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国、 省、 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四个方面, 进一步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进一步把握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 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 保健品领域, 以非法宣称功能的食品及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 用品、 用具等产品为重点, 重点打击整治涉老食品、 保健品领域的虛假宣传、 虛假违法广告、 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抓实主要任务。
广泛宣传防诈知识和整治工作。 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全过程, 采取有效手段加大科普宣传, 提升老年群众识骗、 防骗能力,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和潜在隐患。 加强对涉老食品、 保健品涉诈问题隐患的摸排和分析研判, 为打击整治提供参考和方向。 切实加大广告监测、 舆情监测工作力度, 扎实开展广告移动监测工作, 并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要求, 切实提高监测预警的精准性, 有效构建打击整治的前哨站。 严肃推进案件查办和问题治理。 坚持从严从重的办案导向, 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加大对虛假宣传、 消费欺诈、 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重点查处明示、 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对老年人具有保健、 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 对商品性能、 功能等作虛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加强食品、 保健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保健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特别是要重点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 对发现的涉老食品、 保健品领域涉诈问题隐患, 举一反三、 深挖根源, 从制度层面研究治本之策, 探索构建行政审批、 行业监管、 执法处罚有效衔接的监管模式。 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规定, 将符合条件的违法违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进一步明确进度安排。
5-6 月 , 摸排核查, 多渠道开展摸排工作, 提高摸排成效。 6-9 月 , 专项整治, 针对摸排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 挂图作战, 限期整治。 8-9 月 , 巩固提升, 注重总结工作经验成效, 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四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政治担当, 切实担负起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的职责任务, 层层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统筹推进任务实施, 确保打击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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