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自2015年7月5日起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繁荣和发展我省艺术事业,推动和促进艺术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水平,使我省艺术科学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6〕131号),结合云南省艺术科学研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艺术科学是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坚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紧密围绕我省艺术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研究探索,努力提高质量,促进理论创新,指导文艺实践,为云南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三条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面向全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凡符合本办法各项规定、有条件的艺术单位、团体或个人,均可申报。

第二章 机构和职能

第四条 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共同组织成立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五条 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艺规办)设在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受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委托,具体管理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省艺规办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报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并发布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及课题指南;

(三)负责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评审、管理、成果鉴定、验收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四)制定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章;

(五)具体管理、监督使用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 (六)具体承担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工作;

(七)组织开展有关学术研讨活动。

第六条 省艺规办负责建立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及课题成果鉴定工作。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第三章 规划和选题

第八条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选题,注重突出我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文化艺术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积极探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及艺术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注重基础研究、新型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推进艺术理论创新。

第九条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事关云南民族文化艺术发展所急需的重要项目研究,以省艺规办特别委托项目的方式,经领导小组审定,单独立项。特别委托项目主要适用于题材重大,多学科、多部门协同攻关的研究项目;不宜公开组织的研究项目;省委、省政府急需的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等。自筹经费项目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自2015年7月5日起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繁荣和发展我省艺术事业,推动和促进艺术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水平,使我省艺术科学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行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9wm7064kgx6vudb8bhn079ew80o94h00s9t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