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HB/FI-006 A0 2008-6-19 共 2 页 XXX ERP系统操作责任电器有限公司 事故管理办法 修订状态 实施日期 第 1 页 1.0 目的
为了减少ERP系统操作责任事故,确保ERP输入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与ERP系统操作的各相关人员
3.0 职责
ERP系统操作员:正确输入产品数据资料。
ERP小组:对ERP操作员进行培训,提报各种责任事故给稽核办。 稽核办:对各种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依照此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0 定义
ERP系统操作责任事故:是指公司员工在操作ERP系统时,由于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或违反相关业务流程,或没有尽到本岗位应尽的责任,导致操作结果发生错误,且该错误将会引起或已经发生在其他部门或系统出现错误的事实;该错误会引起或已影响其他部门、其他操作岗位无法操作ERP系统的事实。
5.0管理办法
5.1 出现ERP系统操作责任事故的操作员,责任事故在本部门内发现且没有
引起其他部门或系统出现错误的;没有影响到其他部门操作时的,只要及时纠正不进行处罚。
5.2 出现ERP系统操作责任事故的操作员,责任事故在其他部门发现,该责
任事故已出现公司财产直接损失或将会出现公司财产直接损失的。若责任事故已出现公司财产直接损失的第一次按损失金额50%处罚;第二次全额赔偿;若将会出现公司财产直接损失的,发现一次处罚该操作员50元。
5.3同一操作员在一个月内累计出现4次责任事故且均被处罚50元的,取消
其操作员资格。同一操作员在一个月内累计出现4次责任事故但未被处罚的,应当由ERP小组人员加强培训。被取消操作资格的人员后经ERP小组考核合格后再给予操作资格。
文件编号 HB/FI-006 A0 2008-6-19 共 2 页 XXX ERP系统操作责任电器有限公司 事故管理办法 修订状态 实施日期 第 2 页 5.4 责任事故案例列举但不限于下列情形:采购部下采购单时出现供应商、
物料、数量、单位、交期、会改变物料品质的供应商应知信息错误;市场部下销售订单时出现客户、物料、数量、单位、交期、应在ERP系统中体现的客户特殊要求信息错误;ERP小组在录入BOM时出现的录入错误;PMC部不及时运算数据导致生产停工;仓库进行ERP系统账务处理出错导致数据不准;工程部、市场部、认证工程师在三级审核时提出修改BOM意见发生错误等情形。
5.5出现应当进行处罚的责任事故事实的,由ERP小组向稽核办提报,由稽
核办查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