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星级文明宿舍的通知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全院学生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思政〔2015〕192号)和《学院“五个校园”工程建设实施意见》(院行〔2016〕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从五月三十日至
六月三十日在全院开展第一届“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星级文明宿舍的目标要求是:健康向上的政治氛围,自强不息的进取意识,高雅清新的文化建设,整洁干净的内务卫生,文明科学的生活习惯,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丰富有益的课余活动,团结互助的同学关系,遵规守纪的纪律观念,安静宜人的学习环境。
二、参选范围
医学院全体在校生学生宿舍
三、学生星级文明宿舍评定办法(详见医学院星级宿舍评定办法) 1、评定办法:宿舍内务卫生占60%,宿舍文化建设占10%,学习氛围占10%,宿舍安全与纪律占10%,其他(参加活动、获得荣誉等)占10%。
2、星级文明宿舍分设五个级别: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
四、参选办法
1、宣传动员阶段(5月25日--5月28日):各班级根通知要求,全面进行动员,按照星级文明宿舍的评定要求,做好评选活动的舆论宣传和动员工作。
2、申报阶段(5月30前):各宿舍根据星级文明宿舍评定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申报星级宿舍,并填写《医学院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经辅导员审核后于5月30日下午6:00前上报医学院团总支书记胡展度老师处。
3、验收阶段(6月1日--6月30日):学院将对初审的宿舍评定星级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分常规检查和抽查两种方式进行。常规检查以宿管和学院检评(院学生会卫生部)检查数据为准,抽查由医学院党总支书记带领辅导员组织实施。
4、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7月初):本学期结束后,学院根据创建评选结果,对各班级星级宿舍创建工作进行综合排名,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宿舍进行表彰,同时,创建评选结果将作为学生班级评选“先进班集体”的重要参考条件。
五、奖惩条件
1、凡在此评选过程中被评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的宿舍,张贴相应星级。被评为五星级的宿舍的颁发星级文明宿舍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不合格宿舍所在成员,或在评比过程中未发挥积极作用者; (1)取消本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一切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2)取消本年度党团组织的推优资格;
(3)取消该班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评定资格; (4)学生党员在评选活动中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者,视情况予以党内通报批评,延长预备期。
4、本次评选不设具体指标,择优进行表彰。
2016
医学院
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