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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能力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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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指出:“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 自我完善、 自我革新、 自我提高。 ”“四自” 是中国共产党能够战胜千难万险, 获得执政地位, 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法宝。 而与时俱进、 增强“四自” 能力, 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应对风险考验, 拉近党群干群关系, 夯实执政基础的必由之路。

践行“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增强“四自” 能力, 首先要常照党章这面镜子,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上找差距,深入挖掘思想深处的“病灶” 。

要努力克服脱离群众的思想和意识, 坚决纠正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坚持以群众的眼光看问题, 想事情, 想群众之所想, 急群众之所急, 真正把宗旨意识、 群众观点内化为党性修养, 外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行动。

自我净化, 永葆党的纯洁性, 自我完善, 提高自身素质。 领导干部要时刻监督检查个人的思想、 品质、 道德、 作风是否纯洁, 是否能够真正做到不为私心所扰、 不为名利所累、 不为物欲所惑, 自觉清除思想上的灰尘和心灵上的污垢, 确保理想信念不动摇、 政治立场不动摇、 大是大非不糊涂, 争做纯洁的组工干部。 要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 一种工作责任、 一种精神追求,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始终保持先进性, 在实践中不断地自我完善。

自我革新, 保持党的先进性, 自我提高, 在实践中不断进取。 要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不断的汲取多方面的知识,熟知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 不断增强“自我提高” 的能力, 成为组织工作的“政策通” 。同时,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提高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深入实际、 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 尊重群众意见建议, 善于从基层实践中寻找对策、 汲取智慧。

践行群众路线, 增强“四自” 能力, 在于以刚性的制度保证建立听取人民群众声音的平台, 接受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价。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以制度保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互动,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不流于形式,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篇二

十八大报告指出, 必须要全面增强党的自我净化、 自我完善、 自我革新、 自我提高的“四自” 能力。 主席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治党是治国的基础, 治党应坚持从严的原则。 增强党的“四自” 能力, 是为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要求而提出了战略选择, 是实现改革创新、 推动党建进程的有效途径, 更是提高党员队伍先进性与纯洁性的重要路径。 各级党员、 领导干部应深刻意识到增强党“四自” 能力的重要意义与必要性, 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率先模范作用, 付诸以更科学有效的实际行动, 将党中央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四自” 能力贯彻到底。

一、 提升党性修养与执政能力是增强党“四自” 能力的内在要求

要增强党的“四自” 能力, 首先就要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文化水平与执政工作能力。 针对党各级组织, 则要重点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加大对党组织的管理力度, 严格要求党员根据党组织纪要开展工作。 在未来的较长时间内, 党应按照本地区、 本组织、 组织成员的实际情况, 切实执行党十八大关于加强党建的政策要求, 通过加强自觉自励、 实施政策方案来实现增强党“四自” 能力的目的。

(一)严把入口, 畅通出口, 不断增强纯洁队伍的能力

要维持党的政治方向始终正确、 将广大党员牢牢团结在一起, 就要确保党在思想上始终保持纯洁性。 要严格把握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建立能进能出的灵活机制,在为党组织提供新生力量的同时,及时清除党组织肌体上的腐败组织, 是提高党“四自” 能力的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人数众多, 且中国目前又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转型阶段, 在这一背景下, 党要强化“四自” 能力, 就要始终抓好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与党组织纯洁性, 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 战略性政治问题开展。 首先, 要把握控制好党员队伍人数与发展规模。 要为党员队伍在短期、 中期、 长期的发展做好战略部署, 按科学比例配置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党员数量,并合理有序把握党员队伍规模与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关系,在维持基数与比重的前提下不断改善广大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水平。 其次, 要提高入党门槛、 严格落实入党审查要求工作。 要坚决贯彻党在十八大中通过新党章的关于党员队伍准入指标及条件的内容, 始终坚持发展政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对象, 同时按照各个历史阶段的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 各个社会阶层的具体情况等等来做出有针对性的党员发展部署,以求在各级基层组织发展党员是保持步调一致。 再次是要坚决贯彻入党流程。 针对积极性极高的入党人员, 需要通过培训、 考察、 履行相关入党流程即程序后, 才能够发展其入党。 特别是要仔细研究加入党员集体中的每个人的入党动机, 从入口关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最后是要确保党员队伍“能进能出” 。 针对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中那些出现错误、 且屡教不改、 坚决不承认错误或不改正的不良分子, 必须要坚决将其驱逐出党员队伍,而对于那些政治不成熟、 不能够充分发挥党员表率作用、 且很难有进步的党员, 要在党内生活会、 民主评议的过程中全齐自动退出党员,要确保党员队伍“能进能出” , 让那些不够优秀、 滥竽充数党员们无所遁形,让所有的党员干部都能够成为中国共产党最优秀的形象代表。

