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工艺规程
标 题 文 件 号 部门审阅 批 准 颁发部门 橘核、盐橘核生产工艺规程 日 期 日 期 分发部门 变更记录 文件修订号 变更版本 变更时间 变更原因 起草人 QA审阅 生效日期 起草日期 日 期 共 12 页 第 1 页 1 目的:建立橘核、盐橘核生产工艺规程,用于指导现场生产。 2 范围:橘核、盐橘核生产过程。 3 职责:生产部、生产车间、质保部。
4 制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
《中国药典》2020年版。
5 产品概述 5.1 产品基本信息
5.1.1产品名称:橘核、盐橘核 5.1.2规格:统
5.1.3性状:本品略呈卵形,长0.8~l.2cm,直径0.4~0.6cm。表面淡黄白色或淡灰白色,光滑,一侧有种脊棱线,一端钝圆,另端渐尖成小柄状。外种皮薄而韧,内种皮菲薄,淡棕色,子叶2,黄绿色,有油性。气微,味苦。
5.1.4企业内部代码: 5.1 5性味与归经:苦,平。归肝、肾经。
5.1.6功能与主治:理气,散结,止痛。用于疝气疼痛,睾丸肿痛,乳痈乳癖。
5.1.7用法与用量:3~9g。
5.1.8贮 藏:置干燥处,防霉,防蛀。
5.1.9包装规格:3g/袋;5g/袋;10g/袋;60g/罐;80g/罐;100g/罐;0.5kg/袋;1kg/袋;10kg/袋;15kg/袋;18kg/袋;20kg/袋;25kg/袋;30kg/袋;50k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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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贮存期限:36个月 5.2 生产批量:5-10000kg
5.3 辅料:食盐。每100kg橘核用食盐2kg。 5.4 生产环境:一般生产区※ 6 工艺流程图
6.1 橘核生产工艺流程图:
入 库 检 验 成 品 包 装※ 中间体检验 包装材料 干 燥※ 洗、润 净 制※ 橘核(原料) 注:※为质量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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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盐橘核生产工艺流程图:
检 验 中间体检验 橘核(原料) 净 制※ 洗、润 干 燥 ※ 盐 炙 ※ 包 装※ 包装材料 成 品 入 库注:※为质量控制要点。
6.3 生产操作过程与工艺条件: 6.3.1领料
6.3.1.1饮片车间根据批准的批生产指令,按照“生产过程物料管理程序”,凭填写品名、编码、领料量、数量的指令单到原料库领取橘核原料。
6.3.1.2领料过程中必须核对原料品名、编码、件数、数量、合格标志等内容。
6.3.2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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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1取原料,置于不锈钢挑选台上,按照《净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手工挑选,除去杂质。将净橘核置净料袋或周转箱。
6.3.2.2净制结束后,称量,标明品名、批号、总件数、总数量。将净制后的橘核转至下道工序,及时清场并填写生产记录。
6.3.2.3质量要求
6.3.2.3.1生产操作过程中,药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6.3.2.3.2生产操作过程中,物料必须每件有正确的标识,设备必须有运行标志。
6.3.2.4净制标准
(1)抽样方法:随机取样3次,每次500g,检查杂质数量。
(2)合格标准:照《杂质检查法》(检验操作规程附录12)测定,杂质不得过3%。
6.3.2.5净药材物料平衡限度 (1)指标:95-100%。 (2)计算公式如下:
净制物料平衡指标(%)=净药材量+杂物量+取样量?100%投料量
6.3.2.6偏差处理:如有偏差,应按《偏差处理管理规程》(GLSC08-023)的要求,启动生产过程的偏差,直到得出无潜在风险为至。如有质量风险,则进行纠正和预防,按质量事故处理。
6.3.3洗、润:按照《洗、润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要求,将净橘核置于洁净容器内淘洗。
6.3.3.1洗、润结束后,称量,标明品名、批号、总件数、总数量。将洗、润后的橘核转至下道工序,及时清场并填写生产记录。
6.3.3.2 质量要求
6.3.3.2.1生产操作过程中,药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6.3.3.2.2生产操作过程中,物料必须每件有正确的标识,设备必须有运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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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3洗、润标准
(1)抽样方法:随机取样3次,每次150g。用目测法检查,应符合标准。 (2)合格标准:用肉眼观察无泥沙。
6.3.3.4偏差处理:如有偏差,应按《偏差处理管理规程》(GLSC08-023)的要求,启动生产过程的偏差,直到得出无潜在风险为至。如有质量风险,则进行纠正和预防,按质量事故处理。
6.3.4干燥:按照《干燥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要求,将橘核置阳光棚晾晒。 6.3.4.1干燥结束后,称量,标明品名、批号、总件数、总数量。将干燥后的橘核转至下道工序,及时清场并填写生产记录。
6.3.4.2填写请验单,通知质量检验人员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6.3.4.3质量要求
6.3.4.3.1生产操作过程中,药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6.3.4.3.2生产操作过程中,物料必须每件有正确的标识,设备必须有运行标志。
6.3.4.4干燥标准:
(1)取样方法:随机在不同物料筐中取样5处,每次150g。用“四分法”取样约150g。
(2)合格标准:用《水分测定法》(检验操作规程附录15),应不得过13.0%。
6.3.4.5物料平衡:
(1)物料平衡指标:≥60% (2)物料平衡公式:
干燥物料平衡(%)?干燥后数量?取样量?100%净药材投料量
(3)投料量按净制后药材数量计算。
6.3.4.6偏差处理:如有偏差,应按《偏差处理管理规程》(GLSC08-023)的要求,启动生产过程的偏差,直到得出无潜在风险为至。如有质量风险,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