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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制度优缺点概论(通用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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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美国政治制度及其评述 篇一

美国政治制度及其评述

16世纪,当第一批欧洲探险者发现美洲这片新大陆时,他们看到的或许仅仅是一望无际的荒野,绝不会想到日后一个世界性大国将于此崛起;若干年后,满载政治流亡者,清教徒的五月花号在普利茅斯靠岸,那些理想主义者们也不会想到一个新型民主制度将由此奠基;从弗吉尼亚议会,到托马斯·潘恩的常识,一直到1787宪法等等,历史见证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成熟。

美国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政治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我们不妨选取关键词,并从以上角度来审视美国政治的形成特点与发展历史。

一、联邦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独立前的美国先后经历了前殖民时代与殖民时代,其国民构成极其复杂,不妨简单分为原住居民与外来移民。

研究显示,最早的美洲人可能来自两万年前的白令海峡对岸,他们也成为了印第安人的祖先。而有据可考的资料显示,最早到达美洲的白种人应该是维京人。地理大发现之后的两百年时间内,先后有来自英国,荷兰,法国等欧洲移民来到美洲东海岸。他们最早在詹姆士敦建立移民聚居点,而后逐渐发展为带有殖民性质的地方机构。在18世纪,形成了西到阿巴拉契亚山脉,东到大西洋的北美13块殖民地。正是由于移民来源广泛的历史原因,造成了北美各殖民地在人种构成,风俗习惯,经济模式,发展期望等方面有很大差异。由此导致了1776年美国独立后难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以保证每一个州的利益得以实现。其政体大致经过如下变迁:

1、英属北美殖民地时期,拥有受英王控制的总督府和代表殖民地利益的地方议会。

2、独立战争期间,形成了适应军事形势需要的大陆会议,领导整个战争。3独立初期(1776-1787),为了巩固统一形势,采取复合式国家形式-邦联制。

4、费城制宪会议后,颁布1787年宪法,决定实行联邦制。(注:邦联制较联邦制松散,是由主权国家为某一经济,政治目的,通过签订条约订立的联盟,无统一政府,无统一宪法,各州有非常大的独立性,中央政府只存在与形式。)

美国实行联邦制,究其根源,是由于各州先于中央政府而存在,各州拥有较大差异,没有实行单一制的物质条件,加之美国移民所特有的自由主义精神,也决定了其只能成为滋生相对松散的联邦制的沃土。联邦制的优势是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各州的独立性,使各州能更好的按照自己的特点制定法律,决定发展道路,体现了美国崇尚的自由民主精神。从历史上看,联邦制更容易为各州所接受,很好的维护了美国的统一与稳定。但事情皆有两面性,联邦制亦然。过于松散的统治,较为单薄的中央政府,独立的州政府,必然会导致一些法律政策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同时也不利于集中全国力量搞发展,一定时期也会出现各州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甚至有可能滋生分裂势力。美国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联邦制度,处理好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使中央政府与各州恰当的分权,中央处理军事,外交,财政等全国性问题,而教育,医疗等则由地方做主。总而言之,美国的联邦制适应了美国发展的需要,有很强的生命力。

二、总统制简谈

1789年美国制宪后,曾在对英作战中担任大陆军总司令的乔治·华盛顿在选举中毫无疑问的当选美国第一任总统,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称为总统的领导人。美国总统制的诞生,虽然说是宪法中保障人权,捍卫自由的必然体现,但其中也

