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商标分类表第十一版
第01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灭火和防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鞣制动物皮毛用物质;工业用粘合剂;油灰及其他膏状填料;堆肥,肥料,化肥;工业和科学用生物制剂 本类尤其包括: ——感光纸;——补轮胎用合成物;——非食品用防腐盐;——某些食品工业用添加剂,例如果胶,卵磷脂,酶和化学防腐剂;——某些生产化妆品和药品用原料,例如:维生素,防腐剂和抗氧化剂;——某些过滤材料,例如:矿物质材料,植物质材料和颗粒状陶瓷材料。 本类尤其不包括: ——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第二类),半加工的树脂(第十七类);——医用或兽医用化学制剂(第五类);——杀真菌剂、除草剂和消灭有害动物制剂(第五类);——文具用或家用粘合剂(第十六类);——食品用防腐盐(第三十类);——褥草(腐殖土的覆盖物)(第三十一类)。
第02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染料;印刷、标记和雕刻用油墨;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本类尤其包括: ——工业、手工业和艺术用颜料、清漆和漆;——服装染料;——食品和饮料用着色剂。——用于油漆、清漆和漆的稀释剂、增稠剂、固定剂和催干剂;——木材和皮革用媒染剂;——防锈油和木材防腐油; 本类尤其不包括: ——未加工的人造树脂(第一类),半加工的树脂(第十七类);——洗衣和漂白用上蓝剂(第三类);——美容用染料(第三类);——颜料盒(学校用文具)(第十
六类);——绝缘颜料和绝缘漆(第十七类)。——金属腐蚀剂(第一类);——文具用墨水(第十六类);
第03类不含药物的化妆品和梳洗用制剂;不含药物的牙膏;香料,香精油;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第三类主要包括不含药物的梳洗制剂以及用于家庭和其他环境的清洁制剂。 本类尤其包括: ——梳妆用卫生制剂;——浸化妆水的薄纸;——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室内芳香剂;——指甲彩绘贴片;——抛光蜡;——砂纸。 本类尤其不包括: ——生产化妆品用原料,例如:维生素,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第一类);——生产加工用除脂剂(第一类);——清洁烟囱用化学制品(第一类);——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第五类);——含药物的洗发水、肥皂、洗液和牙膏(第五类);——指甲砂锉,金刚砂锉,磨石和砂轮(手工具)(第八类);——化妆和清洁器具,例如:化妆刷(第二十一类),清洁用布、垫和抹布(第二十一类)。
第04类工业用油和油脂,蜡;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本类尤其包括: ——砖石建筑或皮革保护用油;——蜡(原料),工业用蜡;——电能;——发动机用燃料,生物燃料;——燃料用非化学添加剂;——木材(燃料)。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特殊的工业用油和油脂,例如:鞣革用油(第一类),木材防腐油,防锈油和油脂(第二类),香精油(第三类);——美容用按摩蜡烛(第三类)和含药物的按摩蜡烛(第五类);——
某些特殊的蜡,例如:树木嫁接用蜡(第一类),裁缝用蜡,抛光蜡,除汗毛用蜡(第三类),牙科用蜡(第五类),封蜡(第十六类)。
第05类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本类尤其包括: ——化妆品除外的个人保健用卫生制剂;——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膳食补充剂,为正常饮食提供补充或有益健康的;——医用或兽医用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含药物的洗发水、肥皂、洗剂和牙膏。 本类尤其不包括: ————梳妆用不含药物的卫生制剂(第三类);——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第三类);——矫形用绷带(第十类);——非医用、非兽医用的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上述应被归入相应的食品或饮料类别,例如:低脂炸土豆片(第二十九类),高蛋白谷物棒(第三十类),等渗饮料(第三十二类);——制药用原料,例如:维生素,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第一类)。
第06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石。 本类尤其包括: ——用于进一步加工的金属箔或金属粉,例如:用于3D打印;——金属建筑材料,例如:铁轨用金属材料,金属管及金属管道;——金属小五金具,例如:螺栓,螺丝,钉子,家具脚轮,窗栓;——可移动金属建筑物或金属建筑结构,例如:活动房屋,游泳池,兽笼,溜冰场;—
