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装饰与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防水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95/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苏州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宄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宄中心、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到位:
上海台安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南通睿睿防水新技术开发限公司、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沃普曼高新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宜房实业有限公司、北京蓝翎环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国建精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绿畅路面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鲁班建筑防水有限公司、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汇源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九鼎宏泰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华高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恒建博京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越球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圣洁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宏大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市建国伟业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大连傅禹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津铭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金雨伞防水装饰有限公司、武汉市恒星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盐城市康泰建筑灌浆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建海中建国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华夏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省寿光市天丰新型防水材料厂、吉林省亨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先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吉林市欧创实业有限公司、东营正宇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徐州邦士德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安之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蜀羊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安微五星凯虹防水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沙县华美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福建铜浪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雨中情防水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双玉防水防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卓越金控高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邦辉化工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圣元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北京金盾建材有限公司、福建中意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禹阳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云南欣城防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正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金施王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豫王建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台豫龙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春明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沈春林、朱志远、杨斌、尚华胜、褚建军、朱晓华、何家旭、孟凡城、王继飞、乔永军、朱晔、陈建华、邓海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以下简称非固化防水涂料)的术语和定义、标记、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非外露防水用的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7石油产品闪点与燃点测定法(开口杯法)
GB/T3190—2008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11614平板玻璃
GB/T16777—2008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
JC/T474—2008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T1068—2008坡屋面用防水材料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非固化橡胶浙青防水涂料
