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
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并申报项目县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中医药[2008]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8.02.19 【实施日期】2008.0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并申报项目县的通知 (湘中医药〔2008〕9号)
各市州卫生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方案》(财社〔2007〕15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湖南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项目实施的有关前期准备,并按照实施方案中对项目县的要求,于2008年3月5日前将《湖南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县申报表》报送我局。 联系人:张昌盛 联系电话:0731-4828522 1 / 2
附件:湖南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县申报表(略)
二OO八年二月十九日
湖南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内容与目标
在全省14个县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完成后,项目县的县、乡、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率达到100%,促使中医药适宜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优势和作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缓解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立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网络和机制,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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