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省、 市领导指示精神和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市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 政办发〔2019〕 X 号) 文件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 严密堵塞防范漏洞, 严防发生涉校案(事)件, 切实保障全县学生儿童安全, 县政府决定由县公安局、 县教育科技局牵头负责,政法委、 公安、 财政、 宣传、 住建、 应急、 卫健、 司法、 法院、 检察院、 消防、 交警等部门共同配合, 从即日起在全县集中开展三个月 的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 指导思想
在县委、 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公安、 教育等部门在维护学校安全中的职能作用, 坚持深入排查整治与主动防范打击相结合, 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和组织领导到位、 校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到位、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管控措施到位、 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力量到位、 部门学校联动和应急处置措施到位、 责任落实和倒查追究到位, 坚决防范和遏制发生校园重大案(事)件, 确保我县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 全面深入对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进行“抄底式” 排查, 及时发现和调处一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 依法排查纳控一批可能报复社会、 危害学生儿童安全的高危人员, 及时整改消除一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中的漏洞盲区, 全面强化校园安全防控能力建设, 严防、 严打涉校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坚决在 10 月 底前完成“四个百分之百”, 即: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 100%, 一键式紧急报警、 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 与属地教育、 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 100%, 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 100%,中小学幼儿园硬质隔离设施建设达标率达到 100%, 确保实现“三个严防、 四个提升、 五个改善” 的工作目 标, 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教师、 学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 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 灾害、 交通事故, 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进一步提升校园自 身安全防范能力, 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 交通管控能力, 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 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协作水平; 学校安全管理现状明显改善, 学校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水平明显改善; 学校治安、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处置涉校突发案(事)件能力明显改善;家长、 学校及师生对安全感、 满意度明显改善。
三、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
领导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XX
县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XX
县政府党组成员、 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XX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XX
县政法委副书记XX
县委宣传副部长XX
县财政局局长XX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局长XX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XX
县卫生健康体育局长XX
县司法局局长XX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XX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XX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XX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XX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XX
县公安局内保科科长
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 时设在县公安局内 保科和县教育科技局安全中心, 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检查督导等工作, 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任务, 建立协调联动、 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共同做好校园安保工作。
教育部门: 1.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设足够数量的专职保安员, 逐校建设配置硬隔离设施、 一键报管系统、视频监控全覆盖系统, 确保“四个百分之百” 按时完成; 2.指导督促学校校长、 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校国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 3.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人防、 物防、 技防等安全措施; 4.强力推进学校安全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校园法制、 安全、 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宣传教育, 指导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刀斧砍杀、 驾车冲撞等可能发生的校园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应急演练, 大力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政法部门: 1.协调公、 检、 法机关对涉校案件依法快侦快破快结; 2.充分组织、 调动学校与周边邻近单位、 社区(村)住户 、 商业摊点经营人员及学生家长、志愿者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切实形成群策群力扎实推进专项工作的强大声势。
公安机关: 1.会同教育部门督导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选派优秀民警兼任学校安全副校长或安全辅导员,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及时排查涉校涉园重点人员和矛盾纠纷, 协调做好化解、 稳控等工作; 3.严格落实学校上、下学期间由交警指挥疏导交通、 巡特警、 辖区派出所开展动态巡逻的“护学岗”; 4.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 加强校园周边社会巡逻防控,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 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住建部门: 1.集中对学校、 幼儿园新建已建楼房进行安全大检查, 及时发现消除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2.集中对学校、 幼儿园周边无照商顺和流动摊贩随意摆摊等治安乱点进行清理整治; 3.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在学校、 幼儿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侵占出入通道、 人行道等行为进行整治查处。
卫健部门: 1.集中对学校、 幼儿园落实教职工疾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 及时发现整改问题隐患; 2.对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送院收治, 严防发生涉校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 财政部门: 负责学校“四个百分之百” 安防经费的足额保障和支出。
