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 促进我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促进东明德村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由村委会领导的实行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章程的宗旨是: 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活动中, 建立移风易俗, 文明理事, 破除陈规陋习, 反对封建迷信, 坚持节俭理事, 婚事新办, 丧事简办, 反对大操大办, 铺张浪费, 坚持依法办事, 纠正或制止违法婚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理事会” 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设理事长、 常务理事若干人。
第五条 “理事会” 成员必须是在群众中有威望, 有影响, 责任心强, 并热爱此项工作的党员和群众代表。
第六条 “理事会” 成员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 严以律己, 积极负责, 秉公办事, 不带头参加请吃, 违背职工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 “理事会” 成员要经常组织学习 党的方针、 政策, 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 使红白事向健康、 文明、 节俭的方向发展,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理事会任务
第八条红白理事会要积极协助和代为事主操办红白事,做好服务, 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九条协助村党支部、 村委会深入事主做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 宣传好人好事, 新事新办的典型, 宣传厚养薄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条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查看婚姻证件, 核实结婚年龄, 坚决制止无证结婚、 早婚、 逼婚、 包办买卖婚姻, 维护《婚姻法》 的尊严,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群众举办红白喜事, 事前自愿向“理事会” 报告, “理事会” 协助其操办各项事宜, 不得大操大办, 铺张浪费。
第十二条村民去世后, “理事会” 要上门悼念, 帮助安排丧事, 为丧主分忧解难。
村红白理事会职责
一、 积极革除陋习, 健康生活, 让村民从物质上、 精神上筑起一道防护网。
二、 积极宣传教育村民移风易俗, 新事新办, 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三、 积极倡导村民保持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 建立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
四、 积极开展礼仪、 礼节、 礼貌活动, 村民树立可敬、可亲、 可信、 可学的道德楷模。
五、 积极提倡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邻里团结, 婚姻自由, 反对包办买卖婚姻, 反对歧视妇女, 反对重男轻女, 反对轻率离婚, 反对好吃懒做, 奢逸败家。
六、 积极动员村民遵守村规民约, 见义勇为, 助人为乐,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不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