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门店消防管理制度
关于门店消防安全制度
1. 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第一责任人为店长,日常维护保管为店长助理为第二责任人,消防第二责任人每月补助50元/月。
2. 实行各门店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门店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门店均要与门店管理部行政督导经理签订《防火责任书》。
3. 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门店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营运部中心工程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 门店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小组,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定期和不定期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 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门店(玉林、旗舰店),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 门店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 门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 门店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灯箱由当班消防小组成员负责,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门店店助负责,则门店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安防设备除外)
12. 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 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 销售商品其中高度白酒、洋酒、伏特加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门店内所有小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 门店设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确保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 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 门店店长/工程部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 店长助理每周定期对全门店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 门店店长助理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门店管理部行政督导经理和总部行政部。
6. 门店管理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门店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 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区域主管;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 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 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 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附则:门店灭火器摆放原则
一、说明:因各门店平面结构各不相同,无法给出统一的摆放位置,现列出以下摆放原则,请各门店学习后自行摆放。
1、摆放原则:灭火器摆放位置须通风、干燥。不得受烈日曝晒、接近热源,或者受剧烈震动。灭火器前方一米内不要摆放任何遮挡物,摆放高度不得低于0.08m。
2、门店摆放位置:灭火器需覆盖电子设备处(电脑等);货物堆积处(门店备货或其他);易燃酒品货架处(裸瓶洋酒、裸瓶白酒)。
3、摆放效果:不影响顾客的走动;摆放位置较显眼且便于取用;将灭火器也一并列入门店卫生区域规划。
二、品牌部建议摆放位置: 1、收银台侧面
2、裸瓶酒较多的货架一侧(如洋酒区)
3、门店小库房门店(如无小库房则摆放在门店后部) 4、货物堆积较多区域
5、其他位置请门店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摆放。
某某酒类供应链有限公司
人资行政中心
2013-12-25
关于加强公司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制定本规定。 (一)要求细则
一、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库房设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组建义务消防小组,第一责任人为储藏物流部经理,小组组长由储藏物流部经理指定2-3名,分区域管理并落实区域责任人,签订《防火责任书》,消防第一责任人每月补助50元/月。
二、储存白酒、伏特加、洋酒库房的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储存商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四、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架,货架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1.2米。
五、白酒、伏特加、洋酒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六、白酒、伏特加、洋酒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渗漏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白酒、伏特加、洋酒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商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八、储存白酒、伏特加、洋酒的库房区域,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白酒、伏特加、洋酒,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果需要安装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十二、储存白酒、伏特加、洋酒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十三、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都应当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应当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线。
十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十五、库房管理人员在离开库房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必须切断电源。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季度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仓库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仓库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某某酒类供应链有限公司
人资行政中心