—不按照功能或用途分类的某些普通金属制品,例如:多用途普通金属盒,塑像,普通金属制艺术品及半身塑像。 本类尤其不包括: —因为其化学特性在工业和科学研究中被用作化学品的金属和矿石,例如:铝土,汞,锑,碱金属及碱土金属(第一类);—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二类);—电缆(第九类),非金属、非电气缆绳(第二十二类);—作为卫生设备部件的管道(第十一类),非金属软管和非金属柔性管(第十七类),非金属硬管(第十九类);—家养宠物用笼子(第二十一类);—某某些按其功能和用途分类的普通金属制品,例如:手动的手工具(第八类),回形针(第十六类),家具(第二十类),厨房用具(第二十一类),家用容器(第二十一类)
第07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注:搅动机,搅拌机,磨粉机(机器),离心碾磨机,粉碎机,混合机(机器),碾碎机为跨类似群保护商品。但是对于申报限定行业用途的上述商品,应按照行业用途归入相应的类似群,并与对应的上述商品类似。 本类尤其包括: ——各类马达和引擎的部件,例如:马达和引擎用启动器、消音器和汽缸;——电动清洁机器和装置,例如:电动擦鞋器,清洗地毯用电动机器和装置以及真空吸尘器;——3D打印机;——工业机器人;——某些特殊的非运输用运载工具,例如:扫路机,筑路机,推土机,扫雪机以及作为非运输用履带式运载工具部件的橡胶履带。 本类尤其不包括: ——手动的手工具和器具(第八类);——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机器人,实验室机器人,教学机器人,安全监控机器人(第九类),外科手术机器人(第十类),机器
自动驾驶汽车(第十二类),机器人鼓(第十五类),玩具机器人(第二十八类);——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第十二类);——运载工具和拖拉机用履带(第十二类);——某些特殊机器,例如:自动取款机(第九类),人工呼吸器(第十类),冷冻设备和机器(第十一类)。
第08类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除火器外的随身武器;剃刀。 本类尤其包括: ——农业、园艺和景观美化用手动工具;——木工、艺术家和其他工匠用手动工具,例如:锤,凿子和雕刻刀;——手动的手工具用柄,例如:刀柄和长柄大镰刀柄;——个人仪容修饰和人体艺术用电动和非电动手工器具,例如:剃刀,卷发、文身、修指甲和修脚用器具;——手动泵;——餐具,例如:刀、叉和匙,包括贵重金属制成的。 本类尤其不包括: ——马达带动的机床和器具(第七类);——外科手术刀(第十类);——自行车轮胎用充气泵(第十二类),运动球类充气专用气泵(第二十八类);——随身武器(火器)(第十三类);——办公用切纸刀和碎纸机(第十六类);——物品手柄依据物品的功能和用途归入不同类别,例如:手杖柄,伞柄(第十八类),扫帚柄(第二十一类);——上菜用具,例如:方糖钳,冰块夹,馅饼用铲和上菜勺,以及厨房用具,例如:搅拌匙,研钵和杵,胡桃钳和刮板(第二十一类);——击剑用兵器(第二十八类)。
第09类 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通讯、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
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器械。 本类尤其包括: ——实验室科研用仪器及器械;——领航用电气仪器及器械,如测量和传令仪器及器械;——量角器;——穿孔卡式办公机械;——不论录制媒体或传播途径的所有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即包括录制在磁性媒体上的软件或从远程计算机网络上下载的软件。 本类尤其不包括: ——下列电动仪器及器械:(1)炊事用电气用具(食品碾磨和搅拌器、榨果汁器、电动磨咖啡器等)和第七类中使用电动机的其他设备及器具;(2)抽取或分发燃料的器具(第七类);(3)电动剃刀和理发推子(手工具)(第八类);(4)电动牙刷和梳子(第二十一类);(5)房间加热或液体加热、烹调、通风等电器设备(第十一类);——钟表和其他计时器(第十四类);——时间控制钟(第十四类);——与外接显示屏或监视器连用的娱乐和游戏装置(第二十八类)。
第10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物品;缝合用材料;残疾人专用治疗装置;按摩器械;婴儿护理用器械、器具及用品;性生活用器械、器具及用品 本类尤其包括: ——医疗用支撑绷带和特种服装,例如:压力衣,静脉曲张用长袜,拘束衣,矫形鞋;——月经、避孕及分娩用仪器、器械及用品,例如:月经杯,子宫帽,避孕套,分娩褥垫,产钳;——由人造或合成材料制成的植入用假体及治疗用具,例如:人造外科移植物,人造乳房,脑起搏器,可生物降解的骨固定植入物;——医用特制家具,例如:医用或牙科用扶手椅,医用气褥垫,手术台。 本类尤其不包括: ——医用辅料和吸收性卫生用品,例如:橡皮膏,包扎用纱布和绷带,防溢乳垫,婴儿尿布和失禁用尿
