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改造与改善相结合,注重改善的原则,旧区整治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全县老旧小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自x年至今,共投资x亿元,改造老旧小区x套,x万平方米,重点对小区的外立面,屋面防水、门窗等进行了全面改造,改造后大大改善了小区居住环境,提升了小区居住品质。x年计划对涉及x户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已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并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待项目批复后可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县老旧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进行普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未批复,各项前期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部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老化严重,项目改造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具体情况,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提高认识。老旧小区改造是落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调动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在落实民生保障工作方面不打折扣,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民生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实质性福利。
(二)加强项目管理。认真落实“一书三证”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建设环节监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质量安全贯穿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全过程,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尤其是在老旧住宅改造过程中,加强项目质量监管,严把材料关口,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施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改造,确保项目经的起时间的考验。
(三)加强项目建设进度。为确保x年改造项目如期开工并完工,进一步加大项目手续办理力度,组织专人进行项目手续办理工作,能同步进行的同步进行,不能同步进行的,加快进度,保证项目能够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