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农产品质量平安查验检测站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平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
二、负责农产品质量平安方面的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量化考核、达标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县域“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平安标准制定和修订及验证工作。
四、负责县域农产品质量平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期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平安抽样检测工作。
五、负责制定县域内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案,编写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六、按期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对全县农产品市场的治理工作。
七、承担或参与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行政技术执法,同意上级业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
八、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一、成立检测室资料档案制度,所有检测数据、实验记录等纸质版资料必需归类存档,电子版资料必需备份保留,专人负责。
二、属不宜公布的资料档案一概保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调阅、更改;有关部门需要查阅资料,问明用意,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不然, 一概不予接待。
三、检测数据要真实靠得住,实验记录应标准整洁,并需要检测人员签字确认。
四、资料档案的寄存保管,注意防虫、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五、清理和处置资料档案时,要按《档案法》的要求处置相关资料。
资料档案治理制度
检测人员行为准那么
尊重科学 执行标准 随机取样 客观公正 及时检测 及时上报 标准操作 检测结果 超标产品
方式公布 及时公示
严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