宣传部门: 1.加大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2.规范涉校案件新闻报道工作, 防止引发舆论炒作, 防止形成示范仿效效应。 司法部门: 集中对学校,幼儿园进行涉校园安全的普法教育, 全面提升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法律等自身防护意识和水平。
检察部门: 1.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校案件依法及时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 2.选派优秀检察官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指导等工作。
法院部门: 1.对涉校案件及时审理, 依法判决; 2.选派优秀法官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等工作。
应急和消防救援部门: 1.集中对学校、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及时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2.指导学校、幼儿园健全火灾地震等应急预案, 组织师生、 家长参加消防教育和火灾、 地震等逃生演练, 提升师生及家长安全范意识和自教、 逃生应急反应能力。
四、 整治标准
(一) 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 1.每所校园必须设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聘用专业保安公司派驻专职门卫和保安员持证上岗, 落实校园内 24 小时巡逻和安全检查, 做好学校安全防范保卫工作。 特别是寄宿制校园, 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和生活管理教师, 确保 24小时有人值班。 2.规模较大的中小学、 幼儿园至少要配备 6-8名专业保安公司派驻的专职保安员, 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幼儿园至少要配备 2-4 名专业保安公司派驻的专职保安员。 3.专职保安员年龄必须在 22 周岁以上、 55 周岁以下, 并必须由公安机关统背景审查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 校技防物防设施建设。 1.全部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对安装伸缩门的校园要尽快督促换成或增设带刺防攀爬的大门, 校园围墙(圆栏)高度不低于 2 米, 围墙(围栏)顶端带有尖刺, 防止不法人员翻墙进入校园, 危及师生安全。 2.全部校园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紧急报警装置, 并设置安防监控室, 对本单位的视频图像采集、 报警、 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通过管理软件实现联动管理。 其中, 要结合“雪亮工程” 建设, 在校园出入口 及相关街巷安装具备“人脸识别” 等功能的卡口 系统, 确保视频监控全覆盖。 3.一键式紧急报警、 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教育、 接处警中心、 视频监控平台联网率达到 100%。 4.全部校园必须在校门出入口 周边 100%建设安装高标准、 严质量的硬质隔离设施和防冲撞柱, 并有针对性地划设隔离区, 安装减速带、 阻车器等安防设施。
(三) 校因内部安全管理。 1.每所校园要建立健全八项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1)门卫、 值班、 巡查制度; (2)财务室、电教室、 教学用化学危险品储存室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3)校园内部消防、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5)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6)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考核及奖惩制度; (7)校舍倒塌、食物中毒、 拥挤踩踏等应急处突处置预案; (8)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2.严格实行校园门卫管理“四个一律” 制度:来校人员一律由教职工带入校园并逐一登记, 闲散不明人员律禁止进入校园, 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上学、 放学时段一律安排落实“护学岗”, 严禁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3.教学楼、 学生宿舍、 食堂、图书馆、 阶梯教室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应当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 设置消防设施, 配备消防器材, 并定期检测更新, 保持完好有效。 4.全面开展“一派六进” 活动, 即:选派公安、 检察院、 法院、 消防优秀人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 法制辅导员, 开展隐患排查进校园、 治安管理进校园、交通管理进校园、 消防管理进校园、 禁毒宣传进校园和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 并至少要组织开展 1 次以学生自身防护、应急处突演练等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活动。 5.健全完善校车管理制度, 落实上下车交接和“一车一档”“一生一档”制度, 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 对校车驾驶人员、 随车照管人员全部进行背景审査和管理教育, 定期检查车辆安全。
(四)校园周边逻防控。1.每所校园全部落实“护学岗”,在上学、 放学期间, 学校、 幼儿园要部署至少 2 至 4 名学校安保人员提前 1 小时在校门口 上岗, 携带装备站立执勤, 由交警指挥疏导交通, 巡特警、 辖区派出所开展动态巡逻, 对校园周边可疑人员逐人盘查, 学生全部入校和离校后方可撤岗。 2.学生全部入校后要紧闭校门, 并在校门内侧设置“护学岗”, 至少保持 2 名保安携带装备站岗, 学生下课放学全部离校后方可撤岗。 3.在护学执勤时应佩戴“护学岗执勤”袖标, 并配备以下防卫器械: 防暴头盔(1 顶/人)、 防护盾牌(1 副/人)、 防刺背心(1 套/人)、 防割手套(1 副/人)、 橡胶警棍(1 支/人)、 强光电筒(1 支/人)、 自卫喷雾剂(1 支/人)、 安全钢叉(1 套/2 人)、 现场记录仪(1 个/人)。 4.公安机关要建立覆盖中小学、 幼儿园的高峰勤务和常态巡逻机制, 做到在重点时段、 重点路段“见警察、 见警车、 见警灯”。 5.原则上, 每个城区校园要建立不少于 1 支护校志愿者队伍, 每个乡 镇农村校园都要有村校联防队伍开展巡防。
(五) 涉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和治安乱点整治。 1.对学校教师、 员工、 保安、 厨师、 学生家长严格进行背景审查, 对精神病、 抑郁症、 吸毒史、 刑满释放、 违法犯罪前科劣迹、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多次上访集访非访、 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 对社会不满、 扬言报复社会、 制造极端事件的人员逐一排查纳控到位, 做到底数清、 情况明、 稳控措施清。 2.建立完善教育、 公安、 学校联勤联动机制, 对排查出来的涉校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逐条建立问题、 责任、 落实三张清单, 逐条落实责任人, 逐条明确工作措施, 逐条化解销号,做到日 清周清月 清。 3.校园周边治安乱点 100%清理整治,校园门口 50 米内设立禁停区, 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出入通道畅通, 交通秩序良好。 4.建立县级教育、 公安、 学校安全防控盯办制度, 实时调度掌握、 研究解决校园安保进展情况和问题不足。
五、 工作措施
(一) 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 县教育科技局、 公安机关要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健全校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 加强教师、保安员、 劳务派遣人员, 勤杂人员等工作人员的审查管理,强化校园人防、 物防、 技防建设。 要进一步严格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 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学校的大门和护栏要能够防止翻爬, 严防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 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 强化校园周边常态巡逻防控。 要建立覆盖中小学、幼儿园的高峰勤务和常态巡逻机制, 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治安岗亭的作用, 加强校园周边巡逻守护。 要设立护学岗,在上学、 放学期间, 按规定配备保安员, 携带装备执勤, 交警指挥疏导交通, 巡特警、 辖区民警动态巡逻, 确保不发生伤害学生儿童的恶性案事件。 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定期检查车辆安全。 要集中开展“黑校车” 清理整治,强化对全县、 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 道路的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强化对接送学生私家车的检查管理, 坚决确保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要推动落实三个到位: 按时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重点部位防撞柱等硬质隔离设施建设, 确保硬隔离安装到位; 健全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 一键报警等技防设施, 在出入口 及相关街巷安装具备“人脸识别” 等功能的智能感知设备, 确保视频监控安装到位; 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 协辅警、 学校保卫干部、 保安员、 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家长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护学岗” 建设, 确保“护学岗” 作用发挥到位。
