党章是我们立党兴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总依据和总规矩。党的二十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非常及时必要,这必将对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更好发挥规范和指导作用。作为组织部长,肩负着带头贯彻落实和加强日常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的双重职责,必须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领会其精神实质,掌握其实践要领,切实把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一要带头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党性修养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党章强调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干部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党员干部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作为组织部长,我们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章党规规范言行,以系列讲话武装头脑,带头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同时,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违背党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意识形态的言行,防止思想滑坡、信念崩塌。当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教育功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结合学习贯彻执行党章,将党章奉为圭臬,作为根本行为规范,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带头执行,维护集中统一。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组织部门是党的政治机关,是管党建、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组织路线服从服务政治路线服务,组织工作服从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就是要做到党委的决策部署,组织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委的工作推进到哪里,组织部门就要跟进到哪里。同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巡视巡察、干部考核、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要带头实践,严肃组织生活。
党的力量在组织,党员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锤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党章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这些规定构筑了党员、干部经受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的大熔炉,必将进一步激发党的生机活力。一方面,组织部门要坚持走前头、作表率,模范地开展组织生活,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决防止“灯下黑”,同各种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严防“七个有之”。另一方面,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基本制度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坚持敢管敢严、常管长严,防止大熔炉变成“冷灶台”。
四要带头管理,打造过硬队伍。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党章专门对党的干部作出明确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同时,与时俱进的新规定,为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确立了行为规范体系。组织部门要带头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干部既要选拔培养,又要从严管理,还要关心爱护,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总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要把学习党章融于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之中,全面唤醒党员意识、党章意识;又要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的有效载体,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成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力武器,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