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废弃物的概述
建筑废弃物可直接或间接污染环境,一旦建筑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或潜在的污染变成现实,消除这些污染往往需要比较复杂的技术和大量的资金投入,耗费较大的代价进行治理,并且很难使被污染破坏的环境复原。建筑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和影响主要表现在:侵占土地,污染水体、大气和土壤。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等。
建筑废弃物的有效处理对环境和资源再生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2、建筑废弃物管理的现状
发达国家大多实行的是“建筑废弃物源头消弱策略”,即在建筑废弃物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将其减量化。对于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则采用科学手段,使之有再生资源的功能。建筑废弃物中的许多废弃物经过分检、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
国外许多国家采用了“谁生产废弃物,谁负责谁付费”的观念,一方面可以使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减少建筑废弃物的危害;另一方面,又可以使政府减少负担,更好的履行其监管和指导职责。
我国大陆地区,长期以来对建筑废弃物再利用没有很大重视,绝大部分建筑废弃物未经任何处理,便采用露天堆放和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不但侵占了土地资源,而且在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另外,由于我国大陆地区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的落后,以及建筑队伍自身环保意识较差;加上政府缺乏对产生大量建筑废弃物企业的约束机制,致使我国大陆地区建筑工地的施工废弃物量较大,且大都未加以再生利用。
目前我国建筑废弃物管理面临的挑战:①粗放式建筑活动对推进建筑废弃物管理形成巨大阻力。粗放式建设增加建筑施工废弃物的产量,也增加建筑废弃物处置的负担。②管理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体系基本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及管理与执法混淆,限制了废弃物管理的发展。③科研投入不足。我国在促进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化与市场化处置方面的相关操作技术与管理技术方面的研究薄弱,对发展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与市场化形式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形成了不小的阻力。④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至今尚无一部国家的关于建筑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文件。对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率、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废弃物种类等相关的内容,没有在现有的法律中体现。⑤缺乏政策引导。目前我国还没有计划地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工作,对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和资源化再生利用缺乏政策引导作用。⑥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标准低。目前我国的建筑废弃物处置收费普遍过低,难以激励建筑商对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的热情,加上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的再生建筑材料的销售价格又较原生材料高,这使得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很难有销路。以上因素导致我国目前的建筑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未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3、我国建筑废弃物发展的探索
随着我国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废弃物的产量逐年增多,从源头削减,减少产生量,将建筑废弃物的“末端处理”转变为“全过程管理”,应当成为我国建筑废弃物管理的新模式。
3.1“全过程管理”的含义
“全过程管理”首先通过人的行为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其次是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循环和转化资源利用,最后才是对剩余物的无害化处理。这是以一次资源节约和二次资源利用为重点的管理,这将使城市对废弃物管理投入逐步下降,也可以使城市生产体系对原物料物流需求下降,即可在不过度索取自然资源的前提下,达到管理目标。因此实现建筑废弃物的“全过程管理”,可以从建筑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个方面入手。
“减量化”不仅通过处理与利用对已经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进行减量,而且应该延伸到对产生源头的控制与管理。
“资源化”应该从产生点的贮存、收集、清运阶段即开始进行,从而成为贯穿整个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系的指导原则。“资源化”通过可回收产品的设计、分类收集,使废物流组成特性更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过程的要求。回收是“资源化”多种途径中一种主要的途径。
“无害化”的实现不应再单纯被看作是处理处置过程的任务,分类收集用于对建筑废弃物中有害成分进行分类管理,作为更经济与可靠的无害化方法而更应得到强调。
3.2从源头消减建筑废弃物产量的效益分析
建筑废弃物中可回收利用成分所占比例很大,在建筑工地就可以直接将拆除垃圾回收利用,如混凝土碎块、废旧砖块等破碎后用作再生骨料,废钢材、木材直接送入城市废品回收系统。从源头减少很大部分废弃物的产生量,不仅可以节省运输费用、清扫清运费用和处理费用,同时再生骨料的运用还可以降低建设成本,送人城市回收系统部分的废弃物还能产生直接的经济利益。而且随着最终处置部分的减少可以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
为了有效地进行建筑废弃物的“全程管理”,有必要在管理体制、运行方式、资金渠道、处置方式、公众意识等多方面进行创新,以达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目的。
逐步实施分类收集,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化回收城市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源头分类工作的成功与否。鼓励建筑商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或鼓励从事分类收集的企业出现等,也可以将建筑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方案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一项参考内容,从而加快建筑废弃物分类收集,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化和减少资源消耗、加快保护环境的建设步伐。
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研究工作,建立健全技术标准和使用标准
建筑材料中主要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等原材料均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存在日益短缺的问题,因而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就显得更加重要和有意义。如何合理有效利用,首先需要深人研究,因为建筑废弃物和原材料之间,毕竟存在一定结构、强度、力学等方面的差异。因此政府投入一定的科研资金,加强该领域的科学研究和项目开发工作,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操作使用规范,以保证建筑再生产品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广泛性和合理性。使建筑废弃物处理的科学化、持久化作为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大立法,使建筑废弃物处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律法规是一种外部强制力,也是减轻建筑废弃物环境影响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建筑废弃物管理的法律建设还不够完善,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建筑废弃物管理的法律,这样就削弱了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法律效力和处罚力度。通过立法,在法律中体现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等相关内容,使建筑废弃物处理能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3转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为了更好地实现建筑废弃物“全程管理”,应当政企分开,政府负责宏观规划、协调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垃圾管理应当由“末端”治理转变为“全程管理”,按照市场机制的原则进行建筑废弃物的收集、分类、中转运输和处理处置等具体工作。同时应当将一部分资金投入用于“全程管理”的前期补贴,以减少处理的总投入,以达到最少资金投入取得最大环境效益的目的。
3.4提高“全程管理”意识
实现建筑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将建筑废弃物管理由过去的清运、填埋的“末端”处理,扩大到生产、流通、消费、收集和处理的整个过程。它关系到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全民积极参与、监督实施。通过宣传使“全程管理”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公众明确建筑废弃物是一种可再生资源,它的利用关系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而逐步实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的最终目标。
4、总结
建筑废弃物的再利用技术和经济可行性是现阶段面临的重大难题,将技术方案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研究技术方案和经济方案的可行性,探索行之有效的处理建筑废弃物管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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