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类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庆单位)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车辆租借 1.租车型号和价格: 租车数量:辆 车辆颜色:。 车辆型号:。 车辆牌号:。 租金标准:。
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元) 2.租金说明
上述租金总额中限公里数为公里;时间为小时。
超公里、超时部分另行计算,每超1小时元,每超1公里为元。 3.用车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4.用车地点:省市区。
根据甲方要求在年月日时分前准时到达并计时开始。
5.乙方提供的婚车服务每车配司机壹名,租金中已包括下列项目费用: ()汽油费()停车费()门票()汽车清洗费()路桥费()司机餐费(打√选择) 二、行程安排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路线行使,行驶路线如下: 。
以上行程路线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天告知乙方。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路线行使,若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的,造成里程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同时作为定金),乙方需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2.剩余款项在用完车辆后的当天,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取全额费用后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四、其他约定
1.租用超长型车辆一律不进新村、弄堂、乘客需在约定的路口或弄堂口上车。
2.路幅宽在米以下的道路,超长车无法进入或是调头的情况下,乘客需在就近路口上、下车。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扣除预付款的%作为违约金;如距离预订日期不足天内退车,扣除甲方所付全部预付款作为违约金。
2.婚车在协议时间后小时内到达协议规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赔偿车款的,超过小时至小时赔偿,超过小时则甲方可免付本次租赁费。
3.凡乙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发车,需提前天通知甲方换车,乙方将及时提供同级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甲方要求退车,则全额退款。未能提前天通知的,而婚车在婚庆活动当日未能到协议规定地点,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方式为。
4.租赁车辆在行驶期间发生故障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用同等级别(或高于该车级别)的车辆替代,由此而延误的时间自故障开始起小时内退赔当天租金总额的,小时后仍未换车退赔,并保证替代车辆供客户继续使用。 5.婚车若没有空调,退还该车辆的相应全部车款。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缴纳定金后立即生效。 4.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