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正值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之际,又是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保护候鸟“清网行动”的关键时期,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xx提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总结交流近年来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和专项行动的成绩和经验,研究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省资源保护管理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工作,加快推进“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xx”进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始终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发力,常抓不懈,取得了巨大成绩,作出了重大贡献。根据20xx——20xx年森林资源监测数据,全省森林面积保持高位稳定,森林覆盖率达60.96%,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活立木蓄积量连年持续增长,从2.68亿立方米增加到3.3亿立方米,年均增长5.4%;森林质量不断提高,乔木林单位蓄积量从每公顷57.94立方米增加到69.41立方米;森林生态功能持续增强,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从209.09万公顷上升到256.86万公顷,比例从50.29%上升至60.03%;平原林木覆盖率19.5%,湿地面积1650万亩。从总体上看,我省森林资源监测指标持续向好,呈现出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森林质量全面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森林生态状况持续得到改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和重要支撑。借此机会,我代表厅党组,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国家林业局有关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奋战在林业第一线的全省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和全体森林公安干警表示诚挚的敬意!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理解“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科学内涵,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资源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这一精辟论断,深刻论述了生态与生产力的重大关系,作出了生态就是生产力的科学判断,突出强调了自然生态在生产力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为我们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深入学习领会“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科学内涵,充分认识加强资源保护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资源保护工作。
(一)加强资源保护是做好林业工作的首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森林法》第一条在立法宗旨上就明确规定,制定森林法的目的就是为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森林资源是林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本保障。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俗话说“三分种、七分管”,保护管理好极其宝贵的森林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具有战略性、决定性地位,在林业工作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地位,始终是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始终是林业部门的核心职能,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能有丝毫放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二)加强资源保护是推进依法治林的核心要义。经过多年发展,全国及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森林法》、《xx省森林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依法治林奠定了扎实基础。从这些法律制度从调整规范的对象看,主要涉及森林、湿地和物种等林业自然资源;从调整规范的内容看,包括了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执法、生态补偿等内容;从调整规范的过程看,包括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等管理制度。因此,推进依法治林是林业建设的基本方针,保护森林资源是依法治林的核心要义,必须按照依法治林的要求推进森林资源的“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
(三)加强资源保护是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领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更加迫切,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森林资源保护已经成为民生关切的一个重点和焦点。从近年来我省信访案件统计情况来看,涉林信访已经成为继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等焦点问题之后的十大信访热点之一,其中80%以上与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新闻媒体也持续关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特别是违法使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成为曝光焦点,《今日聚焦》栏目已曝光多个县(市、区)的资源违法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仅关系生态建设,而且关乎民生福祉,必须树立民生为本的思想,妥善处理好这些民生诉求和敏感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资源保护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关键举措。森林是“地球之肺”,湿地是“地球之肾”,我们常说,森林茂密之日必是蓝天常见之时。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从全局高度把生态短板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补齐的六块短板之一。对照补短板的要求,我们在森林生态基础、生态产品供给、长效治理机制等方面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特别是当前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居高不下,非法占用林地屡禁不止,违规采伐现象时有发生,天然湿地面积不断减少,乱捕滥猎情况仍较严重。森林资源破坏容易恢复难,必须始终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切实守护好老祖宗传下来的绿水青山,着力补齐生态短板,大力推进森林碳汇,充分发挥森林功能,切实保障生态安全。