布,卫生棉条(第五类);——活体外科移植物(第五类);——医用无烟草香烟(第五类)和电子香烟(第三十四类);——轮椅和电动代步车(第十二类);——按摩用床和医院用床(第二十类)。
第11类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本类尤其包括: ——空气调节装置;——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电水壶;——电烹调用具——电热服装。 本类尤其不包括: ——制造蒸汽的装置(机器部件)(第七类)。
第12类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本类尤其包括: ——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气垫船。——遥控运载工具(非玩具);——运载工具部件,例如:保险杠,挡风玻璃,方向盘,轮胎以及履带。 本类尤其不包括: ——铁路用金属材料(第六类);——非陆地车辆用马达、引擎、联结器和传动机件(第七类);——各类马达和引擎的部件,例如:马达和引擎用启动器、消音器和汽缸(第七类);——橡胶履带(履带式建筑工程机械、采矿机械、农业机械和其他重型机械的部件)(第七类);——幼儿用三轮脚踏车和滑板车(玩具)(第二十八类);——某些特殊的非运输用运载工具或带轮装置,例如:自推进式道路清扫机械(第七类),消防车(第九类),有小脚轮的茶具台(第二十类);———某些运载工具部件,例如:运载工具用电池、里程记录仪和收音机(第九类),汽车及自行车用灯(第十一类),汽车用脚垫(第二十七类)。
第13类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 本类尤其不包括: ——火柴(第三十四类)。
第14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首饰,宝石和半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本类尤其包括: ——首饰,包括仿真首饰,例如:人造宝石首饰;——衬衫袖扣,领带饰针,领带夹;——钥匙圈和钥匙链以及上面挂的小饰物;——首饰用小饰物;——首饰盒;——首饰和钟表的零部件,例如:首饰用扣环和珠子,钟表机芯,钟针,表发条,表蒙 本类尤其不包括: —作为数据处理设备的智能手表(第九类);—非首饰用、非钥匙链用、非钥匙圈用小饰物(第二十六类);—按照材质分类的非贵重金属制或非镀有贵重金属的艺术品,例如:普通金属艺术品(第六类),石、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品(第十九类),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第二十类),瓷、陶瓷、陶土、赤陶或玻璃制艺术品(第二十一类);—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贵重金属制品,例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二类);牙科用金汞合金(第五类);刀叉餐具(第八类);电触点(第九类);金笔尖(第十六类);茶壶(第二十一类);金银线制绣品(第二十六类);雪茄烟盒(第三十四类)。
第15类乐器。 本类尤其包括: ——机械钢琴及其附件;——八音盒;——电动和电子乐器。 本类尤其不包括: ——录音、播音、扩音和放音装置(第九类)。
第16类纸和纸板;印刷品;书籍装订材料;照片;文具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文具用或家庭用粘合剂;绘画材料和艺术家用材料;画笔;教育或教学用品;包装和打包用塑料纸、塑料膜和塑料袋;印刷铅字,印版 本类尤其包括: ——切纸刀和切纸机;——夹持或保护纸的套、封皮或装置,例如:文件夹,夹钱用夹子,支票簿夹,夹纸曲别针,护照套,剪贴集;——某些办公用机器,例如:打字机,速印机,办公用邮资盖印机,削铅笔器;——艺术家和室内外油漆匠用绘画涂漆用具,例如:艺术家用水彩颜料碟,画家用画架和调色盘,房屋油漆用辊子,颜料盘;——某些一次性纸制品,例如:纸围涎,纸手帕和纸桌布;——某些不按照功能和用途分类的纸制品和纸板制品,例如:包装用纸制袋子、封套和容器,纸制或纸板制雕像、塑像和艺术品,诸如纸制小雕像、镶框或未镶框的平版印刷品、油画和水彩画。 本类尤其不包括: ——颜料(第二类);——艺术家用手工具,例如:抹刀,雕塑凿刀(第八类);——教学仪器,例如:视听教学仪器、急救训练用人体模型(第九类),玩具模型(第二十八类);——某些按其功能和用途分类的纸制品和纸板制品,例如:相纸(第一类),研磨纸(第三类),纸制百叶帘(第二十类),桌用纸制杯盘(第二十一类),纸制床单和枕套(第二十四类),纸衣服(第二十五类),卷烟纸(第三十四类)。
第17类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不属别类的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和树脂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和非金属柔性管。 本类尤其包括: ——修复轮胎用橡胶材料;——抗污染的浮动屏障;——非文具、非医用、非家用胶带;——非包装用塑料膜,例如:窗户用防强光