non-curablerubbermodifiedasphaltcoatingforwaterproofing
以橡胶、沥青为主要组分,加入助剂混合制成的在使用年限内保持粘性膏状体的防水涂料。
3.2
应力松弛stressrelaxation在总应变不变的条件下,由于试样内部的粘性应变(或粘塑性应变)分量随时间不断增长,使回弹应变分量随时间逐渐降低,从而导致变形恢复力(回弹应力)随时间逐渐降低的现象。
4标记
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顺序标记。示例: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的标记为:非固化防水涂料JC/T2428-2017_般要求JC/T2428—2017产品的生产和应用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所涉及与使用有关的安全与环保要求,应符合我国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6技术要求
6.1外观
产品应均匀、无结块,无明显可见杂质。
6.2物理力学性能
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7试验方法
7.1标准试验条件
标准试验条件为:
温度(23±2)°C,相对湿度(60±15)%。
试验前样品和所用试验器具应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至少24h。
7.2试验设备
7.2.1拉力试验机:
试验荷载在量程的15%〜85%之间。示值精度不低于1%,伸长范围大于500 mm。
7.2.2低温冰柜:能达到-20°C,精度±2°C。
7.2.3电热鼓风千燥箱:控温精度±2°C。
7.2.4砂浆抗渗仪:能达到0.7MPa,精度0.1MPa。
7.2.5天平:精度为aimg。
7.2.6铝板: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2008表1中6060#或6063#的规定。
7.2.7玻璃板:符合GB11614,公称厚度4mm的玻璃板。
7.3外观
产品热熔后搅拌目测检查。
7.4闪点
按GB/T267进行。
7.5固体含量
按生产商要求将试样热熔在表面皿中,然后按GB/T16777-2008中第5章进行试验,加热温度(105±2)°C。
7.6粘结性能
7.6.1干燥基面
按GB/T16777—2008中第7章B法进行试验。按生产商要求将试样热溶在砂浆块表面,试件制备后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24h后试验。试验后砂浆块表面无裸露部分,认为100%内聚破坏。
7.6.2潮湿基面
先将砂浆块在水中浸泡24h,取出用纸擦干表面的明水,然后按GB/T16777—2008中第7章B法进行制备。按生产商要求将试样热熔在砂浆块表面,试件制备后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24 h后试验。
试验后砂浆块表面无裸露部分,认为100%内聚破坏。
7.7延伸性
7.7.1试件制备
将两块120 mmX 50 mmX(2〜4)mm的铝板沿短边对接成一整体,两块铝板之间的缝隙不得大于0.05 mm,然后按生产商要求将试样热熔到铝板上,两块铝板中间涂覆面积为150 mm X 50 mm,厚度为(2.0±0.2)mm,共制备3个试件,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24 h。
7.7.2试验步骤
将试件夹持在拉力机的夹具中心,并不得歪扭变形,记录此时延伸尺指针所示数值心,开动拉力机,拉伸速度为10mm/min,使试件受拉至裂口从试件边缘开裂或收缩至10mm时为止,记录此时延伸尺指针所示值ii,精确到1 mm。
7.7.3结果计算
延伸性按公式(1)计算:
式中:
L——延伸性,单位毫米(mm);
L 0——试件拉伸前的延伸尺寸指针读数,单位毫米(mm);
U——试件拉伸后的延伸尺寸指针读数,单位毫米(mm)。
试验结果取3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结果精确到1mm。
7.8低温柔性
在(100X100)mm的(70〜90)g/m 2的白纸上热溶试样,厚度为(2.0±0.2)mm,裁取(100X25)mm试件3块,养护24 h后。将试件和直径为 7.9耐热性 将试样热熔刮涂到1 2 0皿^5011111^(2〜4)111111的铝板上,涂覆面积为100 mm X 50 mm,厚度为(2.0土0.2)mm,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 h。将试件50 mm短边与支架下部接触,并与水平面成45°角放入已恒温至规定温度的电热鼓风干燥箱内,试件与干燥箱壁间的距离不小于50 mm,试件的中心宜与温度计的探头在同一水平位置。试件处理2h±15min后取出,观察表面。共试验3个试件。试验后记录试件有无产生滑动、流淌、滴落。 7.10热老化 7.10.1试样处理将约120g试样置于直径200mm表面皿中并刮平,厚度为3mm〜4mm。然后放入到已恒温至(70土2)°C烘箱中,保持(168±2)h。 7.10.2延伸性 将处理后的试样按7.7.1制备试件,按7.7.2进行试验,结果计算按7.7.3进行。 7.10.3低温柔性 将处理后的样品按7.8进行试验。 7.11耐酸性 7.11.1延伸性 7.11.1.1试件制备 按7.7.1制备3个试件,基材采用120腿X 50mmX 4mm玻璃板或其他合适基材。 7.11.1.2试验步骤 将制备好的试件放入600 mL的2%化学纯H 2 S 0 4溶液中,液面应高出试件表面10 mm以上,连续浸泡(168±2)h取出。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4 h,观察试件表面有无变化。然后按照7.7.2进行试验,结果计算按照7.7.3进行。 7.11.2质量变化 7.11.2.1试验步聚 将试样热熔刮涂在100 mmX 100 mmX 4 mni玻璃板上,涂覆面积为100 mraX 80 mm,厚度为(2.0±0.2)mm,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h,称量(叫)后,放入600 mL的2%化学纯11 2 80 4溶液中,液面应髙出试件表面10腿以上,连续浸泡(168±2)h取出,控干浸入丙酮中5s,取出晾置5min,然后称量(m 2)。 7.11.2.2结果计算 质量变化率按公式(2)计算 式中: AM——质量变化率,%; m 0一一玻璃板质量,单位为克(g); m,一一浸泡前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 2一一浸泡后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取2次平行试验的算术平均值为试验结果,计算精确到0.1%。 7.12耐碱性 7.12.1延伸性 7.12.1.1试件制备 按7.7.1制备3个试件,基材采用120mmX 50mmX 4 mm玻璃板或其他合适基材。 7.12.1.2试验步骤 将制备好的试件放入600mL的0.1%化学纯NaOH溶液中,加入Ca(0 H)2 K剂,并达到过饱和状态,液面应高出试件表面10 mm以上,连续浸泡(168±2)h取出。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4 h,观察试件表面有无变化。然后按照7.7.2进行试验,结果计算按照7.7.3进行。 