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十六届县委首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打磨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多轮巡视形成强烈震慑。在全县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指示要求的具体实际行动,是贯彻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通过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情况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淡薄,无视组织原则,违反党的纪律,“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频发;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有的对形势认识不清,思想存在偏差,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等等。这些都折射出我们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我们要从多个层面和角度,深刻理解开展巡察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县委巡察工作,是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是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创新之举,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按照县委总体部署,这次将组建3个巡察组,同时对总工会、供销联社和民政局开展巡察。为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开展,各巡察工作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落实好本轮巡察工作各项要求。
(一)继续深化政治巡察,抓住着力点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巡察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巡察组不同于干部考察组,也不同于工作组、办案组,具体负责哪些事、不负责哪些事,一定要做到方向明,站位准,真正做到抓大事、抓重点、抓本职。各巡察工作组是代表县委进行政治巡察,必须牢牢站稳这个立场,坚持这个高点,以政治的眼光、政治的思维、政治的策略来谋划和推进巡察工作。
二要明确政治任务。巡察的对象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这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不管是党的部门也好,政府部门也好,事业单位也好,巡察的都是党组织和党员。我们说巡察要针对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具体问题,并不是只查具体问题,更不是去干涉业务,是要通过具体人、具体事,把握住这个单位、这个人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督导整改,达到促进工作的最终目的。
三要实现政治效果。我们巡察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查找管党治党中的不足和漏洞,督促整改,促进工作。因此,必须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既着眼于加强监督检查,又着眼于促进部门中心工作开展,通过业务工作成绩来体现巡察工作实效。具体工作中,要通过发现和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县委决策部署的落实;通过“政治体检”,发现和解决管党治党不力的问题,促进良好政治生态的构建;通过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使我们党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二)深入发现问题,找准切入点
巡察是“政治体检”,必须严格落实政治巡察的要求,抓住重点和要害,切实把被巡察单位最重要的“穴位”点准。发现的问题越准,震慑作用就会越大。
一要做好工作储备,找准重点问题。通过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和途径,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做好问题线索储备。要善于分析问题线索,个性问题要挖深,共性问题要找准,以小见大,由表及里,突出根源和重点。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涉及人的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对问题线索要进行系统研判,既要就事论事,还要看一贯表现,要为担当者负责。反映属实的,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进行移交处理。反映失实的,要及时为干部澄清,还干部清白。对诬告陷害的,也要追查到底,打掉不正之风,保护干事创业的干部。
二要做到因地制宜,突出具体问题。单位类型特点各不相同,巡察的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除了“三大问题”等共性要求外,也要针对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准确把握不同部门的特殊政策要求。各巡察工作组要主动与被巡察单位对接,了解掌握必要的情况,仔细筛选谈话、走访对象。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受理信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民主测评等形式,把明察与暗访结合起来,把了解机关单位与所属系统结合起来,把走访服务对象与执法对象结合起来,带着线索去调查,带着问题去走访,把具体问题查准、查实。需要强调的是,各巡察工作组要针对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准确把握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政策要求,区分侧重点,制定具体巡察实施方案。
三要采取灵活方法,深挖隐藏问题。我们要知道,很多时候,问题线索不是送过来的,而是需要深挖发现的。比如常说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很多时候都非常隐蔽,如果只做面上的工作,进行例行走访,可能发现不了真实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没有固定的套路,需要我们具备针对性、机动性、灵活性,必要时,可以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直奔主题,直指要害,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再比如说,在情况了解上,不仅要听被巡察单位的情况汇报,还可以下沉一级,延伸到下属单位去了解情况,通过发现下属单位的问题来反映和推断上级机关存在的问题,深入挖掘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切实当好县委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三)深抓整改规范,把握关键点
巡察的震慑作用,关键看成果运用;巡察的成果运用,关键看整改实效。既要对面上的问题查找根源,又要对发现的新问题如实反馈,督促整改。
一要在报告环节反映问题。巡察工作报告是巡察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的定性和评价,是落实巡察工作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的基本依据。巡察办、各巡察工作组要本着对县委负责、对干部负责的原则,掌握全面情况,认真梳理,反复推敲,每次巡察后要拿出沉甸甸、有份量、含金量足的巡察报告,为县委研判决策提供详实依据。
二要在反馈环节直指问题。每次巡察工作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原汁原味地反馈给被巡察单位,不说套话、不唱“赞歌”,直指领导班子及个人存在的具体问题,绝不能碍于面子,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既要及早发现、及早警醒,立行立改,又要把教育防范做在前头,还要及时为被巡察单位把脉会诊,拿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三要在整改环节解决问题。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上。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被巡察单位对此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是班子的问题班子集体解决,是个人的问题要责任到人,立马就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要建立“台账管理”“销号管理”等制度,加大巡察问题的反馈、整改、督办、处置力度,倒逼被巡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以责任制管责任人的长效机制。
三、敢于担当,压实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抓好巡察工作,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是决定巡察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一要强化巡察工作组的责任。巡察组是“钦差”,拿着“尚方宝剑”,这既是权力,更是责任。这里,我对巡察工作组和巡察工作人员提五点要求。第一,要认真学习巡视巡察有关规定,做到熟练应用,学以致用。同时,巡察工作组要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第二,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权限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突破和滥用。进一步落实巡察工作组组长负责制,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先斩后奏、瞒报虚报、擅作决定。其他部门选调人员对巡察掌握的情况,只对巡察工作组负责报告,严禁向所在单位汇报。第三,要坚持群众路线,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群众中去,注重听取和收集各方面意见,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第四,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是我们巡察监督职责所在,巡察工作人员在巡察过程中要提高发现问题的本领,准确把握巡察重点,抓牢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敢于较真,确保巡察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第五,牢固树立巡察安全意识,严守巡察工作纪律。要强化安全思想教育、安全防范工作、谈话安全监管、安全责任落实,要避免出现任何巡察安全责任事故。要严守保密纪律要求,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警示在前,严格要求。坚持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谦虚谨慎,自觉接受大家的监督。
二要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主动支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巡察对象必须无条件接受巡察监督,真正把巡察监督当作教育、关心、考验和爱护,变成自觉行动,不能消极对待,置身于巡察监督之外。要积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一是巡察过程中,坚决服从巡察工作组的要求和安排,自觉接受监督,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公正地向巡察工作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主动配合开展工作。对巡察工作组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到不干涉、不打听、不添乱。二是积极认真进行整改。主要领导是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整改落实没有退路,不允许讨价还价。对巡察工作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强化跟踪督办。要严守纪律,保证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凡出现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不按要求提供文件材料,或者逃避巡视监督、甚至公然对抗等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凡出现履行责任失职,不掌握情况、不主动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要强化巡察办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充分借鉴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经验,巡察办要主动同纪检、组织、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巡察工作整体合力。要充分发挥总揽协调的作用,加强对巡察工作组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督导,及时掌握巡察进度,适时向县巡察领导小组汇报。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线索,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可查性强,必须及时转化为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震慑力。相关职能部门和被巡察单位收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应及时办理,实现巡察效果的最大化。
同志们,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扛起责任,扎扎实实把这次巡察工作开展好,为加快美丽汉东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