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是指在案件查办后,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和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a一方的良好效果。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范文三篇。
2024年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范文【一】
按照局党组《关于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安排,2024年6月9日上午,中心党支部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郭国栋同志主持会议,局领导高建中同志到会指导。会议以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对照检查工作的通知》为要求,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深入剖析身边典型案例,全面对照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深入查摆剖析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前准备情况
支部班子为开好这次组织生活会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一是精心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在第一阶段,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了党章党规,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并对《党章党规》进行了知识测试。根据局党组的安排,组织学习了以案促改专项活动材料。
二是认真对照检查。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开张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对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照“查目无法纪、主观违纪问题;查非法吸储问题;查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查‘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查廉政风险点”五个方面,全面对照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开诚布公、真诚交流,不谈成绩、只谈不足。要求既主动说自己的毛病,又直接点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主动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
二、严格会议流程,确保收到实效
在会议中,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制定会议流程,中心党员5名和干部4名共9位同志参加,确保了组织生活会的正常进行,效果显著。
一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组织生活会上,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郭国栋同志代表支部做了班子对照检查及个人对照检查。然后中心党支部党员结合自身查找存在的问题,相互进行了坦诚相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同志们提出了工作方法简单,执行力不高;工作中存有消极怠工情绪;服务意识有待加强;老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人,工作缺乏魄力和创新;工作纪律遵守不是很严格;学习动力不足,工作有急躁情绪等问题,达到了开诚布公,一针见血,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对照查摆问题,完善整改措施。对照会前和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分别列出了整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
三、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改进工作
会议结束后,中心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要以这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认真总结会议成果,努力改进实际工作。
一是做好资料归档工作。按照局党组的要求,认真建立组织生活会台账,明确专人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同时,要详实地记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会议召开情况。
二是做好会议的总结工作。本次会议,有什么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有什么教训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也要认真总结。总结是为了提高,是为了改进工作。
三是认真抓好问题的整改。中心支部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个人要列出具体的整改清单。对中心支部查摆的问题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和归纳,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建立可行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局领导高建中同志对这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全方位的点评,首先肯定了这次生活会的做法,有成效、有辣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其次结合以案促改活动向中心班子和个人提出了要求和殷切的希望。整个组织生活会在团结融洽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2024年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范文【二】
按照区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汉区字[2024]35号)文件精神,我深入学习了区委《关于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的通知》,围绕“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这个主题,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全面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深入剖析、深刻检查,着重围绕五个方面深入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原因。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通过学习冯新柱案通报,冯新柱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不忠诚,组织观念淡薄,党性意识缺失,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消极应付;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对抗组织调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吸取冯新柱案严重违纪违法教训,对照自己工作、生活中的言行,自己能够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还要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掌握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着力提高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
2、在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赢打好全区脱贫攻坚战方面。脱贫攻坚到了关键时刻,但面对艰巨、重要、严肃、复杂的脱贫攻坚,回想前一阶段帮扶工作,虽然对历次上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整改,但自己感觉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认为脱贫工作和我们信访干部关系不大,只要把接待群众做好,局里有驻村工作组组长和驻村第一书记,平时有空了到村上转转、看看,把自己帮扶的两户走到就行,在脱贫攻坚工作关注少。对各项脱贫政策照抄照转,理解不深,群众问到脱贫政策,存在现学现解答的现象。对帮扶的两户贫困户(朱亮、周建荣)没有立足客观实际,制定的帮扶措施不够精准,大而化之。
3、在始终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牢牢守住党纪国法底线方面。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明辨大是大非,真正把“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4、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变方面。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寻找自身不足和差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去做人做事,始终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动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做到谨慎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没有参加过乔迁、满月、生日等宴会,也没有随礼;到北京、西安出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5、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能够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坚持抓部署、常教育、严管理、勤督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求自己和全体部门干部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做到防微杜渐。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处处起表率作用,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坚决服从局党组统一安排,按照分工找准、摆正个人位置,紧密配合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局党组的各项决定以及各项中心重点工作的推进,没有搞个人主义和部门主义。