二、深刻理解“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准确把握新时期加强资源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卯吃寅粮、急功近利。我们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始终牢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责任担当,统筹处理好生存、生产、生活、生态之间的重大关系,真正做到像保护眼睛、对待生命一样保护好、管理好宝贵的森林资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基本方针,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强化生态红线管控,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稳步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综合功能,加快实现“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xx”的宏伟蓝图,为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和基础支撑。围绕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要统筹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坚持疏堵结合,统筹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保护和利用始终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大课题。古人说“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和“竭泽而渔、焚薮而田”的典故,生动诠释了取之以时、用之有度的生态智慧。现代林业建设的实践已充分证明,单纯的保护和过度的利用都是不可取的,决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发展速度“竭泽而渔”,造成森林生态系统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的情况;也不能为了应付生态的考核压力“一禁了之”,出现损害群众利益、阻碍科学利用的情况。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就是要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科学分析不同区域的森林资源承载力,统筹协调眼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具体和根本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并举,在强调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做到在保护中利用、利用中发展,既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又促进森林资源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周恩来总理提出的“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要求。
(二)坚持城乡结合,统筹处理好山区和平原的关系。xx“七山一水两分田”,山区面积占七成,是林业建设的主战场,林业产业是林农增收的主渠道;山区森林资源占八成以上,是美丽xx的生态基础和美好生活的生态屏障。相对来说,平原地区人口集聚、经济发达,但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状况不佳,是我省生态建设的薄弱环节,但同时也是湿地资源的集中分布区域。近年来,在省委夏宝龙书记的亲自倡导下,平原绿化高歌猛进,森林创建如火似荼,平原生态状况和绿化面貌显著改善,有效增进了民生福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就是要坚持城乡结合,统筹处理好山区和平原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不忘主战场,花大力气管好山区森林资源,守护山区生态屏障;又要扩大新领域,持续推进平原绿化和森林系列建设,有效加强湿地保护建设,建立健全长效保护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
(三)坚持破立结合,统筹处理好传承和创新的关系。通过多年的森林资源管理实践,我们形成了分类经营管理、林地林权管理、限额凭证采伐、森林资源监测等管理制度成果,既是对森林资源管理历史经验的沿袭传承,也是对世界林业发达国家通行做法的有益借鉴,基本符合现阶段的省情林情,必须接续传承、长期坚持。同时,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林业发展内外部环境都发生深刻转变,现代林业治理体系正在不断完善,资源管理的理念、体制和机制正在不断创新。加强新时期森林资源保护,就是要坚持“有破有立、破立结合”,统筹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以现有的森林资源管理基本制度为基础,深入推进涉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森林资源资产核算、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森林资源破坏责任追究、森林资源离任审计等现代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坚持放管结合,统筹处理好监管和服务的关系。森林资源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外部性特征,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管措施,必然导致“公地悲剧”的恶果。从多年森林资源保护的实践情况看,管理不当往往容易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一些地方过度依靠市场机制而放松政府监管,出现了林地非法侵占、林木违规采伐、木材无序经营等管理乱象;一些地方过度依靠行政手段而缺乏市场调节,没有树立为经营者服务的意识,影响了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林业的发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必须要坚持“放管结合”,妥善处理好监管和服务的关系,按照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管理手段,寓监管于服务,在监管中做好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建立科学高效、宽严相济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五)坚持权责结合,统筹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森林资源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但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生态诉求的普遍性和参与程度的局限性的矛盾。一方面,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意识明显提升,追求品质生活的呼声越来越高涨,要求改善生态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但另一方面,社会公众过分强调生态环境问题的政府职责而忽视个人义务,全社会的绿色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还处于萌芽状态,民众缺乏积极参与的实际行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必须要坚持权责结合,着力完善社会参与的机制和渠道,提高公众的参与热情和水平,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森林资源共建共享的社会行动体系。
三、深刻理解“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全面落实新时期加强资源保护的各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森林是复杂的生态系统,要素组成紧密联系、彼此依存并相互影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就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尊重自然客观规律,统筹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一)转变保护理念,划定三条生态保护红线。
林业生态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底线,是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今年,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xx﹞1162号),国家林业局多次在系统会议上要求推进森林、湿地、物种等红线划定工作,但因涉及部门协调等原因,目前尚未出台具体的划定办法和管控制度。划定林业生态红线是强化资源保护管理的重大举措,各级林业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管控的保护理念,待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后,稳步推进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和落实管控措施等工作,建立起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确保林业发展空间的落界定位。
一是稳定林地保有总量。林地是森林生态系统的载体,确保林地范围、数量和用途的长期稳定,是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发挥森林生态效能的基本要求。一方面,要切实做好林地保护的“加法”文章,全面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强化林地用途管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域林地的重点保护,加强对宜林废弃地、陡坡地、闲置地的生态修复和平原城镇区域的绿化,及时开展到期临时用地项目的植被恢复,有效补充林地数量,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积极拓展绿色发展空间,确保全省林地保有总量基本稳定并实现适度增长。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林地利用的“乘数”效应,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积极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七大产业等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林地的综合效益,着力体现林业部门在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方面的担当作为。
