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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财产保全申请书【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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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民事起诉状 篇一

原    告:蒋  ####,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湖南岳阳人,大专文化,个体,现住岳阳市岳阳楼区##社区####组。

被    告:岳阳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南环东路南湖##1栋2楼。

法人代表:胡 #### ,该公司经理。

诉讼请求:1、责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40万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2024年8月初,被告的法人代表胡####找到原告,称目前公司资金周转相当困难,请原告出借资金以解燃眉之急。原告顾及与胡##为多年深交,并当即答应他的请求,无息借给被告60万元。2024年8月5日原告通知湖南德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原告在其公司所有的45万元电汇给被告,并在同天原告另向胡##交付15万,共借给被告60万元整。被告的法人代表胡####当天向原告出具了借款60万元的《借条》,并写明借期三个月。但事后被告仍旧资金周转困难,在偿还原告借款上,一拖再拖。在2024年底和2024年端午节时分别向原告偿还10万元(共计20万元)外,其余借款拖延至今未付。

原告认为,被告已严重失信。为此原告不得不诉诸人民法院,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24年3月10日

篇二:证据目录 篇二

一、《电汇凭证》与《说明》

证据来源:湖南长沙农合行洞井支行、湖南德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证据说明:蒋xxxxxx曾于2024年8月5日向岳阳市xxxx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电汇45万元。

二、《借条》

证据来源:蒋xxxxxx

证据说明:岳阳市xxxx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曾于2024年8月5日向蒋xxxxxx借款60万元,借期三个月。

证据提交人:蒋xxxxxx

证据提交时间:2024年3月10日

民间借贷纠纷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及财产保全申请书2024-11-29 13:32 | #3楼

财产保全申请书(民间借贷)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男,汉族,1981年8月26日生,住陕西某某市某某路xxx号,身份证号:610115xxxxxxxxxxx,电话:139xxxxxxxx。

被申请人:唐某某,男,汉族,1972年01月09日生,住陕西某某市月某某区xx号,身份证号:6xxxxxxxxxx。

被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1962年8月10日生,住陕西某某市某某镇,经常居住地某某市xxxx有限公司,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陕西某某市xxxx有限公司,注册号xxxxxxxx,电话:0913--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职务:经理

住所地:某某市经济开发区

请求事项:

1、依法保全被申请人唐xx所有的位于某某市某某区xxx号房屋;

2、询并冻结户名为唐xx的帐号为6xxxxxxxxxxxxx银行存款;

3、查询并冻结户名为刘xx的"帐号为:6xxxxxxxxxx银行存款;

4、查询并冻结户名为:陕西某某市xx某某有限公司的帐号为:xxxxxxxxxxxxxxxx银行存款;

5、查询并冻结户名为xx的帐号为:xxxxxxxxxxx银行存款;

6、查询并冻结户名为xx的帐号为:6xxxxxxxxx银行存款;

7、查询并冻结以上三个被申请人的其他银行帐号存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唐xx、刘xx和陕西某某市xx某某有限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已于2024年3月6日在某某市人民法院立案[(2024)北民初第xxxxx号]。

20xx年12月12日起至20xx年7月29日止,被申请人刘xx先后分17次向原告借款539万元;

20xx年2月8日起至20xx年7月3日止,被申请人唐xx en.cn也先后分8次向原告借款320万元,两被申请人合计向原告借款xxx万元。

以上借款除部分为现金支付外,其余部分均转入以上银行、信用社帐号。

申请人认为,不申请财产保全可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为了不使被申请人所有以上财产或权利被非法处置,损害申请人的债权,特此向你院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对此房屋在财产价值800万元以内行财产保全。

申请人愿以郭某所有的价值700多万的房产和小轿车(车牌号桂车牌号桂)作为财产担保,如因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担保人:

2024年xx月xx日

篇三: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三

申 请 人:蒋 ## ,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湖南岳阳人,大专文化,个体,现住岳阳市岳阳楼区##社区居委会##组。

被申请人:岳阳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南环东路南湖##1栋2楼。

法人代表:胡  ##,该公司经理。

诉讼请求:查封被申请人所有权证号为168312的房地产项目101#、102#、103#、-101#、-104#、-108#、-118#、-122#、-123#、-124#、-125#、-127#、-128#、-129#、-130#、-131#、-132#、-135#车库与车位。

事实及理由:2024年8月初,被申请人因资金周转相当困难,向申请人借款60万元。申请人顾及与被申请人法人代表胡##为多年深交,并无息借给被申请人60万元。2024年8月5日申请人通知湖南德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申请人在其公司所有的45万元电汇给被申请人,并在同天申请人另向胡##交付15万,共借给被申请人60万元整。被申请人的法人代表胡##当天向申请人出具了借款60万元的《借条》,并写明借期三个月。但事后被申请人仍旧资金周转困难,在偿还申请人借款上,一拖再拖。在2024年底和2024年端午节时分别向申请人偿还10万元(共计20万元)外,其余借款拖延至今未付。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已严重失信。为此申请人不得不诉诸人民法院,目前贵院已受理本案。为保障申请人的债权能得以充分实现,故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贵院准许。申请人以自己所有的资产作为本申请的担保。

此致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时间: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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