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 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以下简称纳税人) 。

一、 名词解释

( 一) 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 货物”, 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 二) 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 劳务”, 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 修理、 修配劳务。

( 三) 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 服务、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以下简称应税行为)。

( 四) 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 扣除项目”, 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在确定销售额时, 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 填写说明本表“ 货物及劳务” 与“ 服务 、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 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 一) “ 税款所属期” 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 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 月、 日。 

( 二) “ 纳税人识别号” 栏, 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 三) “ 纳税人名称” 栏, 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 四) 第 1 栏“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3%征收率) ” :填写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 发生应税行为适用 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 不包括应税行为适用 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 免税销售额、 出口免税销售额、 查补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 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 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附列资料》 第 8 栏数据一致。

( 五) 第 2 栏“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 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 六) 第 3 栏“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物及劳务、 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 七) 第 4 栏“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5%征收率) ” :填写本期发生应税行为适用 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纳税人发生适用 5%征收率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 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 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附列资料》 第 16 栏数据一致。

( 八) 第 5 栏“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 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 九) 第 6 栏“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发生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 十) 第 7 栏“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 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不含不动产, 下同) 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3%) 。

( 十一) 第 8 栏“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 十二) 第 9 栏“ 免税销售额” : 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 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不包括出口免税销售额。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 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 十三) 第 10 栏“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 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

( 十四) 第 11 栏“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 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 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的免税销售额, 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 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

( 十五) 第 12 栏“ 其他免税销售额” : 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 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 十六) 第 13 栏“ 出口免税销售额” : 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 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 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 十七) 第 14 栏“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 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 十八) 第 15 栏“ 本期应纳税额” : 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 十九) 第 16 栏“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 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 15 栏“ 本期应纳税额” 时, 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 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 15 栏“ 本期应纳税额”时, 按本期第 15 栏填写, 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 二十) 第 17 栏“ 本期免税额” : 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免税额, 免税额根据第 9 栏“ 免税销售额” 和征收率计算。

( 二十一) 第 18 栏“ 小微企业免税额” : 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 免税额根据第 10 栏“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和征收率计算。

( 二十二) 第 19 栏“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 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 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的增值税免税额, 免税额根据第 11 栏“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和征收率计算。

( 二十三) 第 21 栏“ 本期预缴税额” : 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 但不包括查补缴纳的增值税额。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附列资料》

填写说明

本附列资料由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

( 一)“ 税款所属期” 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 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 月、 日。 

( 二)“ 纳税人名称” 栏, 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 三) 第 1 栏“ 期初余额”: 填写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

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 0”。

( 四) 第 2 栏“ 本期发生额”: 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金额。

( 五) 第 3 栏“ 本期扣除额”: 填写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第 3 栏“ 本期扣除额” ≤ 第 1 栏“ 期初余额” +第 2 栏“ 本期发生额” 之和, 且第 3 栏“ 本期扣除额” ≤ 第 5 栏“ 全部含税收入( 适用 3%征收率)”。

( 六) 第 4 栏“ 期末余额”: 填写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 七) 第 5 栏“ 全部含税收入( 适用 3%征收率)”: 填写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 八) 第 6 栏“ 本期扣除额”: 填写本附列资料第 3 栏“ 本期扣除额” 的数据。

第 6 栏“ 本期扣除额” =第 3 栏“ 本期扣除额”。

( 九) 第 7 栏“ 含税销售额”: 填写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含税销售额。

第 7 栏“ 含税销售额” =第 5 栏“ 全部含税收入( 适用 3%征收率)” - 第 6 栏“ 本期扣除额”。

( 十) 第 8 栏“ 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 8 栏“ 不含税销售额” =第 7 栏“ 含税销售额” ÷ 1. 03,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第 1 栏“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3%征收率)”“ 本期数”“ 服务、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栏数据一致。

( 十一) 第 9 栏“ 期初余额”: 填写适用 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 0”。

( 十二) 第 10 栏“ 本期发生额”: 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适用 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金额。

( 十三) 第 11 栏“ 本期扣除额”: 填写适用 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第 11 栏“ 本期扣除额” ≤ 第 9 栏“ 期初余额” +第 10 栏“ 本期发生额” 之和, 且第 11 栏“ 本期扣除额” ≤ 第 13 栏“ 全部含税收入( 适用 5%征收率)”。

