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修订了《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就征收主体、征收基数、免征规定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人力资源专家将就与企业息息相关的五个重点内容为大家进行新政梳理及重点内容的解读!
Q1 听说今年上海市残保金征收主体调整了?
2024年残保金征缴机构由社保征收调整为税务部门征收,若以前年度有应缴未缴的保障金,9月后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
Q2 在申报征缴流程上会有什么变化吗? Step 1:残疾人申报
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准备材料,向单位社会保险参保所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Step 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
Step 3:社保局核定
根据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定的用人单位在职参保缴费职工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核定应缴费额,并及时提供给税务部门。
Step 4:税务部门征收
由税务部门征收各单位已核定的应缴费额,由税务部门公布需支付的金额。预计10月15日起在税务系统中可查询到残保金数额。
Q3 劳务派遣的残疾人能不能计入到企业用工单位就业人数中? 上海三年内暂缓开展派遣形式的残疾人雇佣,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社会保险实际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即暂时无法协商计入用工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里。
Q4 企业可以跨地区招用残疾人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并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Q5 现在企业征招外省市户籍残疾人需要额外提供什么证件吗? 2024年申报2024年外省市户籍残疾人就业时,增加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如残疾人未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则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银行工资流水原件和复印件。
Q6 免征收残保金的企业有哪些?
2024年征收2024年度保障金起三年内,对上一年度月平均缴纳社保人数低于30人(含)的企业,无须到社保缴纳区县残联进行申报,直接免征收残保金,取消了原规定中企业注册时间必须在三年内,且需要申报的要求。
申报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安置时间
1. 集中申报时间截点: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 超时申报时间截点: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预计超时申报办理周期较长,且申报信息提交后无法更改。2024年1月1日起,不再接受2024年残疾人的申报材料,视为该企业2024年未使用过残疾人。
残保金计算方式 1.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的,保障金年缴纳额 =(1.5%-残疾职工比例)× 征缴基数 × 50%
2.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的,保障金年缴纳额 =
(1.5%-残疾职工比例)× 征缴基数 × 90%
3. 上述计算方法自2024年征收2024年度保障金起执行三年。征缴基数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上限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 FESCO Adecco 致力于构建企业和残疾人之间的桥梁,突破行业受限、就业信息不通畅和缺乏保障的瓶颈,为企业提供残疾员工岗位匹配、劳动合同签署、在职期间用工管理、减免申报等一站式服务的咨询及规划方案。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帮助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成本控制最优化。FESCO Adecco 是于2010年在上海成立的一家中外合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业务外包、人事服务、招聘猎头和员工福利等人力资源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