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进场检验措施
材料(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原材料,直接关系到建筑的质量安全。严格控制材料质量,择优使用,以高质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来保证创一流的工程质量,并把好材料检测和施工试验工作。
1.在原材料进入建筑施工现场之前,项目部须与供应单位签订书面供需合同,并提供供应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及配案证明文件。
2.每一批次材料进行场应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对于重要的设备应提供质量保证书及安装技术和使用说明书。进口材料或设备应提供商检证和有关中文技术说明书。材料员应认真对照核对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是否具全。并对照材料是否与合格证相符。并形成验收记录。
3.材料在进场时应报监理单位验收,并在监理员的见证下随机抽样送检测单位检测测。检验后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的实体中。
4.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不予验收,应责令退场处理。
5.所有要求进行必须进行复检的材料在没有复检合格后均不予使用。
6.对钢筋混凝土构件、予应力构件,压力管道材料,应按规定见证抽样检查,并验证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员。
6、对新材料新构件要经过技术鉴定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并应有
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质量记录及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要根据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中间产品质量,要在质量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各类型的验收,评定质量等级。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机构,由专职检查机构及时对工程`检查、监督和验收,发现违章作业严加制止,对不合格已完工程,拒绝签证。
1.施工记录及工程验收是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做好各项质量管理活动记录及各阶段验收记录,为工程竣工提供质量依据。
2、隐蔽工程验收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或质量监督单位共同进行隐蔽工程检查、测量、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签证手续。
3、所有的质量记录应清晰真实。保管材料应便于存取和检查,保管设施应提供适宜的环境以防止损坏变形或丢失。
4、认真按标准核定质量量等级,对检验批项目按要求进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检查、保证结构工程的总体质理上水平。
5.设专人跟踪检查质量控制资料。实行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设专人负责检查质量控制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指导性。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1、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是工程的“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由于工程质量不能整体检试,由于工程的安全性能要求高,所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比产品合格证更重要。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质量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反映一个企业管理水平高低重要见证。在全面贯彻执行ISO9001标准中,资料管理是取中一项重要内容,是证明工程质量的客观依据,也是管理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3、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资料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工作。资料必须真实性、完整性。
4、工程技术资料在ISO9001标准中规定了其证实程度的等级分为生明、文件证据和执行见证三个等级,其内容上,第一、二级为建筑工程资料,要做到准和实。对不准不实的资料宁愿不要,也不充数。
5、第三级即执行见证等级也就是任实等级,系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施工记录、工程各阶段质量验收和检测记录,这些资料都要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6、工程的技术整理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城市建设档安著录规范及各地方建筑文件管理规程进行整理、规档。送企业存档的一份应符合公司文件管理规程。
采取“样板领路”措施
施工操作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通过不断地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每一道工序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水平,从而提高工序的施工质量,对每一个分项工程或工种、工序、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大面积施工前做出示范样板,把标准实物化,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以点带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均参照这样板间。
公司规定下列分项工程、工种或工序必须实行样板领路制。 1.结构工程: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制作安装,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保温、屋面防水。
2.装饰工程:套房的粉刷(内墙粉刷、地面工程、石材地面墙面、墙地砖、顶棚抹灰、涂料);外墙涂刷、外墙磁砖、板材。
3.屋面工程:屋面防水层
4.样板应以检验批中一个抽查部位形式出现,能反映出该分项工程或一个单元的总体质量。
质量责任追究措施
本公司规定经自检、互检发现的检验批或工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的检验批或工序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施工员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子分部)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将按规定追究自生产工人直至公司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并将对其经济处罚,情况严重将给予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