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去年,本市防暑降温费的标准为每月140.6元,4个月共计562.4元,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
这个数字是怎么样来的呢?天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度的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686元,所以防暑降温费月标准为:4686元*3%=140.6元。因此,关键来了: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还未公布,不过预计会有一定幅度增长,随之而来的度防暑降温费标准也将有所上调。
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均应享有防暑降温费,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该待遇。
据了解,职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会买一些茶叶、白糖、绿豆等充当防暑降温费。劳动法规定,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支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做不到,劳动者可以去监察部门投诉。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