二是建立湿地保护体系。要抓住“五水共治”等有利时机,完善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加快出台湿地生态补偿政策,推进湿地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的趋势,把重要湿地列入保护名录,积极拓展湿地发展空间,提高自然湿地保护率。要加强对重要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对因自然灾害或人类活动影响导致湿地面积急剧下降、海洋生物和候鸟栖息地大幅减少、水质污染严重、水土流失严重的重点区域,加快建设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着力构建以国际及国家重要湿地、各级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要分类施策推进湿地修复,采取退耕还湿、引水保湿、污染防治、栖息地恢复、围垦区湿地建设等综合措施,加快恢复湿地生态功能。要逐步引导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培育湿地生态休闲新业态,积极打造湿地合理利用示范区,全面提升湿地的综合效益。
三是扩大物种保护空间。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典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拯救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最有效措施。目前,我省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面积占比不到1%,宁波、台州等地区还没有建立自然保护区,远低于全国14.8%的比例,与林业强省和生态xx的地位不相称。要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对生态系统具有典型性以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分布区域要建立自然保护区,新建和待建的绍兴舜江源、衢州千里岗、江山仙霞岭、淳安磨心尖等自然保护区要尽快启动保护工作。要加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进一步健全自然保护小区体系,在全省划定一批重要栖息地,不断扩大珍稀濒危物种的有效保护范围。省厅将从明年开始启动29种重点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抢救工程,实行“一物种一策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重点保护拯救,希望各地积极行动、密切配合。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有效载体,各地都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一区两园”建设。“十四五”期间,全省所有林区县都要争取做到“一区两园”全覆盖,其他地方也要积极争取,多划多建。省厅从明年开始,将把这项工作纳入森林xx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创新管理手段,打造三级协同管理平台。
随着森林资源增长指标考核、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涉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目前的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手段已经难以适应精准化、信息化、现代化管理要求,加快提升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水平迫在眉睫。省厅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全面启动省、市、县三级协同的森林资源监测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各地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骨干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积极推进平台建设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是打造本底信息“一张图”。以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为统一数据源,深化开发森林资源野外调查数据采集系统,建立以森林资源数据库、遥感影像数据库、基础地理数据库为基础的森林资源本底数据信息“一张图”。这项工作技术上由省厅统一负责,争取明年基本完成。当前各地正在全面组织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这是整合集成 “一张图”的前提基础,要切实加强二类调查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技术规程,落实实地调查要求,强化县级自查监督,坚决纠正人为调控数据信息的行为,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构建动态监测“一套数”。在资源信息“一张图”的基础上,整合林木采伐、林地使用、营林生产、森林火灾等业务管理系统,加强森林资源消长变化信息的及时采集和动态更新,掌握各类森林经营活动和非森林经营活动的变化情况,运用模型技术自动更新无干扰小班的资源数据,实现森林资源年度监测“一套数”。动态监测信息管理将按照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稳步推进,首批试点在龙泉等10个县(市、区)开展,有条件的地方也要积极跟进,争取2024年起在全省其他县(市、区)全面推开。为了提高动态监测和年度出数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按照试点工作进度适时整合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探索开展遥感卫片执法检查,真正实现资源监测“落界上图、实时出数”。
三是实现资源管理“一体化”。以实现森林资源信息共享联动、管理互动统一为目标,在充分运用现代高新技术,规范资源数据的采集存储、交换管理、动态更新和管理服务的基础上,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林业基础信息数据库,整合集成数据丰富、运行高效、安全可靠、功能实用、操作简易的森林资源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统筹推进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年度出数、绩效考核、资产核算等工作任务,加快森林资源管理的数字化、自动化和智慧化,推进我省森林资源管理“一体化”,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综合管理水平。
(三)坚持目标导向,落实三项分类管理要求。
一是放活商品林。商品林经营要坚持以“林农得实惠”为根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林农的积极性,切实保障森林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要继续实施相对宽松的商品林采伐政策,落实取消竹林经营限额控制、调整商品林主伐年龄确定等政策措施,引导林农按照市场需求调节经营方式,积极推进科学生态和集约高效经营。要继续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重点引导鼓励国有林场、经营大户编制科学的森林经营方案,推行以经营方案为基础的采伐限额分配等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在坚持凭证采伐的基础上放开限额管理的采伐政策,真正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的政策效应。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当前我省竹产业形势严峻,林农比较效益大为下降,各地要认真研究,竹林面积不宜再扩大,对现有竹林要采取补植珍贵树、林下套种名贵中药材等方式增效,同时也要借鉴龙游县竹产业转型的成功经验,加快竹产业三产联动发展,提高竹林生产的经济效益。
二是管好公益林。始终要把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从严管理,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当然,管严不是管死,要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死胡同,在管好公益林的基础上,树立多功能近自然经营理念,加强目标树培育,大力实施珍贵彩色森林建设,用好公益林抚育采伐管理政策,有目的地开展林相改造和森林抚育,大力培育大径材、珍贵树,加快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特别是松材线虫病防治要从被动防控转向主动改造,减少松树面积。“十四五”期间,省里对公益林抚育采伐管理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对列入省级以上抚育改造工程项目的省级以上公益林中的松林、杉木人工林的抚育采伐强度放宽到40%以内,更新采伐一次连片皆伐面积不超过15亩。政策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益林的科学经营和提高生态效益,各地要严格执行,把握好政策,加快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同时也要防止“借抚育改造之名、行取材牟利之实”的情况发生。要严管公益林资金。补偿资金逐年提高,资金管理也要更加规范,确保每年近15亿元的生态补偿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做到资金使用规范透明、管理措施严格有效,切实维护1300多万林农的切身利益。要规范公益林调整变更。严禁随意变更公益林范围,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避免“既拿补助、又砍木头”的情况发生。
