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考核奖励办法
QZY-JWC-W042(A/1)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二级院(系、部),调动全院教师积极参与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达到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深化学校教学改革、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推动我院校企合作工作进程的目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二级院(系、部)和在编的教师。 第三条 奖励条件
一、先进单位(二级院、系、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积极为学院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引入捐赠资金或设备。
2(成立了校企合作工作小组和专业指导委员会(50%以上人员为企(行)业人员),定期召开解决问题的主题会议,对于合作项目实施了项目管理,并具有一定的工作成效。
3(积极为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献计献策,制定二级院(系、部)校企合作的中长期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4(签订有校企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含学生实习、课程建设和师资互聘等主要内容)。
5(每个专业建立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对实习基地管理的办法措施到位,能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工学交替的工作岗位。
6(每学期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企(行)业单位完成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学习,并聘请一定数量的教师为学生进行职业技能或理论课程的教学。
7(校企合作模式多样,合作开发课程和教材。
8(定期总结校企合作工作情况,按学期整理校企合作工作档案,并及时将相关资料递交校企合作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应具备的条件
1(积极参与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能为学院的校企合作工作献计献策。 2(积极为学院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引入捐赠资金或设备。
3(根据专业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与合作单位共同开发课程或教材一门以上(含一门)。
4(主动承接校企合作项目的开发与技术创新,积极为合作单位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或研究的项目能转化为生产力。
5(工作上服从单位的安排,每学年到企(行)业单位实践学习3个月以上。 第四条 奖励办法
,(每学年末二级院(系、部)根据附件一进行自评,再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二级院(系、部)的自评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在校企合作的工作进程和工作成效。
2(校企合作工作成效学年考核采用项目得分累加法,即将各二级院(系、部)与合作单位进行的各合作项目赋以一定的分值,然后累加得二级院(系、部)学年总分。
各二级院(系)校企合作项目的得分只计当学年已完成的项目,正在进行的或未按规定终结的项目不计入当学年得分。相同项目不重复计分。
第五条 评选程序 1
1(申报。每年六月份教学单位或个人对照奖励条件,符合条件者可以申报:先进个人填写附表二向所在二级院(系、部)申报,由二级院(系、部)审核后再按比例上报教务处;先进单位由二级院(系、部)提交校企合作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
料,根据附表一进行校企合作工作成效考核自评赋分,并提供具体得分计算表,直接向教务处申报。
2(审核。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对二级院(系、部)推荐的先进个人和教学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先进个人和各二级院(系、部)校企合作工作成效的考核得分。
3(公示。教务处将复查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4(表彰。对被评选出的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学院统一进行表彰和奖励。
5(奖励。
(1)学校对获得第一名的二级教学单位给予5000元奖励;对获得第二名的二级教学单位给予3000元奖励;对获得第三名的二级教学单位给予1000元奖励。
(2)对校企合作工作中成效突出的个人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3)表中未列入的其他重大合作项目,经教务处认定后,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第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3月10日 2 附表一
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工作成效考核表
得分 自评 类别 合作项目 标准 1、聘请企(行)业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委员会委50%以上 2 49%-30% 1 员
每学年3次以上 5 2、企(行)业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来校作专业技术报告或专业建每学年2次 3 讲座 设 每学年1次 1
每专业3次以上 5 3、专业教师与企(行)业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开展市 每专业2次 3 场调研,并提供充分完备的调研材料 每专业1次 1
2个专业以上 10 4、依托企(行)业技术优势,合作建成校重点专业 1个专业 5 5、校企联合开发专业课程体系 每专业 5 课程开6、企(行)业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参与课程建设与改革 每门课程 5 发与课7、校企联合制订职业技能鉴定项目 每个项目 5 程建设 8、企(行)业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参与专业校本教材编写 每本 7
40以上 5 9、与合作单位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开设“订单班”,并39-20人 3 且合作单位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 19-10人 1
5家以上 5 10、每年新增校企合作单位并签订合作协议2年以上,4-3家 3 合作单位能接受学生顶岗实习3个月以上 2-1家 1
50人以上 3 11、学校为合作单位开设各类非学历教育或技术培训 49-20人 2 (10学时以上) 20人以下 1
5万元以上 10 12、合作单位以投资或捐资方式参与办学, 向学校捐赠4.9-2万元 8 教学合生产设备、教学设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 2-0.5万元 5 作
5名教师以上 10 13、选派专业教师到合作单位进行对口学习,或担任技4-2名教师 8 术、管理等工作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1名教师 3 14、合作单位技术与管理专家来校兼课,承担课程的教每门课程 2 学任务(不含现场实习指导)
3种以上 3 15、合作模式多样化 2种 2 1种 1
文字材料齐全 3 16、合作教学的制度完善、档案材料规范 材料不全 1 17、每年新增校企共建校外实训基地,签订2年以上共每基地 5 建协议
共建实18、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并成功实施产业化运作,每基地 5 训基地 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19、引进有技术实力的企业进驻校园,到校建立实习车每车间 5 间(工厂) 3 附表二
校企合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学历 职称 本学年担任所在教研室 课时数 课程名称 企(事)业单位学 开发课程或教材名称 习时间主 要 事 迹 4 教 学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 务 处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 院 审 批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