薄膜;——非纺织用弹性线、橡胶线和塑料线;——某些由本类的材料制成的不按照功能和用途分类的制品,例如:插花用泡沫支撑物,塑料或橡胶制衬垫填充材料,橡皮塞子,橡胶制减震缓冲器,橡胶制包装袋。 本类尤其不包括: ——消防水龙带(第九类);——作为卫生设备部件的管道(第十一类)、金属硬管(第六类)及非金属硬管(第十九类);——建筑用隔热玻璃(第十九类);——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本类原材料制品,例如:树胶脂(第二类),牙科用橡胶(第五类),消防人员用石棉挡板(第九类),补内胎用粘胶补片(第十二类),橡皮擦(第十六类)。
第18类皮革和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毛皮;行李箱和背包;雨伞和阳伞; 手杖;鞭,马具和鞍具。 本类尤其包括: ——行李箱和背包,例如:手提箱,旅行箱,旅行包,抱婴儿用吊袋,书包;——行李牌;——名片夹和钱包;——皮革或皮革板制箱和盒; 本类尤其不包括: ——人用的皮制的服装、鞋、帽(第二十五类);——为所装产品定制的包或箱,例如:笔记本电脑专用包(第九类),照相机或摄影设备专用包或箱(第九类),乐器盒(第十五类),带轮或不带轮的高尔夫球袋(第二十八类),滑雪板和冲浪板专用袋(第二十八类);——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皮革、人造皮革、毛皮制品,例如:磨剃刀的皮带(第八类),抛光用皮革(第二十一类),清洁用麂皮(第二十一类),服饰用皮带(第二十五类),——医用拐杖(第十类)。
第19类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本类尤其包括: ——半成品木材(如横梁、板、护板);——
胶合板;——建筑用玻璃(如平板、玻璃瓦片);——路标用玻璃颗粒;——混凝土制信箱。 本类尤其不包括: ——水泥贮藏或防水用制剂(第一类);——防火制剂(第一类)。
第20类家具, 镜子, 相框;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骨或珍珠母; 贝壳; 海泡石; 黄琥珀,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 本类尤其包括: ——金属家具,野营用家具,枪架,报纸陈列架;——室内窗用百叶帘或遮光帘;——寝具,例如:床垫,床架,枕头;——镜子,家具用和梳妆用镜;——非金属车牌;——非金属小五金器具,例如:螺栓,螺丝,销钉,家具用脚轮,紧固管道用非金属环;——非金属、非混凝土制信箱。 本类尤其不包括: ——实验室用特制家具(第九类)或医用特制家具(第十类);——室外百叶帘:金属制(第六类),非金属、非纺织品制(第十九类),纺织品制(第二十二类);——被单和枕套,鸭绒被和睡袋(第二十四类);——某些特殊用途的镜子,例如:光学用镜(第九类),外科或牙科用镜(第十类),后视镜(第十二类),枪用瞄准镜(第十三类);——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产品,例如:制首饰用珠子(第十四类),木地板条(第十九类),家用篮(第二十一类),塑料杯(第二十一类),苇席(第二十七类)。
第21类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
器;烹饪用具和餐具(刀、叉、匙除外)。 本类尤其包括: ——家庭和厨房用具,例如:蝇拍,衣夹,搅拌匙,涂油匙和开塞钻,以及上菜用具,例如:方糖钳,冰块夹,馅饼用铲和上菜勺;——家庭、厨房和烹饪用容器,例如:花瓶,瓶,存钱罐,提桶,鸡尾酒调酒器,烹饪用锅,非电烧水壶以及非电加压炊具;——厨房用小型手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碾碎机,例如:蒜压榨器,胡桃钳,杵和研钵;——碗碟架和饮料瓶架(餐具);——化妆和梳洗用具,例如:电动和非电动的梳及牙刷,牙线,美甲用泡沫材料制分趾器,粉扑,专用化妆包;——园艺用品,例如:园艺手套,窗台花箱,喷壶和浇水软管用喷嘴;——室内水族池,室内生态培养箱。 本类尤其不包括: ——清洁制剂(第三类);——小型电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碾碎机(第七类);——剃须及剃毛装置,理发器和指甲钳,电或非电的修指甲和修脚器具,例如:修指甲成套工具,指甲砂锉,去死皮钳(第八类);——刀叉餐具(第八类)和手动的厨房用切割工具,例如:蔬菜切丝器,切比萨饼用刀,奶酪切片机(第八类);——除虱梳,刮舌器(第十类);——电烹饪器具(第十一类);——梳妆镜(第二十类);——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玻璃制品、瓷器和陶器,例如:假牙用瓷料(第五类),眼镜片(第九类),隔热、隔音用玻璃棉(第十七类),陶瓷砖瓦(第十九类),建筑玻璃(第十九类),纺织用玻璃纤维(第二十二类);——货物存储和运输用金属容器(第六类),货物存储和运输用非金属容器(第二十类)。
第22类绳索和细绳;网;帐篷和防水遮布;纺织品或合成纤维材料制遮篷;帆;运输和贮存散装物用麻袋;衬垫和填充材料(纸或纸板、橡胶、塑料制除外);纺织