(二)加强教育, 强化管理, 不断增强管教党员的能力

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高效应对当前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难题,是提高我党自我净化能力的重要手段。 斯大林曾经说过,党员最坚强的堡垒往往是从内部被攻破的,这也警醒着中国共产党人,必须要强化党的自我净化能力, 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特点, 有针对性地提高教育管理工作的内容。 首先, 提高教育的体系性、 规划性与针对性。 根据当代党员领导干部思想、 行为等现实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党性意识与党的责任意识,帮助他们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成果,尤其是要运用好科学发展观、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与邓小平理论等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容。 其次,注重对党员本身的素质、 品德教育。不但要强化党员教育,更要注重对按照地区划分的高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其中以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为关注对象。 需要在全党范围内,贯彻落实好针对党的十八大报告及精神的学习活动, , 在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以“永葆中国共产党纯洁” 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 将这一活动落实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等长效机制中, 在融合中发挥各活动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 再次, 不但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集中教育, 更要将这一教育手段与经常性教育、 党员自我学习有机融合在一起。 在开展集中教育的过程中, 要重点加强党的理论基础、 方针路线、 党规党纪教;经常性的集中教育则是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在十八大中对党章补充的新内容,并在工作中自觉落实新党章、 并将其作为自身工作生活的标准, 要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复习党的各项理论基础, 尤其是入党誓词等原则性理论, 深入研究当前组织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强化党性意识。

自我教育主要是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针对党组织突出问题与社会热点问题,通过案例式教育、 针对性谈话、 现身说法等方式, 有效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意识上问题与难题。 最后, 要贯彻落实好党内生活的各项机制制度,进而强化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实效,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及原则性。 要尽力提高党组织生活的规范性、 原则性与制度化, 鼓励开展组织方式灵活的党员活动, 其核心内容仍需围绕加强党内建设, 学习党内建设方面展开。 要牢牢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通过党组织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预防任何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防止凌驾于组织之上的行为, 不愿意接受组织教育监管等不良现象。要以现代化科技, 建立党员信息资料数据库, 以科学模型管理党员的组织生活情况, 规范党员行为, 严禁党员发生脱离党内建设, 不参加统一教育和管理的情况。

(三)严肃党的纪律, 问责追究, 不断增强严格执纪的能力

要严肃党内纪律,落实各项责任制度,使得党内生活始终在制度、规定、 纪律、 秩序上得到保障, 做到有法可依, 增强党员纪律观和树立责任意识, 也是提高我党自我净化能力的重要制度保障。 尽管各级党组织都及时发现并处理了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违反党纪甚至是违法犯罪现象, 仍难以遏制党组织中持续出现的贪污腐败现象。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就是因为部分党组织、 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各级纪委未能将党的纪律落实到位,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追责不够深入, 同时对贪腐问题中的违纪分子、 违纪现象过分宽容, 没有以严厉的惩处予以坚决打击, 在“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态下影响着党员正确处理问题的思想与行为方式。 改革开放后逐年增加的贪腐案件, 这些都说明若是不能够严格落实党的纪律,党的制度性保证就会变得形同虚设, 也就无法保证党的纯洁性建设。党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 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强化党的自我净化能力, 不但要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 更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行为规范, 提高党员党规党纪行为,使得全体党员在任何时刻都必须都严格要求自己、 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规范自己行为,树立正确责任意识,全体党员干部及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各级纪委务必要严格落实党规党纪, 将党的组织纪律、 政治纪律、 经济纪律与群众性纪律贯彻落实到底, 在落实纪律的过程中不以党内职务大小、 人情来判断处理内容。 要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 不断完善各项问责追责机制, 健全党务公开与民主评议制度, 建立完善党内各项审计制度与领导干部辞职、 罢免制度, 强化各项监督措施, 严格执纪、 违纪必究, 在明确责任内容的前提下, 要将责任落实到党员个体,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提供制度基础、 法律基础、 纪律基础。

