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 钢木制图书、期刊架采购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yq2007-22
电子科技大学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投标邀请函
一、电子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招标组,以公开招标形式诚邀有此经营范围并具备承担此招标项目能力的厂家及商家参加我校图书馆书、刊架的招标。凡自愿参加投标的厂家或商家须交纳标书资料费150元整。
二、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与仪器设备招标小组联系。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 电话:028-83202381 028-83202339 邮编:610054
联系人:图书馆 罗雪梅 廖常艾
三、电子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招标小组,遵循公开、公平、效益、服务的原则确定招标结果。投标者不得要求对招标结果进行解释,凡投标商在规定时间内递送合格标书的,被视为对该项要求不持异议。
四、产品数量、技术指标附后。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7月2日上午9:00前
地点: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办公室。
六、开标、述标时间:2007年7月2日上午9:30
地点: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会议室。
投标商须知
一、特别提醒
各投标商须仔细阅读本招标书,了解有关的招标规定和要求,承担招标书对投标人的各项约束与责任。凡不符合本招标各项要求的标书,均认定为无效标书。
二、投标商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注:副本上应有当年的年审记录)。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生产厂商授权书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证明材料请单独密封成一套,以备资质查验。) 4、密封标书一式六份。 5、缴纳投标保证金。
参加本次采购投标商,应于2007年7月1日上午11∶3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千元整(RMB5000.00),以汇款或其他入账形式汇入我校账户。 我校开户行:成都工商银行沙河支行 户名:电子科技大学 账号:4402211009008903354
投标时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商,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书、刊架验收完毕后予以退还。 中标商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学校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没收50%。 2)中标方未能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全额没收。
三、投标相关事项
1、投标方须提供贵公司的一切合法证明材料和公司技术实力、经济实力、信誉证明等相关具法律效力的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方须提供贵公司生产本标书产品所用钢材的生产厂家及材质检验报告。 3、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各投标单位所投的项目应有一定数量的成功案例。
5、所交付的产品应为贵公司按本标书中标的配置要求规定并按企业标准制造和验收的合格品牌产品。
6、提供的报价应为送达学校指定地点的最终价格。
7、投标方须提供招标方所需设施项目清单所做的方案投标书,并提供书、刊架样品放置图书馆内进行展示。
四、投标书要求
1、请投标方按照本标书要求,制定标书方案。
2、投标书的有关内容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写入合同条款中。 3、投标书应注明售后服务承诺的条款。
4、中标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集成,并按投标书要求进行注明,在合同签定后,若未按到货、安装、调试期限执行,投标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投标方投标书实行一次报价,未经得评标组同意,一般不得更改报价。 6、中标方未得到招标方的允许,不得将招标项目分包给其他商家及厂家。
五、评标和决标
1、为了保证此次招投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电子科技大学为此专门成立了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技术专家、职能管理部门、纪委等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是保密的,与投标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审,最后选定中标人。评标时,将根据投标商提供的产品 品牌、质量、价格、服务承诺、投标商的实力信誉等多项因素加以综合评议。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价格者能中标。
3、评标结束后,在电子科技大学招标信息网上公示后(www.uestc.edu.cn),由电子科技大学仪器和设备招标工作小组签发《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不予解释。 4、我校将在规定递标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决标结果,并开始办理未中标人的退还保证金手续。
5、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评标的情况,对采购项目的货物的数量、规格和服务予以适当调整。
6、中标方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即与我校以投标书为基础,对标书中涉及合同的条款进行评议和澄清。双方经议标达成一致意见后,即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全部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六、合同条款要求
1、质量保证:
(1)产品验收合格后为质量保修期起算日。
(2)中标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是全新的,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质量,否则买方将有权拒收;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和材料、零部件等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破坏或故障,中标商都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二日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如果中标商所提供的产品对使用环境有特殊的要求和产品安装与使用环境有冲突等情况,则由中标商负责解决,以达到产品的正常使用,同时相应延长质保期,以上所述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商承担。 2、供货期:
时间:2007年8月10日前按用户要求将书、刊架安装就位。 安装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临时图书馆。 3、付款方式:
产品到图书馆并全部按用户要求安装就位依据购买合同及本标书要求验收后,60天内转帐支付总合同款额90%;半年后,按合同保证售后服务,货品无质量问题则转帐付清余款。 4、延期赔付罚金
(1)若中标商未按招标人规定时间按期交货,每推迟一天罚合同总款的0.05%。 (2)如果中标商超过招标方规定时间仍不能交货,则招标人有权因中标商违约撤销合同,中标商仍需按上述规定支付罚金,且履约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商无权要求退回。
5、招标书、双方认定的投标书及评标过程中双方认定的补充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6、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