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投 标 承 诺 函
致: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 月日
篇二: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公司( 公司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如我方获得中标资格,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我公司已完全了解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
同时,我公司具有很好的厂家原厂产品支持、技术服务、产品调试、系统使用培训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保持书。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表1.7-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表 表1.7-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认证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 期:
附件:表1.7-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表
附件:表1.7-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