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皖教秘师[2012]49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7.30 【实施日期】2012.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2〕49号)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各省级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 》(教职成〔2011〕14号)和《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省级培训项目任务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2〕27号 )精神,确保 “十二五”期间我省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及“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相关项目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师资处统筹管理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省中职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 1 / 2

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业务指导。

各市和省管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市和省管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对本地培训工作负总责,职能科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市和省管县要结合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现状和发展规划,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角度,统筹安排本地区各类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科学制定本地区中职教师五年培训规划和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和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按时参加各类培训。

各省级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主抓部门和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基地分管领导负总责,师训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强化领导、协调和组织指挥职能,建立相互沟通、协调一致、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培训期间能够统一调配学校教学、后勤保障等各方面资源,以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二

2 / 2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皖教秘师[2012]49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7.30【实施日期】2012.07.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9x55d6bnfq17c19373fh7l7tx29yiq00g2a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