用纤维原料及其替代品 本类尤其包括: ——用天然或人工纺织纤维、纸或塑料制成的缆和绳;——渔网,吊床,绳梯;——运载工具非专用盖罩;——某些不按照功能或用途分类的包和袋,例如:洗针织用品用袋,裹尸袋,邮袋;——包装用纺织袋;——动物纤维和纤维纺织原料,例如:兽毛,茧,黄麻,未加工或加工过的羊毛,生丝。 本类尤其不包括: ——金属绳(第六类);——乐器弦(第十五类)和球拍线(第二十八类);——纸或纸板制衬垫及填充料(第十六类),橡胶或塑料制衬垫及填充料(第十七类);——某些按照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网和包,例如:安全网(第九类),运载工具用行李网(第十二类),旅行用衣袋(第十八类),发网(第二十六类),高尔夫球袋(第二十八类),运动用网(第二十八类);——按照材质分类的非纺织品包装袋,例如:包装用纸袋或塑料袋(第十六类),包装用橡胶袋(第十七类),包装用皮袋(第十八类)。
第23类纺织用纱和线。
第24类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纺织品制或塑料制帘 本类尤其包括: ——家庭日用纺织品,例如:床罩,枕套,纺织品毛巾;——纸制床单和枕套;——睡袋,睡袋衬里;——蚊帐。 本类尤其不包括: ——医用电热毯(第十类)和非医用电热毯(第十一类);——纸制桌布和餐巾(第十六类);——石棉防火幕(第十七类),竹帘和装饰珠帘(第二十类);——马毯(第十八类);——某些特殊用途的纺织品和织物,例如:书籍装订用织物(第十六类),绝缘、隔热、隔音织物(第十七类),土工布(第十九类)。
第25类服装,鞋,帽。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特殊用途的服装和鞋(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第26类花边和刺绣品,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发饰;假发 本类尤其包括: ——假发套,遮秃假发,假胡须;——发夹和发带;——发网;——扣子和拉链;——非用于首饰、钥匙圈和钥匙链的小饰物。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特种小钩(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某些特种针(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假睫毛(第三类);——植发用毛发(第十类);——首饰用小饰物,用于钥匙圈或钥匙链的小饰物(第十四类);——纺织用纱和线(第二十三类)。
第27类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材料;非纺织品制墙帷。 本类尤其不包括: ——木地板(第十九类)。
第28类 游戏器具和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和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视频游戏装置 本类尤其包括: ——娱乐和游戏装置,包括其控制器;——恶作剧和聚会用创意玩具,例如:狂欢节面具,纸制晚会帽,五彩纸屑,聚会用爆竹和圣诞拉炮;——打猎和钓鱼用具,例如:钓鱼竿,钓鱼用抄网,诱饵,狩猎用哨子;——各种运动和游戏设备。 本类尤其不包括: ——圣诞树用的蜡烛(第四类),圣诞树用电灯(第十一类),圣诞树用糖果和巧克力装饰物(第三十类);——潜水装备(第九类);——性玩具和性爱娃娃(第十类);——体育和运动用服装(第二十
五类);——某些按照其他功能和用途分类的体育运动装备,例如:运动用头盔、护目镜和护齿(第九类),体育用火器(第十三类),健身用垫(第二十七类);以及某些按照其他功能和用途分类的打猎和钓鱼用具,例如:猎刀(第八类),鱼叉(第八类),猎枪(第十三类),渔网(第二十二类)。
第29类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本类尤其包括: ——奶饮料(以奶为主)——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非用作调味品的)。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婴儿食品(第五类);——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膳食补充剂(第五类);——色拉调味品(第三十类)。——待孵蛋(第三十一类);——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活的动物(第三十一类)——加工过的种子(用作调味品的)(第三十类);——种植用种子(第三十一类)。
第30类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 本类尤其包括: ——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人类食用谷物(如燕麦片或其他谷物)。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非食用防腐盐(第一类);——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婴儿食品(第五类);——膳食