(三) 全面排查治校园安全风险隐患。 县教育科技局、公安局要立即组成联合检查组, 对照校园安全防范国家标准和《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等相关规定, 按照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到位、 安全设施到位、 校园周边防控机制到位、 应急处置预案到位、 处置警力到位的要求,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拉网式、 滚动式大排查, 对各类涉校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特别是要加强对防范薄弱、隐患突出的乡 村、 街道、 城乡 结合部、 偏远地区的学校、 教学点的排查整治, 坚决做到整改措施、 责任、 时限、 督办“四个到位”。 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问题, 要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协调解决, 并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防范措施。 教育、文化、 住建、 公安等部门要联合对校园周边 500 米范围内的“九小场所”、“易燃易爆” 物品集中进行整治, 维护校园周边良好治安环境。 检查情况要由教育、 公安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 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清零。
(四)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管控。 要组织动员广大民警深入学校和周边社区、 村镇, 会同基层组织、 群防群治力量, 全面排查各类涉校矛盾纠纷, 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突出加强对校园周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刑满释放、非正常上访、 吸毒人员、 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 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伤害学生儿童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 抓好校园内部和校园周边闲散未成年人、 有暴力前科未成年人、 刑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帮助管教, 全部纳入平台, 建立等级管控机制, 加强动态管控, 严防脱管漏控形成现实危害。县教育科技局要会同 公安局强化对中小学幼儿园聘用 的保安员、 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勤杂人员的审查管理, 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校园内部矛盾纠纷。
(五) 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校案件线索摸排、 快速出警、 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 坚持对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露头就打, 快侦快破, 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对排查发现的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 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 严防形成气候,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 对发生的涉校案事件, 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 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学生儿童, 第一时间上报案件情况。 要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与教育部门、 学校、 幼儿园的联动机制, 有针对性地指导学校、 幼儿园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提高师生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伤亡。 要严格落实重大案件依法办理、 奥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 工作机制, 规范涉校案件新闻报道工作, 防止引发與论炒作, 防止形成示范仿效效应。
(六) 加强校园安全法制宣传。 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推动安全教育内容进新生教育, 进课程教育、 进课外实践活动, 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 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 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 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要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 通过案例解读、 模拟演练、 编写指导手册、 制作宣传挂图和视频网络媒介等多种形式, 通过情景构建模, 模拟刀斧砍杀、 驾车冲撞等可能发生的校园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 指导学校、 幼儿园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六、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县教育科技局、 公安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 必要性、 紧迫性和当前校园, 特别是农村学校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存在的薄弱环节, 牢固树立“防冲撞、 防暴力袭击、 防滋事骚扰、 防严重砍杀案件” 的底线思维, 始终把校园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 摆到突出位置, 紧紧围绕“平安校园” 创建, 深入摸底排查, 狠抓校园软硬件建设, 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任务, 细化工作措施, 严格“定人, 定岗、 定责” 工作机制,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领导重视到位、 安保力量到位、 工作措施到位, 切实保障学生、 学生家长和老师生命财产安全。
(二) 整体联动, 形成合力。 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 充分发挥职能, 主动加强与学校、 幼儿园的沟通配合, 使全完善会商研判、 定期通报、 联合检查、 联合整治、 联动应急处置、 长效保障等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组织优勢, 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排查整治范畴, 在信息沟通、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风险预警、 应急处置等方面密切配合, 形成联动机制, 形成工作合力。
(三) 强化督导, 落实责任。 要坚持边排查、 边整改、边落实, 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坚决做到不打折扣、 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 坚决做到整改措施、 责任、 时限、 督办到位。 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校园案事件发生的, 要严格倒查追责。 要逐级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对工作不认真、 责任不落实、 监管不到位的, 予以通报批评; 因隐患问题突出导致重大案事件发生的, 予以约谈问责。
(四) 加强情况报告, 总结典型经验。 对发生的重大涉校案事件, 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机关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 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三同步” 要求要善处置, 做好與论回应引导, 严防不良炒作。 要以此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 总结提炼校园安保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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