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实施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深化落实“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要求,以城市体检为切入口,以政策标准体系为支撑,以试点示范为引领,统筹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和城市安全韧性等更新改造工程。
(二)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建立完善体检评估标准和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找出弱项短板,针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治”方案,对容易产生的“城市病”提出预防措施,为城市更新提出对策建议。发挥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优势,为城市体检提供智力人力支持。推动各设区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城市体检试点。
(三)配套政策标准和制定行动计划。研究制定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意见、区域单元更新指引。加快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各设区市要编制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确定城市更新改造目标、时序和实施单元,完善项目库。
(四)抓好试点示范。聚焦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城市功能完善、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安全韧性等重大工程、重点任务,坚持试点引领,各设区市应精心选择、组织实施一批城市更新改造片区及试点项目,明确试点内容和要求,探索破解工作难题、政策约束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整体推进更新改造。以抓试点、促评估为重点,深入实施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一)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省计划改造市政污水管网800公里以上,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吨。按照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要求,基本完成城市排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全面推进城市雨污水管网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步伐,完善“一厂一策”措施,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加快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步伐,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台账,按照整改任务和整改标准落实整改,严格规范验收程序,按序时进度对账验收销号,确保整改任务按期“见底清零”。
(二)深入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全省计划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5.2万个。按照“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深化落实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通过“政策推动、产业互动、要素联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优化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与保有量比例,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实施,协调解决“落地难、融资难、共享难”问题,创新项目用地保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加快停车泊位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城市停车场建设运营主体,促进城市停车场建设和运营管理。协同开展车城融合为重点的智能网联汽车试点。
(三)优化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完善主次路网级配,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堵点,构建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完善市政配套设施,统筹城市地下空间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加强城市破损道路维护管理,规范设置城市道路标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继续推进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合肥、芜湖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四)持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会同合肥市做好第十四届园博会筹办工作。优化城市绿道网络,加快城市绿道步道互联互通,全省计划新增城市绿道500公里。指导有关市县创建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工作,结合实施新颁布的全国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加强技术培训,开展已创建园林城市(县城)评估。持续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强街头绿地游园建设,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组织实施《安徽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行业征信体系。
三、推进城市安全韧性建设,保障城市稳定高效运行
(一)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综合治理,结合城市排水防涝专项体检,深化完善《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建议书》,3月底前完成20xx年监测锁定的城区积涝点治理工作,统筹实施源头减排、排水管渠、行泄调蓄、排涝泵站、信息化及应急处置等城市内涝治理工程,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推进17个县城率先实施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升排水防涝能力。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督促城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管控措施落实,力争实现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城区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不低于25%。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质量水平。
(二)增强城镇燃气保障能力。继续落实各级政府和供气企业储气标准、调峰责任,督促各地城市燃气企业落实年供气量5%的储气任务,提升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推进城镇燃气“六项机制”建设,规范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风险管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风险管控闭环管理。推进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加强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三)加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强化落实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和公开制度,提升水质检测能力,组织开展全省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抽检工作。推动皖北地区水源替代水厂建设,指导部分市县加强和完善应急备用水源设施。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开展全省县城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持续开展城市老旧、破损供水管网的排查检测和更新改造工作,推动分区计量管理,稳步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组织做好合肥、六安、黄山、池州四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
(四)强化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防范。继续组织实施城市供水供气“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运营督查检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加强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和城市公园等风险排查及隐患治理。切实抓好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特殊时期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应对高温、暴雪、强对流、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预警预报,加强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新城建”平台体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相关平台建设和功能拓展,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停车、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场景应用。协同推进芜湖市智慧燃气、合肥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等试点建设。
四、深化行业改革管理创新,增强事业发展保障能力
(一)坚持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十四五”全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城市排水防涝发展规划,协同省发改委编制完成《“十四五”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各地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
(二)强化项目支撑。创新工作思路,指导各地积极谋划储备重点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加强项目前期基础工作。积极对接住建部及省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突出城市内涝治理、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积极申报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继续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省级“五统筹”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三)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实施《获得用水用气提升方案20xx版》,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水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创新线上线下联动服务,不断提高全省供水供气接入服务便利度。
(四)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按照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机制。组织《安徽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调研论证工作。继续指导推进合肥市城建档案馆、合肥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01标项目、长江东路改造工程项目开展建设项目档案“树标杆、创一流”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五)加强督导服务。继续发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相关绩效考核机制和全省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现场调度会议平台作用,合力推动年度目标任务有效落实。继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估评价工作。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赴基层、赴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和指导。继续加强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骨干人员等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
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学深悟透,坚毅笃行,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
(二)转变工作作风。弘扬实干精神,倡导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优良作风,确保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水平。强化党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落实“一岗双责”,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实硬。( wWw.850500.cOm 转载请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