二、 坚定理想信念是增强党“四自” 能力的重要前提

理想信念是中共党发展、 壮大、 奋起的重要动力, 是我党增强凝聚力、 战斗力、 创新力的思想保障,也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前提。

[薄明华.中国共产党理想信念建设的历史经验[J].党政论坛,2013(08):15-19.]要增强党的“四自” 能力, 就要集中全党力量, 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内容和目标。 各级党政人员要站在党和人民的高度上思考问题, 时刻以党中央的重要论断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 不断规范自我行为、 提升党员修养与素质, 努力增强自我净化、 自我完善、 自我革新、 自我提高的“四自” 能力, 充分发挥党员的率先领导作用, 提高党组织的创新性与纯洁性。

(一)抓住坚定信念这个核心问题, 在强化党性观念中保持思想纯净

强化党的理想信念有利于指引党的发展方向和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 提高党员队伍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是提高党员反腐拒变能力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思想保障。 要对各级党员干部开展社会主义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理论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去, 在工作中增强自我净化、 自我完善、 自我创新、 自我提高的能力。 针对国内外多元文化对我党思想上的影响, 腐朽思想与错误观念不断滋生, 开展组织学习、 加强党员自身建设, 从根本上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抵制行为, 全体全党人员更应提高自身自我净化, 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坚持正确、 科学的思想观念不动摇, 树立抵制腐败意识, 坚决抵制不良诱惑, 使党员在不断的锤炼与战斗中提高自我净化、 自我完善、 自我革新、 自我提高的能力。

对党员干部思想进行教育的工作, 主要是树立党员的科学理念,提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增强人们责任意识。 净化党员干部思想, 提高党员的净化能力, 需要对党员进行正确的引导,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世界观与价值观, 重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间的关系,坚决抵制社会上的滥用权力行为, 将腐败思想扼杀在摇篮里, 始终提醒自己作为党员的基本义务, 党员的使命与光荣目标。

(二)回答践行宗旨这道终身课题, 在强化公仆思想中保持作风纯正

保持党的纯洁性, 保持党的根本性质不动摇, 需要坚持弘扬党的高尚精神, 传统党的优良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 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宗旨不动摇, 增强党员意识与为民服务意识, 加强党群之间的联系, 从广大群众中不断积累与总结丰富经验。 引导全党人员形成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以人为本的理念,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党建的重要指导理论, 坚持依靠群众、 走群众路线, 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应在群众中大力宣传与弘扬党的精神理念, 团结人民、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同时, 加强党内监督,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党政监督中来, 防止出现脱离群众、 忽视群众利益的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方针,同时还要加大对党内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 严惩腐败行为, 并积极对党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工作, 提高党内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性。

(三)过好廉洁执政这一重要关口, 在强化自律意识中保持为官纯洁

廉洁奉公、 执政为民是对党政人员的本质要求, 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抵制一切贪腐现象, 真正做到秉公办事、 公平正义。 反腐倡廉关系着党的建设,需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权力观、 事业观,科学合理运用手中的权利为人民办实事, 严格遵守各项党章党规, 坚决摒弃的金钱主义与享乐主义,树立清廉意识和正确的金钱观和权力观,切实担负起建设社会、 服务群众的重大责任,不受任何不良思想、行为的影响与干扰,在党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保持自身的廉洁奉公思想, 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此外, 还应加强监督的力度与扩大监督对象, 强化依法执政的观念, 严格要求自己, 防止出现权利滥用、 以权谋私、 行为失范的现象。 不断增强法律观念,将党政纪律、 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 以及廉政纪律作为工作的主要原则。 始终坚持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与政治敏锐力, 始终坚持中共党的领导, 坚持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 不断推进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

