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 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 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食品安全、 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x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x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x级四个级别, 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实行分级管理,共同负 责的原则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乙、丙类传染病局部小 流行、局部小爆发,每起食物中毒30例以下,放射性一级 事故,波及面及影响较小的中毒事件和其他较轻的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由县区政府(管委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 理。
(二遇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较重的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市人民政府及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组织、指导、 协助、支持或直接参与。
1. 跨县区的疫情、中毒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辖区内鼠疫、霍乱疑似首发病例或首发疫情;
3. 辖区内发现疑似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或输入性 疑似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的病例;
4. 首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 似病例;一个县区多乡镇多点爆发白喉、百日咳、新生儿破 伤风并呈蔓延趋势;
5. 一个县区范围短期内乙、丙类传染病波及数个乡 镇,出现多点爆发,发病率比常年上升数倍以上,或乙类传 染病在多个村屯、单位发生爆发流行;
6. 每起食物中毒 30~99例,其他急性中毒出现严重 症状者 3~9例,放射性二级事故;
7. 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旅游景区、涉外饭店、重要 厂矿等场所发生重要传染病疫情或中毒事件或其他有较大 影响的公共卫生事件;
8. 辖区范围内发生不能确诊及病因不明的群体疾病。
(三以县区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重大公共 卫生突发事件。由市政府迅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并请 自治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工作组给予指导、协助、支持 和直接参与。
1. 发生鼠疫疫情,霍乱 2例以上;
2. 在 5天内发生病毒性肝炎 50例,伤寒、副伤寒 10例,痢疾 100例,出血热 5例,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 登革热 20例,炭疽10例,或引起 2例以上死亡;发现传染 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
3. 当发生跨我市辖区的重大疫情,经实验室证实的脊 髓灰质炎显示毒株病例或输入性脊髓灰质炎显示毒株的病 例;
4. 其他急性传染病在 1/3以上乡镇范围流行,或疫情 跨我市辖区爆发流行或造成 2例以上死亡病例;
5. 发生 50例以上病因不明的相同疾病并造成死亡;
6. 食物中毒 100例以上或出现死亡,其他急性中毒 1 0例以上或出现死亡,放射性三级事故。
(四 出现跨我市辖区中毒事件, 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 或发生跨县区鼠疫、霍乱,发生跨县区范围流行至 5人以上 死亡,特大或其他可能造成国内外严重不良影响事件,视为 特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由市人民政府迅速报请自治区人民 政府直接领导并组织各级政府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在两个乡镇以上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公共卫生突发 事件,除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好外,市人民政府负责协 调相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做好事件处理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时限:1— 2小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 发现应当报告的事项,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 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
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中毒事故
三、
1. 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吃了含有毒性物质的食物或误食毒性物 质后出现的一类急性疾病。发病者通常感觉肠胃不舒服,伴 有恶心、呕吐、肚子疼、拉肚子等症状。
应急要点:
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大量喝水,稀释毒素。
用筷子、勺把或手指压舌根部,轻轻刺激咽喉引起呕 吐。
误食强酸、 强碱后, 及时服用稠米汤、鸡蛋清、 豆浆、 牛奶等,以保护胃黏膜。
用塑料袋留好可疑食物、呕吐物或排泄物,供化验使用。
尽早把病人送往医院诊治。
专家提醒:
不吃不新鲜或有异味的食物。
不自行采摘蘑菇、鲜黄花菜或不认识的植物食用。豆 角一定要炒熟后再吃,不吃发芽的土豆。不吃霉变甘蔗、霉 变红薯。不喝生豆浆。不吃有异味的或没有检验合格证的蜂蜜。
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水产品以及肉类食品应炒熟后 再吃。
不用饮料瓶存放化学品。存放化学品的瓶子应该有明 显标志,并置于隐蔽处,避免儿童由于辨别不清而饮用。 食物中毒的病人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不要自行乱服 药。在送医院过程中让呕吐病人采取侧卧位,防止呕吐物进 入呼吸道导致窒息或误吸。
2. 有机溶剂中毒
苯、甲苯、二甲苯、汽油、正己烷、氯仿、氯乙烷、甲 醇、乙醚、丙酮、二硫化碳等,都可能引起人体中毒。 应急要点:
立即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脱去被污染衣 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同时注意 保暖。眼部被污染的,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冲洗 10 分钟。
若中毒者昏迷,施救者可根据现场情况及中毒物质种 类,采用拇指按压人中、十宣、涌泉等穴位的办法施救。
专家提醒:
发生中毒事故区域(特别是下风向的人员应尽快撤离 或就地躲避在建筑物内。施救者需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进入现场。
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 按压,有条件的可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同时呼叫 120,立即送医院。
与毒物密切接触者, 应卧床休息, 接受严密的医学观察。
3. 农药中毒 大量接触或误服农药,会出现头晕、头痛、浑身无力、 多汗、恶心、呕吐、肚子疼、腹泻、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 重者还会有瞳孔缩小、昏睡、四肢颤抖、肌肉抽搐、口中有 金属味等症状。
应急要点: 迅速把病人转移至有毒环境的上风方向通风处。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微温(忌用热水)的肥皂 水、稀释碱水反复冲洗体表 10 分钟以上(敌百虫中毒用清 水冲洗)。眼部被污染的,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冲洗10 分钟。 口服农药后神志清醒的中毒者立即催吐、洗胃,越早 越彻底越好。 昏迷的中毒者出现频繁呕吐时,救护者要将他的头放 低,并偏向一侧,以防止呕吐物阻塞呼吸道引起窒息。 中毒者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在现场施行人工呼吸 和胸外心脏按压,同时呼叫 120,立即送医院。
专家提醒: 在农药生产车间等人员聚集的地方发生毒气中毒事故,救助者应戴好防毒面具后进入现场。 尽可能向医务人员提供引起中毒的农药的名称、剂型、浓度等。 施洒农药时,人员应站在上风方向。 盛放农药的瓶子应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隐蔽处。
4. 毒鼠强中毒
毒鼠强是剧毒化学品,对人畜生命危害极大。 应急要点: 立即彻底洗胃、催吐、导泻,清除胃内毒物。 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发生抽搐的病人,要防止跌伤、肌肉撕裂、骨折或关节脱位等; 背部应垫上衣物,避免背部擦伤和椎骨骨折;为防止咬伤舌头,用纱布缠绕压舌板塞入病人上、下齿之间,但要注 意不要造成舌后坠,以免影响呼吸。 对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 压。 立即拨打120 电话,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专家提醒: 国家禁止生产和使用毒鼠强。 对原因不明的突然出现抽搐、昏迷的“怪病”病人, 要考虑鼠毒强中毒的可能。鼠药中毒后抽搐的病人多数是毒鼠强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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