不乏一些偶然因素,这与华盛顿这位伟人的崇高理念是分不开的。美国建国后,华盛顿得到了各州的一致拥护,拥有无上声望,于是他的部下便怂恿他建立军政府性质的统治,甚至建立君主制国家。但这一提议被华盛顿断然拒绝,他认为这一做法与独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的呼声相违背,与美国宪法中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的规定相抵触,更背弃了美国的自由民主精神。在他的坚持下,总统制确立下来。同时他很好的做到了不贪恋权利,他在任时期,尽可能的不去干预各州的独立发展,鼓励国会与最高法院的监督,同时在任满两期任期后,主动要求返回老家弗农山庄。他的这些做法可能是出于个人品质,但在无意中为完善美国的总统制做出了贡献。例如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便来源于此。美国的总统选举采取的是选举人制,即由民众先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投票选举,属于简介选举制。但其选举人在待选期间已经表明他支持哪位总统候选人,故这一方式能很好的代表选民意愿。总统竞选主要有四个步骤,第一步是党内预选,由两党选出自己的总统候选人,实际上是竞选人由普通党员成为候选人的过程。第二步就是两党确定自己的总统候选人,统一党内意见。第三,在各州拉选票,候选人采取各种方式,宣传自己的施政主张,争取自己的支持者,这一过程也是总统竞选的核心,两党不惜人力,物理,财力,为自己的候选人助威。最后就是每四年一次的总统大选,选民到指定地点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总统选举人于本年年末组成选举团选出正副总统,最终在次年由参众两院公布结果。通过以上过程,我们可以感受到美国总统竞选程序严格,过程复杂,前后历时一年。期间包含了党派,财团,普通选民之间的力量制衡。不过客观的说,美国的竞选制度还是很好的履行了民选承诺,普通民众在选举中还是发挥了主要作用的。谈到总统的权力,依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在行政,司法,立法方面是当之无愧的元首。宪法授权总统管理国家与联邦政府的各项事物,总统有权否决法案,除非两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反对;总统亦可向国会提交咨文,以推动自己认为可行的法律通过,同时在司法上可以任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赦免罪犯;美国总统也是国家武装总司令,有权调动各州国民警卫队;外交方面也作为国家全权代表。不过,美国总统看似很大的权利之上是三权分立体制的制约,总统在很多方面的权利受限,这也体现了一种美国式民主。

三、三权分立的成功案例

三权分立的政治思想并不是美国的首创,然而美国

完成了它的第一次成功尝试,证明了这一制度的可行性。

欧洲启蒙运动时期,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最早在其作品《论法的精神》中阐述了将行政,立法,司法三种权利分开,相互监督制约的政治体制。美国建国之处,为防止联邦权力过于集中于某个个人或机构,而损害人民的自由与利益,故采用了三权分立法。

美国行政核心是总统,上文已经作了简要说明,不再赘述。其行政机构包含12个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设立的60余个独立机关,同时为了适应时代需要,辅佐总统工作,白宫还设有十余个机构,如国家安全委员会,经济顾问委员会,通商交涉委员会等。立法权利集中于国会,具体说是参众两院。参议院由每州两名议员组成,任期为6年,每6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众议院由各州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选出,每两年进行一次改选。美国的两院制,很好的做到了归权于民,一方面众议员依各州人口选出,可以充分代表广大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参议员定额选举,也充分考虑到了各州意愿的表达,实现了大,小州之间的公平。国会主要履行立法职责,各项法律只有经过国会通过才得以生效。因此美国两大党对

国会中议席的争夺是非常激烈的,中期选举也成为了仅次于总统大选的政治事件。美国的司法权利则由联邦最高法院和各州的地方法院行使。联邦最高法院设一名首席大法官,并辅以八名助手,多审理涉及宪法及法律解释的重大案件。为缓解最高法院的审理压力,美国同时设有11个上诉法院,其地位仅次于最高法院。除此之外,各州都拥有地方法院,一般的诉讼案件就经由此处理。比较特殊的是,美国设有特别法庭,来审理国际纠纷或针对国家的起诉。纵观美国司法制度,其机构设立还是比较完善而全面的,能满足国家司法事物处理需要。

三权分立思想提出以来,美国第一次成功的将其从理论变为实践,作为一个国家政权,如何能既保证其职能正常高效的运转,又避免权利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机构手里,一直是困扰政权建立的难题。美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用三权分立的制度,实现了国家权力的良好分配,这一制度的实践化,不仅对于美国,也对世界上其他国家起到了示范作用。20世纪后独立的拉美国家很多也借鉴了美国的政治体制。三权分立制度也是美国政治中的一个闪光点。

