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安全演讲稿篇一
尊敬的评委老师,各位朋友:
大家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校园安全,校园的安全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密切的联系,校园是我们安全的港湾。
首先,我们要注意活动安全,在课间时不互相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要拥挤,要注意礼让靠右慢行,严禁在楼梯的扶手栏杆上向下直滑,或在楼梯上追逐奔跑,严禁攀爬栏杆、围墙、树木、窗户、大门等,我们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注意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地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身体上有某些方面的疾病的同学,一定要提前告诉老师,防止在体育课上或做其他剧烈运动时发生意外。
其次,还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加强安全防范能力。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学生校园安全演讲稿篇二
各位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安全,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不值得反反复复的唠叨;而我却要说,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必须要常常放在心中默念的主题。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们师生幸福安宁的基本保障,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首要前提;失去它,我们的一切努力将会失去意义。
作为学生,一年有绝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和学校周围生活。在这个人口密集,面积狭小的特殊的环境里,安全更值得我们注意。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暴力犯罪等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失去他们如花的生命!楼房拥挤造成学生受伤,课间追逐打闹造成骨折,课堂上被铅笔头扎伤、实验过程中被烫伤、溺水身亡、学生打架斗殴以及车祸等意外事故令人防不胜防。枯燥冰冷的数字,这些令人心颤的事实背后我们看见了什么呢?逝者以他们的鲜活而短暂的生命向我们提出了哪些警示呢?望老师、同学深思!
尽管生活中有不可避免的突发灾难,未知遭遇常让我们胆战心惊,手足无措,但研究表明,通过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若能在灾难和伤害降临的初期,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80%的伤害是可以避免的。
我们小学生正处于生理的发育阶段,心理非常单纯,最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生命总是眷顾有安全意识的人,而安全意只是从日常行为中体现出来的。比如: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抵制暴力、黄色信息和毒品,遇事要冷静,做事多想想后果,做到三思而行,同学间有了矛盾要冷静解决,不要以非对非。学会求助他人,学会躲避风险,如:遇到火灾要及时报告拨打119报警电话,不能贸然只身去救火,因为我们小学生人小无能力;遭遇暴力(以大欺小)一定要想办法及时脱身,报告老师或拨打110电话报案,要学会拒绝别人的无理要求或不良诱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些知识很简单,但如果做不到,我们的健康甚至生命就可能收到威胁,同时我希望同学们做到“四防”,即:防火——严禁玩火,禁止把火源带入学校,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一旦遭遇火灾,要学会正确的逃生方法(班主任按要求指导学生);防水——严禁私自下河堰洗澡,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同伴溺水的危急事情,要马上就近找到大人求救,千万不能因为害怕而逃离现场;防盗——关好门窗,注意自身财物的保管;防自身安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学校安全常规,严禁课间或户外活动时不听从老师教导、追逐吵闹伤害事故的发生。
可能,有些同学会说,这些事我也干过,我不是好好的站在这里。我要告诉这些同学,心存侥幸是生命安全最大的敌人,不幸往往在心存侥幸的那一刻发生。同学们,我衷心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加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好各方面安全防范工作,让我们的校园里,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学生校园安全演讲稿篇三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学校是少年儿童最为密集的场所,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使之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是学生家长的责任,更是每个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职责。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人命关天的大事,历来是党和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非常重视的热点问题,搞好安全工作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学校各班、各科教师,都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安全管理渗透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教育学生树立强烈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常识,尽可能远离危险,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有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近期以来,市教育局、市委就安全工作召开了好几次会议,强调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校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讲座。为了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学校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我校为使更多同学便于学习、了解和掌握青少年安全知识,利用校园广播的形式,作安全教育讲座,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学习听讲、做好笔记,以积极的态度将安全防范落实到日常行动中去。
一、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意识是同学们应该随时铭记在心的。同学们要切实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拨打“122”急救电话。
(一)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3、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走路要走人行横道线。
4、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
5、注意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或朋友呼唤时,更不可过于盲目的横穿。
(二)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都要灵敏。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相互追逐、打闹。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待绿灯亮时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
(三)乘坐机动车应该注意什么?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
以下各点: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和车内的应急设施。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学生校园安全演讲稿篇四
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 。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 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 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_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学生校园安全演讲稿篇五
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能有幸与大家聚集一堂,我非常高兴,也非常之激动,也勾起了我很多的回忆。我告别中学已20个年头了,回想过去,记忆犹新,我非常留恋我的中学生涯,我同你们一样,在学校和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从一名中学生成长为一名人民警察,我感到自豪,同时也感慨万千。我和同学们一样要衷心地感谢培养我的学校、感谢教育我们的老师,借这个机会,请允许我说一句心理话:教育我们、培育我们多年辛勤的园丁,你们辛苦了!
同学们,今天,站在讲台上的我心情是异常的激动,我该讲点什么呢?我本想讲一讲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案例,来警示同学们应该怎么去遵守法律,与在座的老师们、同学们交流、沟通一下。可由于时间关系,由我们的派出所所长和其他的领导老师来给大家讲
我认为今天这种形式很好,在“五五”普法的今天,学校举行这样的普法教育是应该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在这里我只想讲几句: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包括我们学生在内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通过今天的教育,让大家能从中悟出和把握住怎样去遵守法的道理,特别是我们正在长知识、长身体的中学生,因为你们还不很懂事、是最易冲动、最不稳定的年龄阶段,如果感情用事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悲痛和后悔。否则,自己会亲手毁掉自己的前程,会中止自己的人生,会失去父母含辛茹苦的抚育,会将老师的培育全都付之东流。
第三、希望你们通过今天的学习,更好地遵守法律,同时,请大家回去后向家人、朋友、邻居、亲戚多作宣传,让更多的人学法、守法、同时用法律保护自己。
第四、我希望同学们能努力学习,刻苦钻研,遵纪守法,用良好道德来规范自己,一定能创造出一个安定的环境和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望同学们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以德做人,
最后,祝同学们在父母、在老师的关怀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一帆风顺走向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