7.12.2质量变化 将试样热熔刮涂在100_X 100 mmX 4 mm玻璃板上,涂覆面积为100_X 80 mm,厚度为(2.0±0.2)mra,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 h,称量Gm)后,放在入600 mL的0.1%化学纯NaOH溶液中,加入Ca(0 H)2试剂,并达到过饱和状态,液面应高出试件表面10mm以上,连续浸泡(168±2)h取出,控干浸入丙酮中5s,取出瞭置5 min,然后称量0«2)。结果计算按7.11.2.2进行。 7.13耐盐性 7.13.1延伸性 7.13.1.1试件制备 按7.7.1制备3组试件,基材采用120mmX 50mmX 4 mm玻璃板或其他合适基材。 7.13.1.2试验步骤 将制备好的试件放入600mL的3%化学纯氯化钠(NaCl)溶液中,液面应高出试件表面10mm以上,连续浸泡(168±2)h取出。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4h,观察试件表面有无变化。然后按照7.7.2进行试验,结果计算按照7.7.3进行。 7.13.2质量变化 将试样热熔刮涂在100腿X 100 mmX 4 mm玻璃板上,涂覆面积为100腿X 80 mm,厚度为(2.0±0_2)min,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h,称量(叫)后,放在入600mL的3%化学纯氯化钠(NaCl)溶液中,液面应高出试件表面10mm以上,连续浸泡(168±2)h取出,控干浸入丙酮中5s,取出晾置5min,然后称量(m 2)o结果计算按7.11.2.2进行。 7.14自愈性按JC/T1068—2008中6.11进行试验,将试样热熔刮涂在胶合板上,厚度(2.0±0.2)mm,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h,然后进行试验。 7.15渗油性 在5张直径约为180 mm的中速定性滤纸上热熔刮涂试样,面积约50 mmX 50 mm,厚度(2.0±0.2)mm,并在试件上面放置1块相同尺寸的约6 mm厚玻璃板。再放入己经调节到耐热性规定温度的烘箱中,恒温5 h±15 min,取出后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1h,然后检查渗油张数。共试验3个试件,以渗袖张数最大的试件作为试验结果。 7.16应力松弛 7.16.1无处理 7.16.1.1试件制备 将试样热溶刮涂到120腿X 50 mmX(2〜4)mm铝板上,厚度为(2.0±0.2)腕,将另一铝板压在粘合面上,粘合面积为50mm X50mm。粘合后用1kg的砝码居中加压10min,然后在标准条件下放置24h。 7.16.1.2试验步骤 将试件放入拉力机夹具内并夹紧,夹具间间距约为150mm,拉伸速度为lOmm/min。开动拉力机,拉伸至最大力CF m J后继续拉伸至拉力下降为最大力的95%时,停止拉伸并保持拉伸状态,开始计时,记录5 11^1 1时的力值(巧1^)。取下试件观察,要求试件未分离。 图1应力松弛示意图 7.16.1.3结果计算 应力松弛按公式(3)计算 式中: S----应力松弛,%; F maK一一最大力,单位为牛顿(N); F Sain一一5min时的力值,单位为牛顿(N)。 试验结果取3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结果精确到1%。 7.16.2热老化将按7.10.1处理的试样,按7.16.1.1要求制备试件。然后按7.16.1.2进行试验,结果计算按7.16.1.3进行。 7.17抗窜水性 7.17.1砂浆试件制备 采用强度等级42.5的普通桂酸盐水泥,将水泥、中砂按照质量比1:1加入砂浆搅拌机中搅拌,加水量以砂浆稠度70 mm〜90 mm为准,砂浆试件在至少0.7 MPa压力下不透水为准。将砂浆浇注在符合JC/T474—2008中5.2.6规定的金属模具内,在(20±2)°C放置24 h脱模,然后放入(20±2)°C的水中养护7d„再在温度(20土2)°C、相对湿度大于95%的条件下养护至28d。 7.17.2试验步骤 将试样热熔刮涂在砂浆试件底部(为了便于试验后取下观察,可以在试样中间放置一张玻纤网格布),厚度为(2.0±0.2)画。在涂膜表面覆一张0)100 mm、0.15 mm厚聚乙烯薄膜,并在试件中间开一直径约10 mm的孔,直至砂浆面。将抗渗性试件装入砂浆抗渗仪,涂膜面迎水,加压到0.6 MPa,保持24 h。 7.17.3试验结果 试验结束后将涂膜铲下,观察砂浆块粘结面是否有明水,无明水表示无窜水。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8.1.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闪点、.固体含量、延伸性、低温柔性和耐热性。 8.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6章中所有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c) 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8.2组批 以同一类型10 t为一批,不足10 t也作为一批。 8.3抽样 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两组样品,一组样品用于检验,另一组样品封存备用,每组至少4 kg。 8.4判定规则 8.4.1单项判定 8.4.1.1外观 抽取的样品外观符合标准规定时,判该项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4.1.2物理力学性能 8.4.1.2.1闪点、固含量、延伸性、质量变化、应力松弛以其算术平均值达到标准规定的指标判为该项合格。 8.4.1.2.2粘结性能、低温柔性、耐热性、自愈性、渗油性、抗窜水性以每个试件分别达到标准规定时判为该项合格。 8.4.1.2.3各项试验结果均符合6.2条规定,则判该批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合格。 8.4.1.2.4若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4.1.2.5若仅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允许用备用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单项复验。达到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8.4.2总判定 试验结果符合标准第6章规定的全部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产品外包装上应包括: a)产品名称; b)生产厂名、地址; c)商标; d)产品标记; e)产品净质量; f)生产日期和批号; g)使用说明以及安全使用事项; h)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 i)贮存期。 9.2包装 产品宜用带盖的铁桶或塑料桶密闭包装。 9.3运输和贮存 运输与贮存时,不同类型的产品应分别堆放,不应混杂。禁止接近火源,避免日晒雨淋,防止碰撞,注意通风。贮存温度宜不超过40°C。 在正常存、运输条件下,贮存期自生产之日起至少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