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计划。
3、对于重大设备的报废,机电经理、机电工程师组织有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报废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可报废时,方可申请报废。进行。
4、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规定
5、设备报废计划必须由机电经理或机电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和项目部领导会审签字后方可报公司,待公司对报废计划复批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6、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残值权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待报废的设备在未经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可用的零部件拆下,折价入账。
7、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设备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
8、对于设备报废、封存管理中,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节 设备闲置、启用管理制度一、闲置设备的确认和管理 闲置设备。
1、因生产结构的改变或技术原因,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为
2、机电科根据生产运行实际情况上报闲置设备清单,由相关项目部相关领导对闲置设备进行确认,需要公司审批的报回公司审批。
3、对闲置设备要进行封存,设备封存时须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切断设备的水、电、气源等。放尽润滑油。
(2)将设备内的流动液体放完,关闭阀门,若封存期过半年要
(3)擦净设备的外表面,涂防锈油、贴纸,进行防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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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保护好活动构件,避免损坏、变形。
(5)设备的附属装置、附件及工具要清点造册。 在正在使用的车间内。
(6)封存设备不得露天放置,须加保护罩放于室内,但不得放
(7)封存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由设有专人负责维护。
4、、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利用率,在调出前应将设备集中封存管理但事后要马上补齐。
5、原则上是不允许拆除闲置设备零配件,如急需配件可取用,
6、生产部将长期停用、闲置设备列入设备检查范围,每季度对长期停用、闲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设备的完整性,班组的执行情况并对班组进行考核。二、闲置设备的启用
1、闲置设备启用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进行启用。设备启封时,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2)在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1)对设备各部位,各部件进行清洗、擦拭。
(3)安好活动构件,检查机械,电器及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4)清点附属装置,附件及工具是否齐全。 (5)接通水、电、气源等。
(6)试车运转正常,技术指标达到要求。
第十二节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供应部门接到使用单位提供的型号、数量方可订购。
2、润滑油到货后,供应科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
3、各使用设备的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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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
4、机电科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
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作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第十三节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一、设备租赁办法
5、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
1、为了盘活资产,减少闲置,发挥固定资产的最佳经济效益,有效的控制设备租赁费用支出,降低承包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机电科是设备资产租赁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设备
资产租赁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对租赁设备资产的验收;负责设备租金支付审核。
3、设备资产租赁必须以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租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租赁双方单位名称、租赁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租赁设备的公允价值、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交租方式、承担方抵押和担保形式、违约责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租赁期满后设备资产返还验收标准等。
4、资产租赁期限以公司批复为准,若承租方对租用的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时,必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
二、租赁设备管理
1、租入设备资产管理
(1)对租入的设备资产, 承租单位要视同本单位设备资产进行管理,重点抓好租入设备资产的完好率、使用率,最大限度的提高设备的经济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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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租单位未经租入方准许,不得私自改变设备原结构及各项技术参数,不得乱拆或更换设备重要部件、拆除安全装置。
(3)租入设备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按合同规定的条款由承租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修理、维护、油、材料等费用则按合同规定的承担方承担。
(5)承租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租入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性能检查,支付租金时,必须向设备管理处上报租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说明,经设备管理处审核后,方可通过资金结算中心支付租金。
三、租出设备资产管理
(1)承租方在设备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按照设备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赔偿。
(2)设备资产退租前,由公司设备管理处组织现场验收,承租方应对所租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和保养,保障设备的技术性能良好,各配套附件、随机工具以及档案资料齐全,并运至公司指定地点。符合退租要求方可退租,最后凭退租签证手续办理注销租赁合同。
(3)退租归还的设备资产应达到:零部件齐全,内外清洁,防腐良好。除正常磨损外,所有损坏和丢失的零部件,均由原承租单位负责修理配齐。
第十四节 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确保公司设备资产的完成,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以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涉及设备资产管理中的基础管理与动态管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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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的动态管理是指设备由于验收移交、闲置封存、移装调拨、借用租赁、报废处理等情况所引起的资产变动,需要处理和掌握而进行的管理。
二、设备资产管理组织
1、机电设备资产的管理由机电科、供应科、财务科与设备使用部门按照不同的分工共同负责。
2、机电科负责公司各种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检查在用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保养和多余闲置设备的组织利用、代用。其具体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设备资产使用状况的鉴定及监督设备使用中的安全状况。
(2)负责办理和审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调拨手续、封存变价手续以及对外调剂处理等事宜。
(3)负责及时建立账卡,定期组织清查,并对报废的设备资产组织鉴定。
(4)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技术能力、使用年限、残值及大修理次数的核查审定,并参与审查生产性的基建、扩建、更新改造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供应科在设备资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设备的购买,购买设备时需要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厂家设备。
(2)供应科设置供应仓库,负责设备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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