三是保护天然林。天然林尽管与商品林、公益林在范围上有交叉,但在保护管理上有其特殊性。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部署要求,国家林业局已经取消了“十四五”期间的天然林主伐指标,明确禁止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从今年开始,中央财政已下拨了国有天然林补助资金,全面实施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林业局近期也对集体天然林停伐禁伐补助情况开展政策调研。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全面做好国有天然林保护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后续加强集体天然林保护的政策要求,妥善做好集体天然林保护相关工作。
(四)履行保护职责,强化三项监管举措。
一是要按照源头严防的要求规范林业行政审批。规范林业行政审批是加强资源保护源头管理的关键环节,各地要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的有关规定,规范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省厅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已经委托下放了部分权限,受委托的林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依法行使审批职责。特别是林地征占用审批事项,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与其他部门关联度大,今年以来已经发生两起涉及林地审批的行政诉讼和一起撤销林地审批许可事件。各地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保障地方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二是要按照过程严管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要求,省厅专门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办法》,确定了随机抽查的事项、方式、内容和比例,并选择林地许可作为第一批“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各地要积极参照省厅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监管制度,调整工作重心,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履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逐步推进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森林资源的严格保护和规范使用。
三是要按照后果严惩的要求加大违法打击力度。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必须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出重拳下狠手,真正体现后果严惩的制度威慑。各地要切实加大违法打击力度,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常态化组织开展行业性、季节性、地域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强化重点案件查处,严厉打击野外火源管控、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涉林违法犯罪,把大案要案作为主攻方向,特别对社会影响大、久拖不决、办理阻力大的重点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打狠打准、打出声势。
(五)提升保护能力,加强三支林业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林业执法是森林资源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依法治林的必然要求。当前,我省林业行政执法面临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林业执法主体多、力量散,相互之间渠道不通、信息不畅,执法合力没有很好形成,执法措施不够硬、打击力度不够大,存在过松过软和捂盖子的现象。推进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高素质林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已经成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大势所趋。去年,省厅在研究强化森林公安执法主体作用的同时,在永嘉等7个县开展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通过整合执法力量、理顺执法体系、增加执法投入,在木检队伍为主的基础上建立林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各地积极推进,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加快推进林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与管理分离,对分散的执法职能进行整合,集中执法权,把“五根指头”捏成“拳头”,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林业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林业管护队伍建设。森林资源管护面广量大,近年来随着公益林投入的增加,全省已陆续配备了2.2万名公益林护林员,同时建立消防扑救队伍4973支,配备消防人员近5万人,以公益林管护为重点的护林队伍逐步健全。各地要进一步重视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监管,真正发挥他们护林主力军的作用,特别是要借助今年提高公益林护林人员管护经费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按照“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体要求,通过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明确护林员管护职责、聘任条件、选拔程序、报酬待遇、监管考核等要求,优化队伍,强化监管,完善监管考核制度和手段,逐步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
三是规范中介服务队伍管理。市场中介组织作为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组织”,对于分化社会管理、延伸政府服务、增强社会自律、完善市场体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相对其他行业而言,林业中介服务队伍总体上起步较迟、力量较弱,目前全省具备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不到200家,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当前,林业中介服务市场发育很快,各地要抓住时机,大力培育和规范林业中介服务队伍,切实弥补基层林业队伍弱化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培育林业中介服务组织,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把调查监测、规划设计、专项核查等职能逐步转移下放到中介市场,支持帮助中介队伍申报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指导林业中介机构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切实规范林业中介服务管理,按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有关规定,明确范围,清理事项,破除垄断,规范收费,通过规范中介服务提升林业管理水平。
四、深刻理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既不能手软,更不能下不为例”的法治要求,常态保持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自3月起我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是我省近年来规格最高、声势最大、要求最严、目标最明确的一次专项行动。省政府孙景淼副省长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我厅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于3月9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这次。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坚决服从大局,坚持全国、全省一盘棋,迅速行动、迅速部署,全力以赴、全面出击,依法查处了一大批涉林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非法占用林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势头,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