四、两党制下的美国政党制度

众所周知,美国政坛由民主共和两党轮流执政。两党在施政方针,经济理论,社会保障,对外关系上代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民主党的历史较为悠久,可以追溯到美国开国元勋托马斯·杰斐逊创建的民主-共和党,一直持续到林肯时期,共和党组建,两党制正式确立。我们不妨来看比较一下这两个政党的区别:民主党,信奉自由主义,经济上推行国家强制手段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在社会保障方面倾向于加大国家投入力度,增加教育经费,提倡环保,主张依据京都议定书来逐步减少碳排放量,对外关系上相对温和,力求避免与其他国家冲突,逐步减少海外驻军。民主党的政策方针表明它代表了广大中低收人阶层和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共和党,则站在了它的对立面,奉行保守主义,经济上执行新古典经济主义,完全依赖于市场自发调节经济的运行,否定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措施。提倡教育,医疗,社保的自主化,大部分由个人选择投保,承担全部经费。不控制碳排放量,反对堕胎和同性恋。对外推行霸权主义,主张扩建海外军事基地,建立美国全球霸主地位。代表了垄断资产阶级等美国高收入阶层的利益。

每年中期选举,都是两党激烈竞争的时候,两党都渴望在国会中占据多数席位,以推动代表自己利益的法案的通过。纵观美国历史,大致是两党交替执政,两党在不断的斗争中发展成熟。两党制使美国发展能始终保持正确的航向,两党相互监督,彼此制衡,往往能得到符合大多数美国人利益的政策。不过我们应该看到,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它们本质上都是代表了资产阶级,代表了美国国家的利益的,这也是两党制得以保存和发展的前提。

抛开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客观的看美国政治,它在多方面还是有着优势的,许多地方也值得我们去借鉴学习。

最后,借用美国总统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讲中的一句话来对美国政治做一总结:“我们的国父们在这块土地上建立一个新的国家,乃基于对自由的坚信,并致力于所有人皆生而平等的信念。

吾等在此责无旁贷的献身于伟大使命,于神佑之下,当享有自由之新生,民有,民治,民享之政府当免于凋零。”

篇二:美国政治制度简介 篇二

美国政治制度简介

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两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重要的修改有:1791年9月由国会通过的包括保证信仰、言论、出版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在内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后通称“民权法案”(或“权利法案”);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

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效力。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组成。国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参议院)和宪法修改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此外,国会可通过不需要总统签署的决议案,它们无法律作用。国会对总统、副总统及官员有弹劾权,提出弹劾之权属于众议院,审判弹劾之权属于参议院。美国设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州法院及一些特别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终身任职。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无效。

奥巴马家庭出身与成长经历

出生:只见过一面的黑人父亲+影响终身的白人母亲

奥巴马的父亲生于非洲肯尼亚一个牧民家庭。老奥巴马于1960年去美国夏威夷读书,与奥巴马的白人母亲结合,1961年8月4日奥巴马出生。

奥巴马一生只和已于1983年离世的父亲见过一次面,其他的时间他都是由母亲和外祖父母抚养的。奥巴马曾在自传中写道:“在我的生命中,母亲是独一无二的永恒。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最仁慈,最高尚的精神。我身上的所有优点都源于我的母亲。”在一次父亲节演讲中,奥巴马再次谈到自己的单身母亲,称“她一直努力维持家庭生计,别的孩子有的她也会满足我们,扮演着 父亲和母亲的双重角色”。

实际上,奥巴马的出生环境更像是一个“联合国”,他跟随母亲去过印尼,他的兄妹或亲属来自各种族裔和国家。很多人会拿奥巴马与40年前的马丁·路德·金相比,如果说金的梦想是为黑人追求与白人同等的权利,那么奥巴马反复强调的梦想则是各种族的人不分肤色,亲如一家——正是他的家庭给了他这样的梦想。

成长:迷茫而自卑的“街头混混”

奥巴马10岁的时候回到美国本土,学校中白人孩子占绝大多数,只有3个黑人小孩。因为自己的肤色与大多数同学不一样,奥巴马产生了严重的身份认同危机。

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和迷茫导致奥巴马一度过着沉沦“混混”生活,他曾经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他承认自己曾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并非毫无意义,这段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

职业生涯:街道办服务--哈佛精英--联邦参议员

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奥巴马决定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社区服务。1985年,一个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3年,改善道路,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每一小事他都全力以赴。

奥巴马于1988年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1990年2月,由于被选为首个哈佛法律评论的首位非洲裔美国人主席,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1991年在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他返回芝加哥,成为一名律师,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在学校里,他的选修课永远都坐满了来旁听的学生,大家都觉得奥巴马老师观点深入而独到,颇为受益。

