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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主题班会教案【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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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遵守宪法、学习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是弘扬宪法的最好教育!白话文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学宪法主题班会教案【优秀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班会 篇一

主题:“知法、懂法、守法”

时间:12月4日

参加人数:65人

目的:

通过这次班会,希望同学们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更加深入的认识法律。

内容与形式:

采用抢答的形式,考题围绕基本的法律常识,内容涉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具体形式:

参赛选手共12人,2人一组,分为6组。比赛共分为3轮,第一轮淘汰2组(得分最低),第二轮淘汰2组,剩下2组参加第三轮比赛,决出冠亚军。

题目:

第一轮:

1、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人民代表是反映和执行民意的一种法定职务,它不是一种官职。

a 官职 b 职务

3、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4、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5、《宪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残疾人保障法》第22条规定:“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7、我国《宪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8、公民更改姓名,必须向公安机关变更登记才有效。

9、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是(b)

a联邦制 b共和制 c 单一制

10、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基本上是(a)

a三级制 b四级制 c五级制

11、我国行政机关“一府两院”中的“一府”是指国务院。

12、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利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轮

1、判断题: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能称为犯罪分子。 (正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名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已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住、惩罚为主的原则。”

5、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6、香港和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他们是属于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地方行政区域。

第三轮:模拟法庭

老王和老张家共用一堵围墙,有一次老王家的树的树根从围墙下面钻到老张家的地面上来了,破坏了水泥地,于是老张把老王告上了法庭。

(同学们在激烈的讨论中未达成一致,最后求助于同学家长〈律师〉)

判决如下:

假设种树人为甲,被人破坏土地的人是乙。

案例所出现的问题在民法上称为“相邻关系”。

即甲在自己的院子里种树,因树根伸延,危及影响了其邻居乙的围墙安全或正常作用。乙方要求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应当说乙的理由在法律上是能成立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消除因树根对其围墙造成的不安全的影响,并应当赔偿其损失。

民法上所谓的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比邻的不动产(房屋土地、建筑等)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占有的土地、森林、水源、道路等,使用、处分时,相互间应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的关系。在本案中,就是甲所种的树不能影响到乙的建筑的安全,如有影响就要给予一定的限制,即消除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只顾自己而影响他人的便利安全。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原则是:(1)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这的利益; (2)公平合理;(3)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

按照以上原则,本案的处理中应尽量从公平合理、并兼顾甲乙各方的利益,同时考虑树对美化环境的好处,如果该树对美化甲乙双方的环境都有好处,而双方的围墙不涉及危及乙方建筑物安全的,则可考虑协商解决——拆除围墙,让绿树给甲乙美化环境或再由甲方给乙方一定的补偿。

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树已危及自己住家的安全,不同意拆除围墙,执意要甲方将树移植,则也可考虑由甲方将树移植到不影响乙方围墙的地方,并负责将乙方的围墙修理好。

总之,处理相邻关系应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在做到绿化美化环境时也不能影响相邻方乙方的安全。

篇二:学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篇二

教学内容:学宪法讲宪法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课时安排:一

教学准备: 收集相关案例素材。

教学过程:

一、导入

社会在不断进步,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知道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生根据课前掌握资料自由发言)

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国家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3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学生自由发言)

4、教师小结。

三、案例分析

(一)1、出示课件(案例评析一)

案例评析一

张某、王某、宋某、史某、朱某系五名未成年人,通过在溜冰场溜冰认识,结为兄弟。后结识了在外"混\"的程某,五名被告人便在外租房,在程的"暗示\"下五人开始盗窃,后发展为抢劫。五人同吃同住,有钱同花,作案时一起出动,所得赃款平均分配。案发时,五人正策划购买枪支,并准备为五人组合起个帮号,而每次作案起主要作用的张某已经事实上成了五人中的"老大\"。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先后作案十几起,案值2万余元。

2、出示课件(合作探究)

案例中的五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在哪些方面应引起我们的警示?

3、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4、教师总结并出示课件(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1)家庭教育

(2)结交不良青年

(3)租房脱离家庭监管

(4)贪图享乐

(5)拉帮结派

(6)走上犯罪道路

篇三: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班会 篇三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具体实践,推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现就开展我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推进宪法至上

二、时间安排

20__年11月10日到20__年12月10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会议上的讲话报告,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目标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使民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让社会公众掌握常用法律知识,用法治精神引导生产生活,营造尊学守用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深入宣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创新驱动、中小企业成长、生态旅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活动内容

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我区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七项活动:

(一)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行动。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纸等,要切实履行媒体普法的社会责任,利用各类媒介或平台,重点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地各部门要利用显示屏、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密集宣传与“国家宪法日”有关的内容。(责任单位:区法治办,区级各部门单位)

(二)开展宪法、民法总则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区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在12.4期间,与结对、联系村(居)开展宪法、民法总则的集中宣传,通过在村中悬挂横幅、布置宣传橱窗、发放资料等方式,与结对、联系村(居)开展结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单位)同时,全区法律服务队伍及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宪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村(居)法律顾问在“12.4”期间到服务村(居)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法治办、市律师协会衢江联络组、区司法局)

(三)组织宪法法律进民企活动。开展宪法法律进民企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职工法治意识。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开展宪法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企业宣传栏、显示屏刊播有关宣传内容。各企业法律顾问在“12.4”期间到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国资办)、区经信局,市律师协会衢江联络组)

(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按照分级考核原则,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在《衢江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系统》上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入方式:百度搜索“衢州公共法律服务网”-站点切换-衢江区-友情链接-衢江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或输入网址http://qj。(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五)组织“法律伴我成长”成人礼活动。在全区中学中组织开展“法律伴我成长”成人礼活动,通过将普法讲座、赠送法律书籍、法庭开放日等与成人礼相结合,激发我区广大青少年肩负起成人的责任,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六)举办第二届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以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为主题开展演讲。通过演讲比赛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畅谈学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的平台,展示我区中小学生争做守法公民的决心,推进广大学生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和宪法精神的理解。(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七)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本系统的典型案例。通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对典型案件的释法说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以案释法”各责任单位)

篇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班会 篇四

老师们、同学们:

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陕西省法制宣传周,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制信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2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它把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1954年我国拥有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到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期间经历了风雨侵袭,经受了时代考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以宪法为准则,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以宪法为准绳,才能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陕西“追赶超越”的大背景下,在学校深化改革、提升质量,致力于办好人民满意的中职学校,打造师生共建共享精神家园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深知重任在肩。为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信仰植根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让宪法实践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我们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从实践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良好氛围,从校园开始,辐射全社会,为“法治中国”梦想的实现砥砺前行、携手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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