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学——高鸿业第五版
第十一章市场失灵和微观经济政策 ◎<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教学重点与难点> ◎<第一节垄断> ◎<第二节外部影响>
◎<第三节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 ◎<第四节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 ◎<本章小结>
※<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1)掌握垄断如何产生了低效率; (2)了解对垄断的公共管制; (3)掌握外部影响及其分类;
(4)了解有关外部影响的政策,重点掌握科斯定理;
(5)了解什么是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怎样确定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会用成本—收益分析公共物品的生产。
※<教学重点与难点> 四种市场失灵情况;科斯定理 ※<第一节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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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垄断与低效率
某代表性的垄断厂商的利润最大化情况,如图所示。图中横轴表示产量,纵轴表示价格。曲线D和MR分别为该厂商的需求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
上述垄断厂商利润最大化状况并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使经济运行于低效率之中,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解决方法,但是在实际中解决起来比较困难。 二、寻租理论
为获得和维持垄断地位而付出的代价完全是一种‘叫非生产性的寻利活动”。这种非生产性的寻利活动被概括为所谓的“寻租”活动:为获得和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得到垄断利润(亦即垄断租金)的活动。寻租活动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就单个的寻租者而言,他愿意花费在寻租活动上的代价不会超过垄断地位可能给他带来的好处;否则就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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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垄断的公共管制
垄断常常导致资源配置缺乏效率。此外,垄断利润通常也被看成是不公平的。这就使得有必要对垄断进行政府干预。政府对垄断的干预是多种多样的。本节主要讨论政府对垄断价格和垄断产量的管制。 四、反托拉斯法
从1890年到1950年,美国国会通过一系列法案,反对垄断。其中包括谢尔受法(1890)、克莱顿法(1914)、联邦贸易委员会法(191)、罗宾逊一帕特曼法(193)、惠特一李法(1938)和塞勒一凯弗维尔法(1950)。统称反托拉斯法。在其他西方国家中也先后出现了类似的法律规定。对犯法者由法院提出警告、罚款、改组公司直至判刑;或者强行进行行业重组。例如将微软公司强行一分为二;将中国邮电强行分解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通讯公司等。 ※<第二节外部影响> 一、外部影响及其分类
到目前为止,我们讨论的微观经济理论,特别是其中看不见的手的原理,要依赖于一个隐含的假定:单个消费者或生产者的经济行为对社会上其他人的福利没有影响,即不存在所谓“外部影响”。换句话说,单个经济单位从其经济行为中产生的私人成本和私人利益被看成就等于该行为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和社会利益。但是,在实际经济中,这个假定往往不能够成立。在很多时候,某个人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好处,但他自己却不能由此而得到补偿。此时,这个人从其活动中得到的私人利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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