1997年,奥巴马进入政坛,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并连任8年。2000年,他已在全国政坛崭露头角,并应邀在2004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演讲非常成功,让他成为令人瞩目的政坛新星。同年11月,他在国会选举中当选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

奥巴马的政策

经济政策 如何应对金融危机

支持实施金融救援计划,但认为救市只是临时措施,应同时加强监管;支持在救市同时推动实施为中产阶级减税和刺激经济增长的计划。

尽管奥巴马的政策看起来会使美国经济有大的变革,但实际上无非就是减税和扩大政府支出的策略。奥巴马主张减税,麦凯恩主张的也是减税,差别就在于后者较多地减高收入阶层的税,而前者较多地减低收入阶层的税。减税会使政府收入减少,然而美国国家的支出仍然巨大,结果仍然要靠进一步扩大赤字财政。同时,奥巴马还主张要使财富比较平均地分配,政府赤字还会更加巨大。所以实际上他并没有提出比较有效的解决办法。

伊拉克和阿富汗问题

主张立即开始撤军,每个月撤回一到两个旅,直至2010年夏季撤回所有作战部队。奥巴马承诺采取更多长期外交政策,包括与伊朗以及叙利亚举行会谈,并向难民提供20亿美元的援助。外交与国土安全问题

为增强美国的外交实力,愿意与美国的盟友以及敌人对话。注重通过谈判协商和多边合作解决重大国际问题,重新确立美国的领导地位,表示会与伊朗、叙利亚、朝鲜等“敌对国家”谈判。

住房政策

支持减少负资产房主的按揭贷款额﹑并由联邦政府提供保险的立法;支持破产法庭调整按揭条款。提出建立总资产高达100亿美元的基金会,基金会必须有偿或无偿向拥有住房者提供咨询服务。

移民问题

他希望加强对雇佣非法移民的惩罚力度。他支持向非法移民发放驾照;持增加签证数量,以便使移民家庭团聚。

能源环保问题

承诺在2024年前将美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减至1990年时的水平。呼吁通过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和使用可替代能源实现这一目标。

堕胎问题

支持堕胎权,反对限制堕胎。他仅支持对某些晚期堕胎加以限制,不过如果是为了保护孕妇的健康可以另当别论。

内阁人选预测 未来道路展望 当选后面临的四个问题

■ 承受75年来最大经济压力:奥巴马政府恐怕要承受自75年前罗斯福总统以来最大的经济压力。在截止到9月30日的2008财年,政府财政赤字达4550亿美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3.2%。而按照奥巴马之前公布的税收制度和政府开支政策,财政赤字将会雪上加霜。预计2009财年财政赤字将突破1万亿美元,占经济总量的7%。

■ 外交关系:美军深陷伊拉克的泥潭,本拉登还没有抓到,世界范围内反美主义高涨。如何改善对外关系,也将是奥巴马面临的难题之一。

■ 三权分立的制衡关系面临考验:在总统选举的同时,美国国会也在进行新一轮改选,而此次民主党很有希望取得历史性胜利,凌驾共和党之上,使后者无法施展阻挠议案通过的议会程序手段。总统可能会通过未经考验的法案,带来难以预测的后果。

■ 2012年总统大选:前白宫第一夫人希拉里此番落败,她的许多支持者很不甘心,四年后她卷土重来也并非不可能。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佩林表示已做好准备参加下届选举。她经历本届大选声名鹊起,政治资本渐渐累积,四年后的实力定会令人刮目相看。

首位黑人总统入主白宫 完美诠释美国梦

奥巴马将以美国首位黑人总统的身份被载入史册。200多年来,美国43任总统清一色都是白皮肤的男性。不过,非裔美国人竞选总统并不算新闻。黑人民权领袖杰克逊、夏普顿等人都曾尝试,但都没能闯过初选。尽管有人认为奥巴马运气太好,是经济危机和伊战泥潭助其登顶,但所谓时势造英雄,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2008年美国大选在世界观众面前上演了一出洋溢着美国社会主旋律的大戏,收视率颇为壮观。正如泰晤士报之前发表的评论所说,“如果美国将选出它的第一位非洲裔美国人,所发出的信息就是,通过和平斗争以及民主抗议,压迫是可克服的,自由是可以赢得的,宽容是可以获胜的。奥巴马的总统就职演讲在发出第一个音节之前就已经布道了西方价值观。”

0706 刘方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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