补充剂(第五类);——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药用酵母(第五类),动物食用酵母(第三十一类)。
第31类未加工的农业、水产养殖业、园艺、林业产品;未加工的谷物和种子;新鲜水果和蔬菜,新鲜芳香草本植物;草木和花卉;种植用球茎、幼苗和种子;活动物;动物的饮食;麦芽 本类尤其包括: ——未加工的谷物;——植物残体;——未加工的藻类;——未切锯木材;——待孵蛋;——新鲜蘑菇和块菌;——动物用便溺垫物,例如:香砂,宠物用砂纸。——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包括经过清洗或打蜡处理的 本类尤其不包括: ——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第五类);——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和含药物的饲料(第五类);——半成品木材(第十九类);——人造鱼饵(第二十八类);——米(第三十类);——烟草(第三十四类)。
第32类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 本类尤其包括: ——无酒精饮料。 本类尤其不包括: ——医用饮料(第五类);——奶饮料(以奶为主)(第二十九类);——以咖啡,可可或巧克力为主的饮料(第三十类)。
第33类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本类尤其不包括: ——医用饮料(第五类);——无酒精饮料(第三十二类)。
第34类烟草;烟具;火柴。 本类尤其包括: ——烟草代用品(非医用的)。 本类尤其不包括: ——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第五类)。
第35类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本类尤其包括: ——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浏览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商店、批发商店、自动售货机、邮购目录或借助电子媒介提供,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有关注册、抄录、写作、编篡、或者书面通讯及记录系统化,以及编篡数学或者统计资料的服务;——广告单位的服务,以及直接或邮寄散发说明书或者样品的服务;本类可涉及有关其他服务的广告,如银行借贷或无线电广告服务。 本类尤其不包括: ——与工商企业的经营或者管理无直接关系的估价和编写工程师报告的服务(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服务分类表)。
第36类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本类尤其包括: ——与金融业务和货币业务有关的服务,即:⑴银行及其有关的机构的服务,如外汇经纪人或清算机构;⑵不属于银行的信贷部门的服务,如信贷合作社团、私人金融公司、放款人等的服务;⑶控股公司的“投资信托”服务;⑷股票及财产经纪人的服务;⑸与承受信用代理人担保的货币业务有关的服务;⑹与发行旅行支票和信用证有关的服务;——融资租赁服务——不动产管理人对建筑物的服务,如租赁、估价或筹措资金的服务;——与保险有关的服务,如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提供的服务,为被保险人和承保人提供的服务。
第37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本类尤其包括: ——建筑房屋、道路、桥梁、堤坝或通讯线路的服务,以及建筑行业其他专项服务,如油漆粉刷、管道铺设、安装暖气或盖屋顶;——为建筑服务的辅助性服务,如建筑计划的检查;——造船服务;——租赁建筑工具或材料的服务;——修理服务,即修复已磨损、损坏或部分破坏的任何东西(修复房屋或将其他残缺之物修复原样);——各种修理服务,如修理电器、家具、器械和工具等;——维修服务,旨在使物品保持原样而不改变其任何属性(有关本类与第四十类的区别,请看第四十类的注释)。 本类尤其不包括: ——诸如服装或车辆之类商品的储存服务(第三十九类);——与布料或服装印染有关的服务(第四十类)。
第38类电信。 本类尤其包括: ——主要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 本类尤其不包括: ——无线电广告服务(第三十五类);——电话市场营销服务(第三十五类)。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本类尤其包括: ——供运输者使用的由车站、桥梁、火车渡轮等公司提供的服务;——租赁运输车辆的服务;——与海上拖曳、卸货、港口和码头运转、营救遇险船只及其货物有关的服务;——发货前的包装和打包业务的服务;——经纪人及旅行社提供旅行或货运情况的服务以及提供价目、时刻或运送方式情况的服务;——运输前检查车辆或货物的服务。 本类尤其不包括: ——与运输企业广告有关的服务,如散发广告传单或无线电广告(第三十五类);——由经纪人或旅行社提供的发行旅行支票或者信
