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或监护人:
以《林镇关于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12号)要求,为丰富校园生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缓解家长实际困难,学校决定从本学期3月末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了学生安全,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学生,家校共同承担教育责任,协定如下:
—、课后服务说明
1、参加课后服务纯属学生及家长自愿,学校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
2、不愿意参加的同学,不作强行要求。
3、课后服务时间:每天放学后的半个小时16:00-16:30 (一、二年级星期一16:00-16: 30,星期二至星期四15:20-15:50)。
4、学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时家长必须提前亲自到校或电话为学生请假。
5学校有权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以通知家长,双方进行教育。
6、服务期限:2019年3月24日至2019年6月20日(不含周末及节假日)
二安全要求
1、服务期间,校内安全责任事故由上课教师和学校负责,校外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特别教育学生服务期间遵守交通规则。家长必须叮嘱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上学放学路上发生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2、家长必须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
3、对无故缺席的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家长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早的学生要注意动向,及时打电话与学校联系。5、学生在校期间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未尽之处由学校及家长委员会另行补充。
学生签名:
班级:
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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