( 十四) 第 12 栏“ 期末余额”: 填写适用 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 十五) 第 13 栏“ 全部含税收入( 适用 5%征收率)”: 填写纳税人适用 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 十六) 第 14 栏“ 本期扣除额”: 填写本附列资料第 11 栏“ 本期扣除额” 的数据。

第 14 栏“ 本期扣除额” =第 11 栏“ 本期扣除额”。

( 十七) 第 15 栏“ 含税销售额”: 填写适用 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含税销售额。

第 15 栏“ 含税销售额” =第 13 栏“ 全部含税收入( 适用 5%征收率)” - 第 14 栏“ 本期扣除额” 。

( 十八) 第 16 栏“ 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适用 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 16 栏“ 不含税销售额” =第 15 栏“ 含税销售额” ÷ 1. 05,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第 4 栏“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5%征收率)”“ 本期数”“ 服务、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栏数据一致。

四、《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填写说明

( 一) 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 3 万元( 按季纳税 9 万元) 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 12栏“ 其他免税销售额”“ 本期数” 和第 16 栏“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本期数” 均无数据时, 不需填报本表。

( 二)“ 税款所属时间”“ 纳税人名称” 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以下简称主表)。

( 三)“ 一、 减税项目” 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 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 包含税额式减征、 税率式减征) 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1. “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 所列减免性质代码、 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 应分别填写。

2. 第 1 列“ 期初余额”: 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 期末余额”, 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3. 第 2 列“ 本期发生额”: 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4. 第 3 列“ 本期应抵减税额”: 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 第 4 列“ 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各行≤ 第 3 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 行“ 合计” 本列数=主表第 23 行“ 一般项目” 列“ 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 第 1 行“ 合计” 本列数=主表第 16 行“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本期数”。

6. 第 5 列“ 期末余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 四)“ 二、 免税项目” 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 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 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 12 栏“ 其他免税销售额”“ 本期数” 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1. “ 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 所列减免性质代码、 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 应分别填写。

2. “ 出口免税”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 但不包括适用免、 抵、 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3. 第 1 列“ 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 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 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 本列“ 合计” 等于主表第 8 行“ 一般项目” 列“ 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 本列“ 合计” 等于主表第 12 行“ 其他免税销售额”“ 本期数”。

4. 第 2 列“ 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 据实填写扣除金额; 无扣除项目的, 本列填写“ 0”。

5. 第 3 列“ 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6. 第 4 列“ 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 一般纳税人按

下列情况填写:

( 1) 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 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 2) 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 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 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 3) 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无法计算的, 本栏次填“ 0”。

7. 第 5 列“ 免税额”: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 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 0。

一般纳税人公式: 第 5 列“ 免税额” ≤ 第 3 列“ 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第 4 列“ 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公式: 第 5 列“ 免税额” =第 3 列“ 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 征收率。

五、 《服务、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清单》 填写说明纳税人销售服务、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在确定服务、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 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 申报时应报送《服务、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清单》 。 未发生上述业务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表。

( 一) 第 1 列“ 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 , 当第 3 列“ 凭证种类” 为“ 发票” 的, 该列必须填写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

( 二) 第 2 列“ 开票方单位名称” 填写开票方单位名称, 如无可不填写。

( 三) 第 3 列“ 凭证种类” 填写“ 发票” “ 完税凭证” “ 境外签收单据” “ 财政票据” 或“ 其他” 。

( 四) 第 4、 5 列: 当第 3 列“ 凭证种类” 为“ 发票” 的, 该列必须填写对应的发票代码、 号码。 当第 3 列“ 凭证种类” 为“ 完税凭证” “ 境外签收单据” “ 财政票据” 或“ 其他” 时, 可填写对应的号码, 如无对应号码可不填写。

( 五) 第 6 列“ 应税行为名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对应的应税行为名称。 当应税行为名称为“ 金融商品转让” 时, 第 1- 5 列不需填写。

( 六)第 7 列“ 金额” ,填写应税行为涉及的扣除金额。 ( 七)清单“ 合计” 栏数据中的“ 金额” 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附列资料》 第 2 栏、 第 10 栏“ 本期发生额”之和一致。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