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建筑智能系统
14.1 一般规定
17.0.1 本章适用于建筑智能系统中的通信网络子系统、信息网络子系统、建筑设备自动化子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安全防范子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以及相关的电源设备等日常检查和特定检查。
17.0.2 建筑智能系统日常检查应包括设备状况检查和运行维护状况检查,特定检查是指建筑智能系统设备遇到紧急或特殊状况时的检查。
14.2 建筑智能系统检查
14.2.1 通讯网络子系统的日常检查包括通信系统、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等各子系统及相关设施的日常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现场设备,包括卫星天线、接收装置、信号放大器、功分器、功放装置、广播喇叭等应安装可靠无松动;
2. 设备外观完好无积尘,电源及数据传输等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松动现象,系统应运行正常,无故障报警。
14.2.2 信息网络子系统和综合布线子系统日常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1. 系统计算机、工作站,UPS电源、服务器、数据存储设备、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等硬件安装可靠;
2. 设备外观完好无积尘,电源及数据传输等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松动现象,系统应运行正常,无故障报警。
14.2.3 建筑设备自动化子系统的日常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1. 各类传感器、变送器、电动阀门及执行器等控制设备应安装
稳固可靠无松动,运行正常;
2. 现场控制器应运行正常,控制箱内应无积尘,接线端子紧固可靠,无松动现象;
3. 系统网络控制设备、计算机、工作站、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安装可靠,运行应平稳,无掉电、死机现象。
14.2.4 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的日常检查,应与建筑消防检查同时进行,宜包括以下内容:
1. 中控室设备消防主机、分控盘、联动柜、消防广播柜及端子箱,以及现场设备包括感烟、感温探测器、火灾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直通电话面板、消防广播喇叭、消火栓报警按钮、灯光报警器等应无积尘,安装可靠无松动;
2. 消防主机、联动设备、打印设备、广播系统设备应运行正常,无未复位的火警、无故障显示及故障屏蔽、无故障报警信号;
3. 消防直通对讲电话语音应清晰,音量适宜,无杂音。 14.2.5 安全防范子系统的日常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1. 系统存储记录的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内容:
1) 现场设备,包括摄像机、镜头、云台和防护罩,以及中控室设备,包括监视器、矩阵主机、视频分配器、控制键盘、录像设备等应安装可靠无松动,设备外观完好并应无积尘,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松动现象; 2) 监控视频图像显示应清晰,无干扰;
3) 系统主机和数字录像设备应能够正常运行,存储和回放图像应清晰。
3. 入侵报警系统(包括周界入侵报警系统)的日常检查内容: 1) 主机设备和现场探测器应安装可靠无松动,设备外观完好,电源线的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松动现象;
2) 报警器应能够正常报警,无故障。
4.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日常检查内容:
1) 主机设备和现场设备,包括门禁刷卡器,门禁控制器等应安装可靠无松动,设备外观完好,电源线的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松动现象;
2) 系统主机及现场门禁设备应正常运行,设备全部在线控制,无故障报警。
5. 巡更管理系统的日常检查内容:
1) 主机设备和现场设备,主要是巡更点和打点的巡更设备应安装可靠无松动,外观无损伤,电源线的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松动现象;
2) 系统主机运行和巡更打点设备应运行正常; 3) 现场巡更点应无点位缺失状况。 6.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的日常检查内容:
1) 主机设备和现场设备,包括自动闸杆,闸杆箱、发卡器和读卡器箱、车位显示器、摄像机、地感设备等应安装可靠无松动,设备外观完好,电源线和控制线的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松动现象;
2) 自动闸杆应升降自如平稳,无异响。 7. 访客对讲系统的日常检查内容:
1) 主机设备和现场设备,包括室内和室外可视对讲设备等安装可靠无松动,设备外观完好,电源线和控制线的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松动现象;
2) 可视对讲设备在控制室和楼门入口处的视频图像应清晰,无干扰;
3) 可视对讲设备对讲通话(包括管理员机与门口机)应清晰,无噪音;
4) 电控锁远程控制及现场密码输入,应能正常开启门锁。
14.2.6 智能化系统集成的日常性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1. 系统集成的各接口连接线及通讯接口应紧固,无松动现象; 2. 系统运行和报警指示设备应能够正常显示和报警,无故障报警。
14.2.7 相关的电源系统的日常性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1. 智能化系统电源装置设备外观应完好,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松动现象;
2. 电源装置的供电电流、电压指示以及备用蓄电池的电流、电压指示应处于正常范围,无故障报警。
14.2.8 建筑智能系统的技术资料、人员岗位和规章制度的管理性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
1. 各子系统的人员岗位和规章制度建立状况与执行记录检查; 2. 各子系统的使用功能、设备运行和保养进行的维护记录检查;
3. 各子系统的大修记录和改造资料的完整性检查; 4. 各子系统日常运行关键岗位的持证上岗管理检查。 14.2.9 建筑智能系统的特定检查,适用于下列紧急状况或特殊状况的检查状况:
1. 新设备、长期停运或维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 2. 运行中的可疑现象和严重缺陷; 3. 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经处理恢复送电后。
14.3 检查次数与检查结果处理
14.3.1 建筑智能系统的检查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智能系统日常检查,应根据不同子系统安全运行要求而定,可以按照表14.3.1执行;
表14.3.1建筑智能系统检查方法、检查次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子系统项目 通讯网络子系统 信息网络子系统 建筑设备自动化子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 安全防范子系统 综合布线子系统 智能化系统集成 相关的电源与防雷接地子系统 检查方法 检查频次 目测耳听 每半年一次 目测耳听 每半年一次 目测耳听 每季度一次 目测耳听 每月一次 目测耳听 每月一次 目测耳听 每半年一次 目测耳听 每半年一次 目测耳听 每季度一次 2. 建筑智能系统特定检查,应根据状况确定,但每年不少于两次;
3. 建筑智能系统的管理性检查,应根据状况确定,但每年不少于一次。
14.3.2 建筑智能系统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 发现建筑智能系统存在个别原件缺失或对系统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的一般缺陷时,可由房屋管理单位及时进行维修和维护。
2. 发现建筑智能系统出现个别功能性问题,对设备存在威胁,应及时组织检查并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3. 发现建筑智能系统较多功能性问题,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系统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应立即将系统设备退出运行并组织检查并请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专项检测鉴定。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技术导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