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场所) 设置涉及的主要法律和政策文件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版)
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4、《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GB15562. 2-1995)
5、《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 99 号)
二、 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要求(逐点分解)
(一) 仓库为独立的封闭建筑或围闭场所, 专用于贮存危险废物。
(二) 仓库门口 必须设置标识(警告标识+《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
(三) 有围墙、 雨棚、 门锁(防盗) , 避免雨水落入或流入仓库内。
(四) 地面须硬化处理, 而贮存酸碱等和有条件的单位还要做防腐。
(五) 地面须设置泄露液体和地面冲洗废水的收集渠, 然后自流至在最低处设置的地下收集池(容积由企业根据实际自定) , 收集池废水须设置废水导排管或泵或人工方式, 将废液废水引入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 仓库门口 须有围堰(缓坡) 或截留沟, 防止仓库废物向外泄漏。 仓库地面应保持干净整洁。
(六) 不同类的危废须分区贮存, 不同分区应设置矮围墙或在地面画线并预留明显间隔(如过道等) 。 每一分区的墙体须悬挂危险废物大标签(40×40)。
(七) 危险废物必须进行包装(袋装、 桶装) , 不得散装。 容器应完好无损。 产生气味或 VOC 的废物应实行密闭包装。 每一个包装桶(袋) 均须悬挂或张贴危险废物标签(20×20 或 10×10)。
(八) 仓库室内须悬挂《(***公司)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每一种废物的《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本》。
(九) 仓库须办理环评报批和验收, 也可以包含在企业总体环评内。
(十) 自行利用危险废物的, 项目 须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等规定办理相应的环评报批和验收手续。
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含生活垃圾) 的贮存仓库(台帐、 标识)
(一) 仓库室内悬挂每一种废物的《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本》。
(二) 仓库门口 悬挂标识。
上一篇:工作总结汇报金句汇总大全
下一篇:电力技术复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