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表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联系人姓名、职务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适用时) 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适用时) 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3(适用时) 实验室认可证书编号(适用时) 检查组人员名单
电话、手机号 证书有效期 证书有效期 证书有效期 证书有效期 证书有效期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检查依据《163》序号 检查内容 号令条款及对不符合项的处理意见 检查要点/说明 检查结果(符合、不符合或不适用)及描述(包括作为证据的材料名称、清单,文件号等) 依法设立并能承担相应1 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持有下列之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4)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证书。 2. 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经营范围包含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或者相关表述;不得有影响其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生产、销售等经营项目。 3. 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处于有效期内。 4. 资质认定证书所用名称、地址与法人登记、注册文件一致。 5. 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应持有下列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1)设立该检验检测机构的证明文件;(行业主管对国家质检中心、行业质检中心的设立文 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国有科研企业、建筑工程类企业对其内部组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授权文件;检验检测分公司的工商注册文件) 2)所在的组织是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 3)该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法人单位内应有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 4)所在法人单位授权该检验检测机构独立开展检验检测,独立建立、实施、改进管理体系的文件; 5)所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最高管理者进行授权。 1.分支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取得资质认定。 2.检验检测多场所应与所在组织同时获得资质认定。 2 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资质认定证 3 书在有效期内 1.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依法不予延续批准的。 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终止的(含:法律地位证明文件不满足要求的)。 3.证书暂停期内,不能对外出具检测报告。 检查依据《163》序号 检查内容 号令条款及对不符合项的处理意见 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人力资源、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等实际情况与申请时的情况一致,具体包括: (1)检验检测机构人力资源信息真实; (2)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总数及产权状况信息真实; 不得以欺骗、4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 (3)面积及场地产权状况信息真实; (4)多场所名称地点信息真实; (5)法人地位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等信息真实; (6)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信息真实。 相关情形发生变化的应当向资质认5 定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1.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 2.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 3.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 4.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 检查要点/说明 检查结果(符合、不符合或不适用)及描述(包括作为证据的材料名称、清单,文件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