三、 加强党内外监督是增强党“四自” 能力的重要保障

监督是对个人或者集体行为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自我行为,是对全体党员不良行为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 社会组织、 社会舆论、广大民众、 民主党派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即为党外监督。 党组织内部党员之间、 党员与领导干部之间、 领导干部之间形成的一种约束力和规范行为, 即为党内约束。 党外监督与党内约束都是为监督与管理党员、 领导干部而产生的,重点是监督领导干部的生活、 工作作风问题,实施党内外监督, 提高党员干部的防腐拒变能力, 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与先进性,且将党内外监督与规范行为是民主监督机制的重要内容。

(一)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要求党外监督、 党内约束和作风建设的三结合

党内监督、 党外约束以及党组织作风建设构成党内建设统一整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内约束与党外监督之间相互影响: 首先, 党外监督与党内约束相互依存。 作为党组织监督系统的核心, 党内约束虽然拥有极高的地位, 但若缺乏党外监督, 那么党内约束也将失去外部环境保证。 而党内约束同样是党外监督得以真正发挥其作用的重要保障。 其次, 党内约束与党外监督相互影响。 第一, 两者的监督对象都是党员领导干部,但这些需要被监督的党员领导干部共同集中工作,而是分配在各级党政机关当中。 如在政府部门中, 不但有行政领导,又有党组织与党员干部, 同时还有普通群众。 因此, 在行政机关中不但存在者行政监督对象, 也存在着党内监督对象。 另外, 党内约束与党外监督还存在着相互渗透、 影响的作用。 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监督的过程中,无论是党内约束还是党外监督都是必要环节,换言之,无论是党内约束还是党外监督, 由于监督范围的有限性, 无法将监督面覆盖在社会、 经济、 政治等各个领域。 都没有能力完全实现社会、政治、 经济等各个领域的监督工作。 不但如此, 党内约束与党外约束还拥有互助作用。 在监督过程中, 各监督部门应加强自身专业能力的培养, 积极应对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 互纠扭结的复杂问题与现象,在一定程度上, 加大了监督部门的工作难度, 这也就要求工作者要积极与党外监督主体联系, 做好统筹安排, 双方互相发挥各自作用和功能。 综上所述, 党的作风建设、 党内约束与党外监督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相互依存和影响, 且存在者统统的监督对象、 互补作用、 相互协调作用。 党内约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部分, 若党内约束工作不到位,则党外监督更加难以发挥自身作用,相反,党外监督不能够发挥作用,党内约束工作无法与监督同步发挥作用, 影响监督效果。 而党内约束与党外监督陷入工作失责状态时, 党的作风建设也无从谈起。 因此,三者之间必须要分工明确, 也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

(二)加强党外监督, 增强监督力度, 以严格党员行为的规范管理

首先, 加强对党外监督的认识。 强化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对党外监督的认识和了解。 第一, 对被监督者开展“三观” 教育活动, 从思想上教育人们, 树立权力来自人民的思想观念, 和应主动接受民众监督的意识;第二, 对被监督者开展警示教育, 弘扬监督的重要性与积极意义, 并且认识到缺乏有效监督所导致的一系列后果;第三, 对监督者开展“主人翁” 教育, 使广大受监督者深刻意识到人民的主人翁地位, 领导干部是为民服务的公仆, 个人行为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应强化自身的监督意识, 以更好的参与到监督工作中去;第四, 对监督者开展责任意识教育宣传, 强化监督者的法律认知, 使其了解到法律所具有的平等性与公正性, 以及认识到监督工作的必要性, 形成较强的监督观念。

