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
住址: ;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
住址: ;
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甲方、乙方的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意见:
第一条:房屋的所有者及住处
房屋归 方所有,
坐落于: ;
第二条:房屋面积及设施状况
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屋内设施有: ;
第三条:租赁用途
甲方出租给乙方房屋用于 ;
第四条:租赁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 个月,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月 日;
第五条:租金及交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租金 元/年,一次性交纳,签订合同时即交纳第一年的房租费,采用上打租方式。若以后再租,价格另议。甲方收取租赁费用为乙方出具单据,否则视为乙方未付租赁费;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尽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交付租金并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交付房屋的义务;
2、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负有保持屋内设施的义务并不得损害房屋结构及建筑设施;
3、乙方在租赁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4、乙方在租赁期有向负责维护屋内设备的义务,甲方因此而有费用,那么应由乙方来承担;
5、乙方有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交付租金的义务,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迟延支付租金或无故要求减少租金;
6、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水、电、采暖、卫生、物业等各项杂费的义务;
7、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使用的义务,因拆迁、出卖使乙方不能正常居住甲方应提前告知;
8、乙方在租赁结束之前,甲方要求乙方增加租赁费用,应提前30天告之乙方;
9、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火、水灾等意外情况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负责,若发生人为事件而造成经济损失与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七条:甲、乙方的法律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返还剩余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年租金的月利息 %承担违约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第六条2、3、4、6、9、项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年租金的 %作为违约责任;
3、若租赁结束后,乙方有损害甲方房屋或物品,那么应协商作价赔偿;
4、乙方欲终止合同,应在 1 个月前提前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或年租金的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无权提出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金年租金的 %;
5、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从事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或年租金的 %)。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严格遵守,若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经 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约定送达地址: 出租人:
承租人:
第十条:本合同从签字或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享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 电话: ;
乙方: 电话: ;
签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