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测定试剂盒(FAPGG底物法)
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的活性。 1.1 产品型号/规格
1×10mL;1×20mL;1×40mL;2×40mL;2×50mL;4×40mL;4×50mL;5×50mL; 2×100mL;4×100mL;1×20L;1×10L;1×5L;1×1L。 校准品(选配):0.5mL/瓶×1瓶 1.2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
Tris缓冲
液 100mmol/L FAPGG底
物 1mmol/L 校准品(选配):
血管紧张素转化酶 100.0U/L Proclin-300 0.5‰
Tris缓冲
液 100mmol/L 牛血清白蛋
白 40g/L
校准品值具有批特异性,每批定值,具体定值见瓶签。 2.1 外观和性状
2.1.1 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中文包装标签应清晰、准确、牢固。
2.1.2 试剂应为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 2.2 净含量 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
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
在光径1cm、主波长340nm下,以纯化水为检测样本时,吸光度应不小于1.000。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在光径1cm、主波长340nm下,以纯化水为检测样本时,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大于0.100。 2.4 分析灵敏度
ACE含量为20U/L时,测定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小于0.0001。 2.5 线性范围
2.5.1 在[1,150]U/L范围内,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
2.5.2 在[1,15]U/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4U/L;在(15,150]U/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测量精密度 2.6.1 重复性
分别重复测定高、中、低值三个浓度样本,测定结果的变异系数(CV)均应不大于8.3%。 2.6.2 批间差
用三个批号的试剂盒测定同一浓度样本,测定结果的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7 准确度
采用已上市的试剂盒做比对试验测试试剂盒的准确度,用线性回归方法计算回归结果,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75,[1,15]U/L范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4U/L;(15,150]U/L范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8 稳定性
2℃~8℃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后应满足2.1、2.3、2.4、2.5、2.6.1、2.7的要求。 2.9 校准品的溯源性
依据GB/T 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 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的要求提供本产品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以及测量不确定度,本产品校准品溯源至企业工作校准品,工作校准品与已上市公司产品比对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