其次, 营造一个良好的党外氛围。 要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 首先是通过党外监督渠道, 发扬民主精神, 创建良好的文明、 民族的生活环境, 同时, 构建各级党组织之间的高效信息传递机制。 以健全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来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尤其是要彻底公开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政务信息,实现社会知情权, 让群众有能力监督、 有意愿监督。 要始终坚持以党性、 党章、 党纪作为个人作风的精神内核, 抵制一切享乐主义、 无政府主义、 反社会等不良思想。 在面对党外监督时, 监督者应全力配合工作, 积极采纳人民群众、 单位领导干部等各方意见, 广泛接受各方监督。 针对党内有勇气表达真实情况, 并且与违纪违规行为做斗争, 即使在语言表达上有所欠缺, 仍予重视与赞许;对于那些积极主动接受监督、 自我约束能力强的党员, 则更应该广泛宣传表扬;对于那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甚至是对监督行为予以报复的党员, 要从严从重处理。再次, 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人民群众是最重要的党外监督主体, 实施政务公开, 实行公开化、 透明化的方式来营造良好的参政议政的氛围, 也是促进和提高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性、广泛性和长效性。

党的权力来自于人民, 必须要使其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阳光下运行。 近年来我国政府实行的政务信息公示制度、政情举报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都是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重要手段。 尤其是在近年来互联网新媒体发展迅猛的背景下, 通过网络途径, 也是政府搜集相关社会问题的主要途径,同时公众微信平台的开通也为政府部门查处违纪违法现象提供了线索。 将这些新媒体工具应用在党外监督上, 正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中关于时代发展内容的印证, 这也证明了唯有依赖群众、 信任群众, 才是做好党外监督、 清除党组织肌体腐败分子的重要手段。最后, 是要完善党外监督机制。 党外监督活动的正常运行, 需要依靠完善的党外监督机制实现, 从宪法、 党章的角度分析党内外监督所涉及到相关内容, 并对党外监督做出规定, 严格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组织的行为, 让党外监督的各个主体与手段, 能够追溯到公权力行为的出处, 并对其进行约束, 甚至剥夺其行使公权力的能力,无论是知情权、 建议权、 监督权与举报权, 都应该通过法律给予其良好的制度基础。 形成一个法律法规、 党章党纪以及社会制度有机结合、互为基础、 相互促进、 广泛应用的监督系统。

(三)加强党内约束, 增强约束力度, 以确保从严治党的作风要求

第一, 增强约束意识, 创建良好的党内约束环境。 营造积极的党内约束氛围, 应着力增强党员三个方面上的意识: 首先, 提高党员接受党内监督的责任观念, 积极与腐败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 同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培养和增加自身的党性修养, 只有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才能使党员主动参与到党内监督中去, 增强反腐拒变的能力, 提高全党人员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其次, 加强对服从管理意识的培养, 服从命令是党员的天职。 积极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认识到自己既是被约束者, 又是约束他人的主体;第三, 提高平等公平的意识。 使党员干部认识到约束者与被约束者的地位是平等, 而非存在等级关系, 是一种新型政治模式的具体表现, 而要消除不平等观念, 则要从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着手,克服党员干部的权利主义与金钱主义,增强主动接受约束的意识, 并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

第二, 约束广大领导干部行为, 让广大领导干部能够成为公正廉洁的典范。 对领导干部强化党内约束的关键环节。 因此, 应对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严格教育、 严格管理以及严格约束政策。 严格教育是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手段。 所以, 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巩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基础, 使其能够真正成为最先进思想的代表;要重视党性修养培养工作, 提高个人政治敏感度, 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警惕性与自我约束能力。 对于严格管理就是要注重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行职责时的规范, 在对入党前、任职前现行做好严格的考核审查工作, 尤其是对廉洁考察, 对刚上任的领导干部需要做好教育工作, 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 将廉洁、 勤政的要求列出条文;对在职期间的领导干部要做好考核工作, 对离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审计工作,并坚持无论其离任时间多长甚至已经退休, 一经发现其在职期间存在违法乱纪行为, 同样需要进行追责问责。 最后, 严格约束指的是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提高自律能力的重要制度保障, 要以群众来作为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重要主体, 以制度为基, 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