一是打击整治力度明显加大。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打击力度,重拳出击,迅速掀起了严打整治声势,有力地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在专项行动中,全省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和执法人员3.9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000多台次,已立案查处涉林案件934起,其中刑事案件210起(破获189起,其中重大案件5起、特大案件5起)、林业行政案件724起,打击处理人员920人(刑事处理306人、行政处罚614人),打掉犯罪团伙4个,处罚涉案单位98个;查获野生动物8522只、制品3500公斤,其中国家一、二级野生动物2403只;查处涉案林地面积940余亩。特别是温州、丽水、宁波等市,立案查处的案件数量超过往年一年总量。
二是主动出击意识明显增强。各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的要求,主动出击、深入一线,全面加强排查,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全省共排查涉林涉地建设项目1.2万多个,排查林木采伐、集贸市场、驯养繁育、农家乐及餐馆等重点区域和场所2.8万多处,对群众举报、来信来访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坚持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清理整治非法项目、集贸市场、驯养繁育等重点地区和场所2800多处,立案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类案件386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185起、乱砍滥伐林木等其他案件363起,一批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新线索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
三是法攻坚能力明显提高。4月21日,省厅及省森林公安局先后下发通知,对30起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各地积极行动,定人定责,确保督办案件依法快速查办。目前,省挂牌督办案件中,其中11起刑事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起行政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其余9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处理之中。武义县纪委介入,公安和林业、国土部门联合成立省督办案件专案组,以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为突破口,查处基层违法违纪人员10多人。针对衢-宁高速公路20多起辅助设施非法占用林地问题,沿线各县迅速反应、严肃查处。临海、青田、桐庐县、富阳、丽水莲都区等地排除阻力,查处了一批非法采矿、农家乐和道路建设项目。临安、永嘉侦破了连续作案滥伐林木特大案件,涉案林木达800和528立方米。省森林公安局统筹绍兴、诸暨以及各市森林公安警力,侦破了诸暨“7.17”特大野生动物案件,共破获17起案件,查获穿山甲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2171只、制品3328公斤,涉案价值超亿元,抓捕归案人员达到88人。
四是部门联动效能明显提升。在专项行动中,各地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动,统筹森林公安、资源林政、野生动物保护等部门力量,大力开展联防、联查、联打,形成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嘉兴、海宁、慈溪等地会同地方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等违法行为,查处案件30余起,抓获违法人员40余人,查获野生鸟类3000多只及大量猎捕工具。绍兴市专门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邀请检察机关、法院部门提前介入,为准确打击涉林犯罪提供法律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近年来我省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总量持续攀升,采矿、工程项目、农家乐和道路建设等少批多占、不批也占问题比较严重,少则几亩、多则上百亩甚至达到上千亩,数量不少;一些经营性项目违法采伐林木、毁坏林地,有的借发展林下经济之名毁林开垦、借发展公益性项目非法占用林地等问题比较突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候鸟,以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大案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切实妥善地研究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记使命、强化担当,时刻绷紧林业法治这根弦,对涉林违法犯罪“零容忍”,坚决杜绝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着力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坚持打一场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形成从严从实的林业执法新常态。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常态打击机制。各地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高度重视林业执法工作,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乘胜追击、形成声势,加快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持续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林业执法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对已经排查到的涉林案件线索和案件,要依法一查到底,坚决做到不放松、不放弃和不放过,确保执法到位、问责到位、整改到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快立、快侦和快诉措施,着力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犯罪行为,盯紧秋冬季节非法猎捕候鸟以及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执法队伍要忠诚履职、集中力量、大胆执法、以打开路,以案锻炼队伍,加快林业执法由被动式、运动式向常态化打击转变。
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联动督办机制。林政资源、野生动物保护、森林公安、基层林业站等执法主体要强化行政监管和配合协作,坚持资源共享,做到无缝对接,及时发现和移交案件线索,进一步健全林业内部联防、连查、联打机制。要加快落实重点乡镇警务区制度,创新警务机制,深化“三情四网”,发挥基层护林员和乡镇村网格员作用,使他们成为林业执法、保护森林资源的眼睛和耳目,从源头及时发现和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要建立涉林违法线索举报机制,扩大情报来源,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要落实勘察设计、林业技术人员,及时为案件查处和侦办提供鉴定依据。要坚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公检法和国土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到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建立工作协同、执法联动的联合打击机制。
三是强化法律宣传,建立健全舆情引导机制。要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意识。要认真落实《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林业执法工作。要加强分析预判,及时发现和应对涉林舆情,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要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全社会参与的渠道,建立有偿举报制度,及时协调新闻媒体,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群策群力、狠抓落实,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为“森林xx”、“两美xx”建设和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