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喜欢读沈从文的书,旅行在外,还带了本《沈从文文集》在身边。我也抢来读,读到《从文自传》的两篇文章,我笑了。这个沈从文可真有意思。
这两篇文章分别是:《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文章写了沈从文小时候上学和逃学的故事。他把学校的教科书叫做小书,把课外那些乱七八糟的知识叫做大书,很形象。
沈从文是著名的大作家,通过读他的自传,可以了解到他的童年。他能够成为大作家,一点都不奇怪,原来大作家的童年生活是这样丰富多彩。
沈从文从小就很聪慧,上私塾前已学会了五六百字。读书背书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很困难。读书生活有点枯燥,外面的世界是不是很精彩,于是他跟随表哥开启了第一次逃学之旅。
逃学途中,沈从文看到了家里和私塾里看不到的现象,听到了家里和私塾里听不到的事情,学到了家里和私塾里学不到的知识,让他大开眼界。城里是个小世界,城外是个大世界,城外有庙,有会馆,有祠堂,空地广阔。那儿聚着小手工业工人,沈从文就走到那儿去,他们做什么,他就看什么:剃头匠的大而黑的肚皮,苗妇人背着小苗人轻声唱歌,杀人处的尸体被野狗拖走咬碎,铁匠铺里的小学徒拉着风箱,打着铁器……他观察着这一切,脑子里常常会冒出疑问,他也在观察中寻找答案。逃学多次,每当被发现逃学,沈从文就会受到私塾或家里的处罚,挨一顿打,或罚跪一炷香的时间。但沈从文从不感到冤屈。他的脑子里回想着逃学途中所看到的种种有趣的事情。
沈从文真是个调皮的孩子。
后来进了新式学堂,沈从文更加放飞自我了。跑到山上认识树木和草药,到河里摸鱼,用枯枝在河滩上烧来当点心,整天泡在水里洗澡……有时碰上苗乡赶集,到卖牛处看他们讨论价钱盟神发誓的样子,又过卖猪处看那些大猪小猪,被人提起时的大呼小叫,又到赌场上看那些乡下人一只手抖抖地下注……沈从文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他广闻博记,造就了他不平凡的一生,他的作品散发出独特的魅力。单纯而又厚实,朴讷而又传神,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
我在想,沈从文如果老老实实坐在教室,做一个乖学生,他能成为大作家吗?恐怕有点难。如果沈从文不好好读书,一心只想着到处疯玩,他能成为大作家吗?恐怕也有点难。所以我并不鼓励现在的学生要逃学出去玩,那么,周末,寒暑假总是可以的,不能老窝在家里吧。认真读书是必须的,认真读书之外,走出教室,走出家门,去旅游,去参加社会实践,也是必不可少的。古人说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很重要。
暑假回湖南老家,碰到爸爸的一个学生,这个叔叔做美的家电怀化总代理。他说了这么一件事:他下面一个经销商的儿子清华大学毕业,年纪不小了,还没结婚,事业也无成,只能在自家门市站柜台收银。让我很震惊。他能考上清华大学,书一定读得很好;清华大学毕业却一事无成,肯定读书之外的知识太贫乏。
如果说我读《从文自传》有些收获,有些感悟,那就是:我认识了课内知识和课外知识的关系,认识了书本知识和社会知识的关系。书,要好好读,但不能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