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和市纪委要求, 为进一步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 当群众的贴心人” 主题实践活动, 激励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争先进位、 奋发有为, 营造“树立一流标准、 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 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区纪委决定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年度述职。
一、 述职对象
不在区纪委机关工作的区纪委委员 , 各乡 镇纪委书记, 各区直单位纪检组长。
二、 述职时间
每年xx月xx日 至次年xx月xx日
三、 述职形式
述职对象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述职。 区纪委委员 向区纪委书记述职, 乡 镇纪委书记、 区直单位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
四、 述职内容
围绕实现纪检监察、 反腐倡廉建设年度工作目 标, 本年度个人履职情况, 主要包括:
1、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学习中央和市区反腐倡廉决策部署以及反腐倡廉理论情况;
2、 区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3、 协助党委( 党组) 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情况;
4、 在创造比较优势发展环境、 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 发挥服务、 保障和促进作用情况;
5、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情况;
6、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7、 遵守廉洁自 律各项规定情况;
8、 其他需要述职的情况;
五、 述职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年度述职工作, 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实事求是, 突出重点, 体现特点, 全面真实地反映本人履职情况。 年度述职情况将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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