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不能没有惩戒,这几乎已经是共识。但是,如何实施教育惩戒,国家有关部门或法律尚未有具体规定,因此,实施教育惩戒的教师便不免有如履薄冰之感。今天,各位老师在此畅谈在教育惩戒方面积累的一些经验教训,以便相互借鉴。
“教育惩戒”是近年来不断被大家小心翼翼地讨论的话题,因为“该不该惩戒”被炒热了,有些教师已经有点谈“惩”色变了。显然有些人对“惩戒”有点误解,好像一提“惩戒”就是“打、骂、罚”之类的。其实,惩戒完全可以不是这个样子的。学生总是不免要犯错误,有意无意、大大小小,你要真是跟他计较起来,他烦你更累。有些学生的确不好“改造”,批评教育,说了劝了,苦口婆心总不管用,甚至任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根本就不在乎。“打、骂、罚”只能是穷途末路,收效甚微,有时还可能起反作用,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做了十几年班主任,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发现,让学生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倒也是一个可以试试的办法。谁毁坏了公物或别人的东西,他必须赔偿;谁伤害了别人的尊严,他就必须公开当面道歉;谁作业不能及时完成,他当天就不能跟同学们一起参加课外活动;谁课堂上不遵守纪律,他就必须在课外为大家做点公益服务;谁值日不够认真,就让他再来一次,直到他学会认真值日;谁做了有损集体利益的事,他应该及时做一件好事来补偿;无缘无故逃学、旷课、迟到,不让他反省思过,那还能怎样帮他改正?更严重的是有些学生逞强霸道欺负同学,甚至造成人身伤害,不让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岂不是对他的纵容?给他个处分理所应当……也就是说,让学生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做错了事,就应该及时弥补,尽可能把“坏事”变成好事。这样做,也是以制度为根据的,学生比较容易接受,不用太多的大道理或说教,学生就在弥补错误的过程中,通过亲身体验自觉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予以纠正。由此也可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对其他同学也是生动的警示。
让学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承担他自己错误行为造成的后果,是惩戒,也是教育。寓教育于惩戒中,是在制度下的一种文明的惩罚,对当事人的压力相对小得多,一般说也不至于对学生造成伤害。
总之,教育惩戒是无法回避的,也是不能取消的。当然不能用暴力的野蛮的做法去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因为我们是为教育而惩戒,不是为惩戒而惩戒。因此,我们只能按制度惩戒,教育学生通过文明的行为纠正错误,做一个负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