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 教材分析 本课时是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思想政治必修2》第三单元第五课第一课时。在此之前,我们已经学过了公民的政治生活和为人民服务两个单元,本单元在内容上是前两个单元的延伸和深化,也是政治生活的核心内容;本课题的学习也是为后一框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铺垫。由于人民代表是人民代表的基础,是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目标】
识记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及我国权力机关体系;了解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过程与方法目标】
联系我 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我国的国情,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本课学习,使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 ◆ 教学重难点 ◆ 【教学重点】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教学难点】 人民代表的职权。
◆ 课前准备 ◆多媒体播放设备,投影片( PPT)。 ◆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回忆一下,我们国家的性质是什么? 学生活动:人民民主专政。
教师活动:那么我国的政体是什么呢? 学生活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教师活动:每年三月,在我国首都北京都要召开两个重要的会议,分别是什么会议?
学生活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教师活动:今年召开的是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第几届第几次会议? 学生活动:回答问题。 新课教学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怎样当家作主 2、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教师提问:我国人民是怎样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1)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思考:
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政权体系中的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
如何认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与职权?
正确区别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如何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权? 分析:
1)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权力机关】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
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地位)
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教师总结: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宣称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幻灯片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