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专业是高校开展教学活动、实施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是高校办学实力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学校专业优势、突出专业特色、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管理,推动全校本科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一、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
1、专业建设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将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新时期教育部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指导意见和文件精神,贯穿于学校专业建设的各个环节。正确处理专业建设中规模与质量、数量与结构、内容与形式、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促进学校各专业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2、专业建设要体现“本科立校、特色立校”的学校办学理念。在学校各项事业中,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将本科专业建设放在教学工作中特殊重要的位置,经费优先投入本科专业建设、资源优先保障本科专业建设。适应新时期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趋势和学校自身发展需要,在专业建设中保持我校作为行业特色学校和行业带头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彰显“不唯药、需围药、应为药”的办学方略。在专业设置中,学校除设置药学类专业外,还紧密围绕药学学科发展和医药行业及医药相关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设置专业,为行业培养不同层次、类型的专门人才,服务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和民众生命健康。
3、专业建设要坚持“稳定规模、突出特色、促进交叉、提高质量”的专业建设思路。近期学校专业建设的重点是适当稳定专业数量,提高现有专业的建设水平和培养质量,注重办学效益,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学校各专业的整体建设水平,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专业。促进相关院部系之间、各专业之间的交叉融合、资源共享,促进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配置,搭建不同专业共同发展的平台和桥梁。 二、专业建设的管理
(一)专业建设实行校、院(部、系)两级管理制度
教务处是学校专业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专业建设整体规划、政策制定、立项审批、建设指导、宏观调控、检查评估等职能。院部系是专业建设的具体组织者与实施者,对本院部系的专业建设负有具体的计划、组织、协调、实施、评价等职能。
(二)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 1、专业建设负责人任职条件
专业负责人原则上由在本专业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并承担本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授担任(高职专业适当放宽)。专业负责人任职时间一般为三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专业负责人院部系应予更换。本专科专业正式批准设置后,各院部系提出专业负责人人选,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
2、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专业负责人在各院部系的领导和教务处的指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熟悉校内外与本专业有关的教学资源情况;明确专业思想和建设目标,负责组织专家制订和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本专业教学计划编写的原则意见,组织本专业教学计划、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的编写和初审工作,并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审定;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评价方案,建立高效畅通的意见反馈途径。
(2)负责本专业的专业建设工作:制订本专业的课程建设规划;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特色,选用适合本专业的基础课平台;积极与相关开课教研室沟通课程教学内容;负责组织本专业教师实施教学,切实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实施;制订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协助院部系抓好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制订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落实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制订本专业的教材建设规划,组织主干专业课的教材选用和编写工作;负责对专业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控;组织学位授予权申报和专业认证工作;负责对本专业在校生进行专业教育,协助院部系对本专业毕业生质量进行跟踪调查。
(3)负责本专业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组织本专业教师积极开展本专业建设的学术研究和教研教改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市场需要,具有药大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参加本专业建设相关的国内研讨会议,加强与专业教指委和国内同行的交流合作。
3、专业负责人的工作待遇
专业负责人享受教研室主任同级待遇,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出短期进修培训及教学研究和学术会议;专业负责人承担本专业建设项目中申报各类教改课题和建设基金项目的主持工作;学校和院部系将对各专业提供一定经费,支持专业负责人参加国内短期培训和交流会议;给予专业负责人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专业人数 小于500 500-1000 大于1000 每学年教学工作量 30 40 50 未有一届毕业生的新办专业的专业负责人教学工作量按照基准工作量的1.5倍计算。
4、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考核
学校教务处负责每年召开1次全校专业负责人工作交流会,会同专业所在院部系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三)专业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学校建立包括专业评估机制、专业退出机制等在内的动态管理机制。学校每年通过绩效考核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综合分析评估各专业建设情况,专业建设质量是学校评价各院部系年度教学工作的核心指标之一。根据专业评估结果立项建设校级重点专业,校级重点专业实行“滚动建设,末位淘汰”,激发院部系参与专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综合评分不高、专业办学思想不明确、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低、学科实力不强的专业实施调整、减少招生、限期整改直至停止招生。 三、专业建设的重点举措
1、加强优势专业内涵建设,引领全国药学类专业改革发展
重点推进药学类优势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和教学资源、教师队伍、教学方法手段、实践教学、教材、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进一步凝炼专业内涵、强化专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