第三, 要通过完善各项制度与体系, 提高党内约束实效性。 为了改善党内约束的能力与强制力, 应该建立起多层次、 多方面、 多元化的约束制度系统来完善党组织约束工作。 首先是要坚持将党组织约束作为核心主体, 通过内部挖潜来丰富党对自身的约束手段。 健全党组织约束的各种办法如组织生活会、 思想汇报、 民主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风廉政责任制、 党建责任制等一套完善的党内约束方法;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机制, 形成将党委作为最高领导核心、 党委和政府共同负责、 纪律委员会进行协调、 群众广泛认同与积极参与的党内约束格局, 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良好的领导基础与环境基础。 其次是要确保纪委等专职约束部门能够履行自身职能。 纪律委员会不但应该加深对自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但需要对所属单位负责,更要对党委负责,认真开展约束工作;同时, 党委也应该对纪委的工作给予配合, 使得纪委能够在领导基础稳固的情况下开展工作;最后, 积极建立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队伍, 注重发展党员的个人才能、 知识结构等综合能力培养,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金钱观。

四、 强化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是增强党员“四自“能力的最终目标

增强党的“四自“能力, 既能防止党员干部出现的不良的思想与行为, 提高党员意识与为民服务、 以人为本理念, 又能提高自我监督与约束力, 切实贯彻党的宗旨要求, 全面保障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为人民办实事、 办大事。

(一)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一定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与义务,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重视各项现实工作、 重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成为公共权力的守护者与最佳运用者, 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的公共权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反正滥用职权。各级党员干部要清醒的意识到, 人民是权力的真正监督者。 正确认识自身履行的职责, 掌握权力使用范围, 若是广大人民群众赋予党和党员的权力成为了党员甚至是党组织谋求利益的工具,那么就代表对人民群众的背叛, 代表了思想变质。 判断党员个人是否拥有正确的权力观, 关键在于其个人的表现行为中考虑的人民利益因素。 用权为民,是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将群众紧紧团结在身边的根本原因,而用权为己, 就会与始终代表最先进思想的要求不符, 站在群众对立面。

(二)坚持做到情为民所系

党员干部应时刻以民众的利益为重, 以人为本,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实现自身价值的主要途径, 心系人民, 关心群众疾苦, 急群众所急, 想群众所想, 为群众说话、 办实事。 以党的根本宗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全面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 坚持走群众路线, 加强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 依靠群众, 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共奋斗、 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要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 杜绝出现办事拖拉、 懒散的工作作风, 摒弃官僚主义、 官腔作势、 态度蛮横的行为态度, 而要做到这一点, 就必须要求党员干部提高自我净化、 自我完善、 自我创新、 自我提高的“四自” 能力,从思想上强化为民服务的高度意识,从行为上消除消极的工作态度, 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与先进性。

(三)坚持做到利为民所谋

利为民所谋主要是让中国共产党员始终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着重点, 切实为人民办实事, 提供人民所需。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的根本宗旨,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内核。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始终坚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始终坚持一切工作立足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作为社会个体, 党员领导干部在追求个人利益时, 应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培养自身艰苦奋斗精神,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抵制外在诱惑, 弘扬党员正气, 把握工作原则。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 社会各个阶层分化现象日趋严重, 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环境越来越复杂,而司法执法机关作为解决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公平的“守夜人” , 必须要履行“铁肩扛道义” 的职责。 近年来, 在各级党委的有力领导下, 司法执法机关整体工作获得了重大成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但同时却也需要解决许多问题。 一些执法者、 司法者及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根本宗旨认识不够深刻, 缺乏社会主义荣辱观概念, 将自身利益放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之前, 将公器作为私器使用, 先行考虑自身利益, 甚至不惜违法违纪。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对这些不良现象保持警惕,并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赋予自己权力, 就能够剥夺自己的权力。 要通过不断的自我警醒与自我约束,时刻保持警惕感、 危机感, 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与正直的人格、 良好的工作作风, 为社会守好最后一道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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