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兹证明 xx 自 xx 年 xx 月 xx 日入职我公司担任 xx 部门 xx 岗位, 至 xx 年 xx 月 xx 日因 xx原因申请离职, 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 工作良好, 同事关系融洽, 期间曾被授予“xx”称号(荣誉)。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 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XXXX年XX 月 XX日
篇二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 XX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 至 XX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 在此间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研究决定, 同意其离职, 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篇三
兹证明 XXX 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 在职时间为 2005 年 04 月 01日至 2008 年 07 月 31 日。 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篇四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 自____年__月 __日至____年__月 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 的_______职务, 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 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以资证明!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篇五
甲方: (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 的_______(职务), 于 2008 年 07 月 31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 并已一次性结清。
同时, 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