用证的服务(第三十六类);——人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商业、火灾或生命)保险服务(第三十六类);——维修车辆的服务,以及维修用于运输人或货物的运输工具的服务(第三十七类);——由旅行社或经纪人提供的预定旅馆房间的服务(第四十三类)。
第40类材料处理。 本类尤其包括: ——对物品或物质进行加工的服务,包括改变其主要特性的处理服务(如染服装);按正常分类,维修服务应该列入第三十七类,但若是进行了这样的改变,即可列入第四十类(如汽车防冲击装置的镀铬处理);——在物质生产或建筑物建造过程中的材料处理服务,如切割、加工成形,磨光或金属镀层方面的服务。 本类尤其不包括: ——修理服务(第三十七类)。
第41类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本类尤其包括: ——有关人员教育或动物训练的各种形式的服务;——旨在人们娱乐、消遣或文娱活动的服务;——为文化和教育目的向公众展示可视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
第42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本类尤其包括: ——由从事评估、估算以及从事科技领域研究与报告的工程师提供的服务;——为医务目的所做的科学研究服务——保护计算机数据、个人和金融信息安全的计算机及技术服务,以及监测未经授权接入数据和信息的计算机及技术服务。 本类尤其不包括: ——商业
研究与开发(第三十五类);——文字处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第三十五类);——金融与财政评估(第三十六类);——采矿和石油开采(第三十七类);——计算机(硬件)的安装与维修服务(第三十七类);——由专业人员诸如医生、兽医和精神分析医生所提供的服务(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第四十四类);——花园设计(第四十四类);——法律服务(第四十五类)。 4209 提供研究和开发服务 (一)技术研究420040, 技术项目研究420061, 工程学420064, 研究与开发(替他人)
第43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本类尤其包括: ——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预订服务,尤其是通过旅行社或经纪人提供的服务;——为动物提供膳食。 本类尤其不包括: ——提供永久使用的不动产,例如住房、公寓等的租赁服务(第三十六类);——由旅行社提供的旅行服务(第三十九类);——食物和饮料的防腐处理服务(第四十类);——迪斯科舞厅服务(第四十一类);——寄宿学校(第四十一类);——疗养院(第四十四类)。
第44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 本类尤其包括: ——与治疗病人(例如X光检查和取血样)有关的医学分析;——人工授精服务;——医药咨询;——动物饲养;——与植物生长例如园艺有关的服务;——与植物艺术例如园艺设计和花卉构图有关的服务。 本类尤其不包括: ——灭害虫(为农业、水产养殖业、园艺和林业目的除外)(第三十七类);——灌溉系统的安装与维修服务(第三十七类);——救护运输(第三十九类); ——动物屠宰及其标本制作(第四十类); ——树木砍伐和加工(第四十类); ——动物
驯养(第四十一类); ——为体育锻炼目的而设的健康俱乐部(第四十一类); ——医学科学研究服务(第四十二类); ——为动物提供膳食(第四十三类); ——养老院(第四十三类)。
第45类法律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有形财产和个人提供实体保护的安全服务。 本类尤其包括: ——由律师为个人、组织、团体、企业提供的服务;——与个人和有形财产的实体安全相关的调查和监视服务;——为个人提供的与社会活动,例如社交护送服务、葬礼服务,婚姻介绍服务。 本类尤其不包括: ——为商业运作提供直接指导的专业服务(第三十五类);——为处理与保险有关的金融或货币事务和服务有关的服务(第三十六类);——护送旅客(第三十九类);——安全运输(第三十九类);——各种个人教育服务(第四十一类);——歌唱演员和舞蹈演员的表演(第四十一类);——为保护计算机软件所提供的计算机编程服务(第四十二类);——计算机和互联网安全咨询及数据加密服务(第四十二类)——由他人为人类和动物提供的医疗、卫生或美容服务(第四十四类);——某些出租服务(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服务分类表和一般性说明中有关服务分类的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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