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 总则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危险源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危险源辨识
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风险评估
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特种设备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特殊作业人员
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危险性较大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警戒区
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附录A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序类别 号 1 基坑开1.开挖深度不小于3m的1.深度不小于5m的基坑(槽)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需专家论证、审查 挖、 开基坑(槽) 挖、支护、降水工2.深度小于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2.开挖深度虽小于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 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程。┃ 2 滑坡处1.滑坡处理。2.边坡高1.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理和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2.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填、挖斜坡坡率陡于1: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的路方路工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堤,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程 土地段的路堤。3.土质土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堤。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于20m、岩质挖方边 坡高30m.或不良地质、特殊度大于30m且处于不良地质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 地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段的挖方边拔 3 基1.桩基础。 2.挡土墙1.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础工程 基础。3,沉井等深水基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础 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2.平均高度不小于6m且面积不小于1 200m2的砌体挡土墙的基础。3.水深不小于20m的各类深水基础. 4 大型临1.围堰工程。2.各类工1.水深不小于10m的围堰工时工程 具式棱板工程 3.支架程。2.高度不小于40m墩柱、高度不小于5m;跨度小于高度不小于lOOm索塔的滑10m.施工总荷载不小于模、爬模、翻模工程。3.支10klVm2;集中线荷载不架高度。小于8m;跨度不小于小于15kN/m。4.搭设高18m,施总荷载不小于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15kN/m2;集中线荷载不小于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不20Kn/m。 体和分片提升脚手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5.挂篮。6.便桥、临时 4. 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 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5.猫道、移动模架 码头。7.水上作业平台 5 桥涵工1.桥梁工程中的粱、拱、1.长度不小于40m的预制梁程 柱等构件施工。2.打桩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船作业。3.施工船作业。2.跨度不小于150m的钢管拱4.边通航边施工作安装施工。3.高度不小于40m业。.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的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的焊接、混凝土浇注等。索塔等的施工。4.离岸无掩6.顶进工程。7.上跨或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5.开下穿既有公路、铁路、管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线施工 输与吊装作业。6.在三级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