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农民工自身因素。①农民工接受新事物缓慢。农民离开自己世代居住的土地“洗脚上田”进入城市,而迎接他们的是迥异于农村生活的另一番生存方式。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他们在旧的生活方式和新的生活方式发生冲突的时候不能很好的去适应,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的改变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农民到农民工,职业和身份的改变对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产生极大的挑战。②“过客”心理。由于农民工在群体上对于城市无法产生真正的归属感,还有中国小农经济中特有的乡土情结,所以他们不会一直呆在城市中,他们深深地明白总有一天要“卸甲归田”,所以他们以一种过客的心态在城市里生存。③“出身”带来的自卑。农民工生活在城市里却贴着农民的标签,无论他们进城的时间有多久最终也只是农民,“寄人篱下”的他们无法享受到城里人的各项福利待遇,这种出身的限制使他们永远无法摆脱。
3.4 媒体对农民工片面的宣传。长期以来媒体聚焦于农民工的报道无非有两种:一是农民工冲击城市就业,另一种是农民工违法犯罪现象。媒体对于农民工负面影响大肆报道而对于他们对城市的贡献极少提及,这在无形中助长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群体的冷眼和歧视。
3.5 城市居民的优越感和虚荣心。生活在“福利城堡”中的城市居民凭着自己优越于农民工的生存条件以歧视的心态拒绝与农民工有过多的交往,而且农民工多从事于服务行业,城里人会把农民工对他们的服务看成是理所当然的,一旦农民工的服务使他们不满意他们会对其进行言语上的讽刺和人格侮辱,这种心里的抵触使农民工与城里人的交流仅限于经济工作交流,缺乏深入的了解。城市居民封闭的盲目自大的心态使他们鄙视和无视农民工的存在,甚至对农民工为他们做出的贡献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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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高农民工城市归属感的几点措施
4.1 完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障农民工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完善立法,清除和杜绝任何针对农民工的歧视和排斥性的政策。对于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的现象加大整治。保障农民工住房、医疗、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子女教育等各项基本权利。
4.2 打破城乡二元制分割的社会形态。从制度上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不仅要在城乡规划时考虑乡村发展的利益,也要促进城乡在经济发展和基础建设、管理体制方面的一体化,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格局,缩小城乡差距。 4.3 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引导。对于农民工进城后的角色转变,政府应该有计划的对农民工进行城市生活常识和法律培训,缓解他们的自卑感和心理压力,使农民工尽快适应城市生活。强化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建立针对农民工的求职服务体系,使农民工进城后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找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对农民工进行就业培训,使他们具备更高的职业技能逐渐形成竞争优势,增强他们对城市的适应能力。
4.4 改进对农民工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使农民融入到工会和居民社区中,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同时也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了切实保护的组织。这样不仅有助于农民工的管理还有助于农民工对城市群体的归属感的增强。 4.5 媒体应该客观进行宣传。各大媒体在涉及农民工的报道中多把农民工刻画成“冲击者”、“失语者”、“沐恩者”的形象,这是对农民工的极大偏见。媒体作为宣传者应该多做正面、客观的宣传,强化农民工在人们心目中正面的形象。
这对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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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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