同时,能够珍视和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和互相支持,努力做到沟通及时,配合密切,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融洽相处,共同促进,自觉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树立一盘棋的工作思想,不折不扣地执行局党组的决策,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局党组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第一,理论学习不扎实。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论述,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导致在工作中存在以偏概全现象,没有及时转换角色,还是用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学习不主动导致事业心、责任感淡化,对工作缺乏精益求精的态度,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第二,服务群众观念淡化。在思想深处,对群众工作重要性认识还存有偏差,对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内涵理解的不够深入,在为群众工作的时候,做的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党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导致群众观念淡薄,主观意志成份多,形式主义成份多,服务群众意识少。对群众诉求换位思考不够;面对上访群众,讲的最多的是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事情得不到解决,我们也没有办法,请理解;而不是真正的帮助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困难,拉远了与群众的情感距离,从本质上看这是群众观和政绩观出现了偏差。
第三,艰苦奋斗精神减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质生活条件逐步改善,过去的艰苦奋斗只在电视、电影中看到,奋发进取、勤俭节约、甘于奉献的意识逐渐淡化。觉得大事、难缠的事都有主要领导定,自己现在跟着学就行,执行好就行,毕竟人年轻,提拔时间不长,别人也不会说什么;对分管工作要求不严,不能精益求精,工作效率不高,习惯以前怎么干,现在还是怎么干,缺乏创新;对自己分管的事,也很少去了解、学习、掌握。深刻反省,这些都是意志消沉,艰苦奋斗精神减退的体现。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第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对照典型案例,深入查找自身不足,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自觉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党的组织,忠诚于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省委部署和要求,正确把握工作定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第二,扎实做好脱贫脱贫攻坚工作。脱贫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体现的是党性。脱贫攻坚工作不是一个人的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深知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在其位谋其政,在追赶超越活动中签订的有关脱贫攻坚的军令状必须一诺千金、奋勇向前。当前,脱贫工作到了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自己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认识这是党中央明确的一项极其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当前的首要工作;深刻认识中央对精准扶贫的高要求、把关之严前所未有,用超常的力度、超常的措施推进;深刻认识我自己在脱贫攻坚工作差距较大、形势严峻,秉持从严从实的态度,自觉担当,不折不扣兑现签订的军令状。
第三,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意见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特别是要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督促检查、一抓到底,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第四,强化宗旨意识,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树立宗旨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增进对群众的真挚感情。始终以最强的党性原则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切实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注意从小节做起,讲操守、重品行,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保持正派朴实的生活作风,坚持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中低要求,坚决杜绝请客、送礼现象的发生;培养健康情趣,习惯简单生活。坚决摒弃任何以权谋私的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树好正气,始终保持信访干部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2024年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范文【三】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能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自治区、县有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在乡党委、乡纪委的领导下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严格按照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分管工作要求,对所联系负责的德乐村工作和分管部门工作抓在手中,放在心上,持续跟进抓人、抓事,抓整改、强规范化、重落实,所联系村和分管部门取得了明显效果。实现了德隆乡脱贫攻坚全面进入小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本人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把它当作每天的“必修课“摆上了每天的日程安排,坚持在联系村和分管部门定时召开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部署,根据班子分工,对我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及时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站所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管具体抓落实、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监督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以防为主,重在落实。利用党员上党课和干部谈话提醒等形式组织分管部门干部职工、联系村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反腐倡廉警示案例,开展自评、互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工作。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亷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本人平时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管理知识、领导知识、法律知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基层工作方法,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二、学案例,找问题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要求及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做好案例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切实加强我乡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在乡党委安排和组织下,乡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发生在本乡的六起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警示案例,通过学习,从中可以看到,以上六起案件案发人都是共产党员,由于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未认真履行职责,存在工作失职,未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按一个合格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
三、分析发案原因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够积极主动,工作不够细心细致,导致出现死亡未及时上报的情况;二是分管领导工作督查指导不经常、不深入,没有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对死亡人员进行停保处理;三是个别党员干部自身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存在侥幸心理,导致案件的发生;四是乡纪检部门对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力度不够,没有亲自到各村指导党风廉政学习。
四、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乡镇相关部门每个月督促各村村干上报死亡人员名单,村委应指派一名村干专门做好出生和死亡人员的上报工作;二是上级职能部门应出台相应的人员死亡上报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分管领导亲自抓,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四是加强学习,基层党员干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要加强党纪、国法的理论学习;五是加强认识,党员干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wWw.850500.cOm 转载请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